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07-07 09:44:49
日前,經批準,省紀委對衡水市政府黨組成員李哲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哲民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組織紀律,采取不正當手段謀取職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私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哲民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決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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