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日報發布時間:2017-07-05 17:15:55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做好基層基礎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個基層黨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都有強烈的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都能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先鋒模范作用,我們黨就會很有力量,我們國家就會很有力量,我們人民就會很有力量,黨的執政基礎就能堅如磐石。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我國農村面貌發生顯著變化,農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的農村基層干部特別是村干部在作風上還存在一些問題,貪污腐敗現象時有發生,群眾對身邊的“微腐敗”問題反映強烈。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必須切實完善基層監督治理機制,針對基層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健全規章制度,推動源頭治理,切實維護黨的肌體健康。
????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夯實治理基石。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絲毫不能放松。”做好農村工作,要重點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提高基層黨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使之成為堅強堡壘。首先,要選優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加強對基層黨組織書記的教育培訓,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書記隊伍素質。其次,要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堅持嚴把黨員入口關,注重在農村現有人員和外出農民工的優秀分子中培養和發展黨員。第三,要從嚴監督管理基層干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強化崗位目標管理,建立完善村干部考評問責制度。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健全和落實村干部“小微權力清單”、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切實糾正和解決好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持續開展村干部“微腐敗”專項整治,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主動亮劍,加大執紀監督力度,嚴厲查處村干部腐敗案件,維護民眾切身利益。用巡察利劍震懾“微腐敗”。開展拉網式、全覆蓋、無死角的專項巡察,著力發現村干部在權力使用、惠農政策和扶貧政策落實、集體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強化紀律審查,嚴懲“微腐敗”。以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為重點,對“巧立名目”“獨斷專行”“欺上瞞下”“無中生有”等諸多“小官貪腐”問題,不斷強化紀律審查力度,切實維護好群眾利益。堅持有案必查,將查處村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作為農村反腐敗工作的重點,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基層腐敗發生和蔓延,不論是什么人,一旦發現違紀違法行為都要認真嚴肅查處。
????堅持上級監督和群眾監督雙管齊下,充分發揮監督合力。在社會治理架構中,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是避免村干部腐敗的制度基礎。紀檢監察、審計、檢察等相關監督部門要定期對各村項目資金、集體“三資”、村級財務和管理情況進行清理審計。強化鄉鎮黨政機關對村干部用權行為的監督管理,鄉鎮黨政機關要嚴把村干部選拔任用的關口,切實擔負起監督職責,對村干部用權行為進行跟蹤監督,確保其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同時,要積極發揮村集體內部監督力量的作用,督促村干部轉變作風、履職盡責、清白干事。充分調動村民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不斷探索完善群眾參與監督的有效機制,拓展群眾監督載體,暢通群眾監督渠道。支持鼓勵廣大群眾依法舉報、依法維權,對群眾舉報要及時受理、認真核實,并且要切實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不斷完善法律法規,促進村干部規范行使權力。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完善的法律法規是促使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健全法律法規,強化法律法規的執行,從根本上遏制村干部腐敗。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建設,強化基層法治隊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做好村干部職務犯罪預防工作,開展多種多樣的法律法規教育,增強村干部法治觀念和法治為民的意識,筑牢思想“防火墻”。對村干部腐敗行為的監察與懲罰措施進行規范,明確村干部的職責權限,降低村干部濫用職權的幾率,防止和避免個別村干部為謀取私利而隨意決策、濫用職權的現象發生。
????(作者為駐省社會科學院紀檢組 趙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