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04-26 07:43:12
????近日,廊坊市紀委出臺《廊坊市紀檢監察干部日常監督工作16條(試行)》,規范紀檢監察干部行為標準。
????自戴全面監管“緊箍咒”。市紀委從增強“四個意識”、加強日常學習、嚴格個人社交圈、生活圈、交友圈監管等方面,對全市紀檢監察干部提出要求、明確規范,采取監督檢查、系統巡察、專項督查、約談監督、述職述廉、社會監督等形式,力求發現問題于萌芽、找到短板于初始,防微杜漸,動輒則咎。對執紀審查、執紀審理、巡察工作、財務管理等關鍵崗位,單獨列項明確要求,針對關鍵點、指出病灶源,嚴防踏線越界。
????設立個人履責“痕跡圖”。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工作日志,將每天工作學習情況記錄在冊,黨支部定期檢查,干部監督室定期抽查,防止日常監督工作流于形式,提升制度落實動力,推動紀檢監察干部養成學思踐悟的良好習慣。市紀委主要領導不定期抽查,防止制度掛空檔,嚴禁制度執行局外人。
????規范追究問責“主渠道”。為紀檢監察干部量身定做廉政承諾書、科級及以下干部廉潔從政檔案和紀檢監察干部言行負面清單,使紀檢監察干部行有所規、為有所矩,形成簽字必踐諾,違諾必擔責的責任鏈條。對涉及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訪舉報以及在查辦案件中發現涉及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統一由干部監督室歸口辦理。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分管領導的責任。(廊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