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7-05-24 14:40:27
????“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它損害的是群眾的切身利益,啃噬的是群眾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整治“微腐敗”務必多管齊下,立足常態長效,打好組合拳。
????查找問題根源,瞄準重點對象。把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到基層,把正風反腐向基層延伸,才能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微腐敗”出在基層,點多面廣,涉及諸多領域和方方面面,主要發生在村街干部、鄉鎮干部和一線辦事員身上。這些人身處基層,與群眾面對面打交道,看似沒有多大權力,卻實實在在管著具體事,如果吃拿卡要,甚至頂風違紀,很容易發生腐敗問題。因此,深入整治“微腐敗”,必須以解決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和主抓手,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員、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
????延伸監督觸角,強化日常監督。針對“微腐敗”點多面廣,表現形式多樣,手段不斷推陳出新、比較隱蔽的特點,必須強化日常監督,將監督觸角向基層各領域、部門、崗位延伸。要強化巡察監督和派駐監督,真正發揮好巡察“點穴”監督和派駐“探頭”監督的職能作用,確保盯緊問題易發多發崗位、人員,有效查處“微腐敗”。
????立足抓早抓小,用好“四種形態”。“微腐敗”是慢性病,病因雖小、其癥雖淺,確是“細雨長洇”“螻蟻筑穴”,若不及時施治,久之必然“積疾成病”,傷及黨的肌體健康,危害黨和國家政權。這恰如扁鵲四見蔡桓公一樣,其理同出一轍。整治“微腐敗”必須立足抓早抓小,用足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尤其是第一種形態,讓帶點辣味的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狠抓規范用權,織密制度籠子。整治“微腐敗”,根本還在于為“微權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籠子,避免“牛欄關貓”。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領域管控制度,如針對農村“三資”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扶貧救助、專項資金使用等易發多發與民爭利和腐敗問題的重點領域、薄弱環節,深入查找廉政風險點,進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要健全村務監督工作機制,把征地拆遷、鄉村建設、惠農補貼、救災救濟款發放等納入監督重點。要強化對基層所站和部門中層科室的監督機制和問責制度建設,切實加強對人、財、物、事全過程的有效監督。(作者魏國東系河北省廊坊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