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7-07-28 08:38:18
????移民安置過去3年了,村民們卻依舊沒房住、沒地種……近日媒體曝光了湖北省大悟縣三里鎮境內三塔寺水庫移民安置工作中的種種問題,令人咋舌。
????事情既簡單又復雜。簡單的是,移民安置工作的搬遷安置、補償標準等,在2006年公布的國務院第471號令和湖北省移民局批復的三塔寺水庫移民《規劃報告》中,都有明確規定。復雜的是,政策執行出現了較大偏差:以農業安置為主變成了全部貨幣化安置,房屋補償標準遠遠低于《規劃報告》規定的標準。老百姓一方面沒有領到相應的補償款,另一方面也沒有相應就業渠道,生產性移民安置在某種程度上變成了“一次性買斷”,生活沒了保障。
????如此移民,需要有說法,也需要明確責任??墒?,責任由誰來負竟也成了“懸念”。移民所屬的悟峰山管委會認為,責任主體是縣政府的移民指揮部;縣政府說,具體負責實施的是水利局;水利局認為,責任不在自己,在縣政府;而分管副縣長的電話無人接聽……責任的皮球被踢來踢去,誰都不肯負責,誰也不愿負責。結果,移民安置難題解決不了,不僅困擾老百姓的生計,更影響政府形象。
????無論從情理出發,還是對照職責,政府相關部門依規做好移民安置工作,都是分內之事,也是不容推卸的責任。遺憾的是,現實中應正視問題時,有關部門卻選擇回避;應解決問題時,有關部門卻“打太極”;落實政策時,有些部門卻想方設法“變通”;整改糾正時,一些部門拖延敷衍。移民工作關乎民生,容不得半點馬虎,也不允許“摻沙子”“藏貓膩”。不管是哪一級政府,哪一個職能部門,只要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就得把責任扛起來,否則就應為后果擔責。
????建設服務型政府,履責決不能“任性”。三塔寺水庫移民工作中凸顯的“責任困境”,是責任嚴重缺失。政府行為能不能讓群眾看得到成效、感受到實惠,真正衡量著履責完成度。惟有做細、做實、做好,才能讓群眾滿意。
????政府是人民政府,理應回答好怎么履行好職責、服務好群眾的問題。答案不在口頭上,不在文件里,不在會議中,而需要落實在行動上。如此,“以人民為中心”才能真正化為滿滿的獲得感。(李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