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時間:2017-05-12 16:53:52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紀委日前制定出臺了《廊坊市紀檢監察干部日常監督工作16條(試行)》,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日常監督提醒。
????《廊坊市紀檢監察干部日常監督工作16條(試行)》,把紀檢監察干部日常行為標準以制度形式加以規范,對監督執紀工作權力防控重點進行“點穴式”指明,形成對紀檢監察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簡明易記的立體式日常監督鏈條,嚴防“燈下黑”。
????廊坊市紀委從增強“四個意識”、加強日常學習、嚴格個人社交圈等方面,對全體紀檢監察干部提出要求、明確規范,并采取監督檢查、系統巡察、專項督查、約談監督、述職述廉、社會監督等形式,針對關鍵點指出病灶源,嚴防踏線越界。
????設立個人履責“痕跡圖”。在加強組織監督、制度監管的同時,廊坊市紀委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工作日志,市紀委主要領導不定期抽查,防止制度掛空擋。
????規范追究問責“主渠道”。廊坊市紀委對紀檢監察干部量身定做廉政承諾書、科級及以下干部廉潔從政檔案和紀檢監察干部言行負面清單,使紀檢監察干部行有所規、為有所矩,形成簽字必踐諾、違諾必擔責的責任鏈條。對涉及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訪舉報以及在查辦中發現涉及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統一由干部監督室歸口辦理,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也追究分管領導的責任。對反映問題失實的,及時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