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11-10 10:20:20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11月中旬至2017年1月上旬,省委第一巡視組于對唐山市進行了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2017年4月18日,省委巡視組向唐山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一)增強巡視整改自覺。省委巡視組給我們反饋的情況客觀公正,指出的問題切中要害,是對唐山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強有力促進。對這些問題,我們全面認領、誠懇接受,以高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貫徹政治巡視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2017年4月18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市委立即召開常委會,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主要領導2017年2月18日在省委“五人小組”會議上的講話要求,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省委第一巡視組對唐山的整改要求上來,嚴肅認真對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切實體現好、運用好巡視成果。
(二)壓實巡視整改責任。從常委班子抓起,從常委自身做起,自覺把巡視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市委成立由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焦彥龍擔任組長的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巡視整改工作的統一領導、統籌部署、協調推進、督促落實,形成了市委統攬、常委牽頭、逐級分解、層層負責的整改工作格局。市委常委會專門研究制定了《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圍繞反饋指出的問題,按照“四個干”抓落實機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任組長的5個專項小組,制定了整改清單“四個干”運行圖,明確了整改落實“干什么、怎么干、誰來干、什么時間干成”,做到了問題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
(三)強化巡視整改落實。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的反饋意見,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對一些突出問題搞好排查、摸底、整改,把巡視組提出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全市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始終做到從嚴要求、從嚴監督、從嚴查處,認真研究部署,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各級紀委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敢于監督、科學監督、有效監督,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同時,結合正在開展的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和“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堅持不懈改進作風,加大專項治理力度,持之以恒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一)關于巡視整改落實情況
1.巡視整改責任落實方面。
(1)關于“‘兩個責任’向基層傳導還不夠到位”問題。
①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存在主體責任壓力傳導層層遞減;落實監督責任自覺性和主動性不強,查處案件不深不透,偏松偏軟的現象”問題。一方面,牢固樹立“四個意識”,進一步夯實各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解決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的問題。一是市委常委會以上率下,2017年以來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10次。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焦彥龍帶頭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按照“四個親自”要求,領學條規、交辦任務、批辦案件,與市四大班子成員進行集體廉政談話,切實加強對班子成員和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的教育和監督。其他班子成員自覺履行“一崗雙責”,認真抓好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二是健全責任體系,從市委做起,從書記和各位班子成員開始,層層落實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集體責任、各級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工作責任、黨委工作部門責任、監督責任“5個清單”、92項責任,制定了《2017年度唐山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明確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班子成員的主體責任,把壓力層層傳導下去。三是堅持明責、確責、督責、考責、問責,對14個縣(市、區)、78個市直機關、32個企事業單位2016年度“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了全面考核,結果納入市委綜合考評,排名末位的領導班子,由市委書記親自進行約談。四是組成6個工作組,對鄉鎮(街道)和市直機關下屬單位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的13個問題通報全市,倒逼主體責任落實。五是6月份啟動縣級黨組織主體責任半年監督檢查,并適度向鄉鎮(街道)和市直機關下屬單位延伸,結果納入全年考核。另一方面,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堅持全覆蓋、零容忍、無禁區,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一是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建立換屆風氣問題查核快速反應機制,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堅決防止“搭天線”“走捷徑”、拉票賄選等違紀行為。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作為紀律審查的必查內容,做到同步調查、同步取證、同步處置,進一步壓緊壓實管黨治黨責任。二是持續加大線索交辦和案件互查直查力度,開展查辦案件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2017年1-7月,全市共立案1402件、涉及1648人,其中縣處級干部50人、同比增長284.6%,鄉科級干部298人、同比增長24.7%,數量均居全省前列。三是正在修訂完善全市紀律審查工作考核辦法,從過去以“加分引導”為主,向“加、減”并重、“質、量”并重轉變。同時,每月晾曬紀律審查工作排名,每季度開展工作調度和末位約談,進一步提升紀律審查工作水平。
②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些地方紀檢監察機構不健全”問題。市委于2016年12月15日、2017年2月7日和5月19日,分別召開市委常委會、市紀委九屆七次全會,研究部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加強市委巡察機構和派駐紀檢組工作力量。目前,市縣兩級應設紀檢監察機構均已設立。市紀委派駐機構由原來的48家精簡至35家,其中綜合派駐23家、單獨派駐12家,監督覆蓋面擴大到全部79家市直單位。市委巡察機構已設置“一辦六組”,市委巡察辦主任副主任、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已基本配備到位。2017年6月7日、6月9日,市委分別召開市紀委派駐機構成立大會和2017年巡察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派駐監督和市縣兩級巡察工作。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蘆臺經濟開發區、唐山國際旅游島和清東陵管委會三地未設紀檢機構”問題,目前3個地方均已設立紀檢機構,人員已配備到位。
③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些鄉鎮紀委‘三轉’工作不到位”問題,全面推行鄉鎮紀委干部管理、工作考核、經費保障“三統一”管理,為深化“三轉”提供了機制保障。特別是破除“坐等問題線索上門”的慣性思維和路徑依賴,理清監督對象的權力運行軌跡,找準廉政風險,定準監督靶向,提高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遵化市鄉鎮紀委副書記、紀檢干事兼職其他工作”問題,市紀委督促各縣(市、區)紀委對落實“三轉”情況全面開展自查整改,并著重對遵化市鄉鎮紀委專司其職問題進行了檢查,“三轉”不到位問題得到解決。
④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干部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存有錯誤認識,誤認為高壓反腐的態勢已經過去”問題,主要采取4項措施:一是將《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有關黨委一把手的職責融入到主體責任落實中,提升全市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認識。二是進一步正本清源,依托黨風廉政宣傳教育聯席會議機制,搭建“一網一微一版一屏一廣播”宣傳平臺(即唐山紀檢監察網站、微信公眾號、唐山勞動日報“紅色警戒線”專欄、唐山電視臺“以案說廉”欄目、唐山廣播電臺“FM說風紀”),特別是深入開展“研、述、展、演、宣”系列活動,讓黨員領導干部正確理解和認識“四種形態”,深刻領會中央對當前反腐敗壓倒性態勢與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判斷,不斷增強“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警覺和韌勁。三是正確運用“四種形態”,2017年以來累計開展談話函詢誡勉1246人,輕處分和組織處理716人,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208人,移送司法機關93人,“四種形態”比例為54:31:9:6,體現了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要求。四是加大典型案件通報力度,2017年以來,市紀委已下發典型案件通報4期,下步還將大力開展警示教育,繼續加大查處和通報特別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案件的工作力度,不斷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
(2)關于“巡視整改基礎性工作還不夠扎實”問題。
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針對巡視反饋問題,有的地方和部門缺乏有效的工作機制,推進方法單一,以‘文件落實責任’的現象依然存在,在抓實、抓細、抓深等方面還需要加大力度”問題。市級層面:一是加強領導。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焦彥龍任組長,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丁繡峰,市委副書記丁榮進任副組長,市委常委任成員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強化整改工作統籌協調。焦彥龍同志嚴格履行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在研究工作、深入基層過程中,及時督促整改落實情況。領導小組下設4個專項整改小組和1個專項督導小組,確保整改任務協調推進,按時完成。二是細化任務分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將巡視“回頭看”33項反饋意見細化分解為93小項,分別由9名市領導負責,并制定整改清單。各專項整改小組制定了各自“四個干”運行圖,確保各項整改任務有舉措、有人抓。三是加強督導調度。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德明12次召開專題交辦、督辦會議,聽取各專項整改小組辦公室整改進度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問題,逐項對賬銷號,確保了各項整改任務穩步推進。縣級層面:一是黨委高度重視。遵化市、樂亭縣和路北區三地黨委均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或工作臺賬,由縣(市、區)委書記親自負責、親自調度、親自督導,研究解決存在問題。二是扎實推進整改。遵化市27個問題,已經整改完成22個,基本完成整改3個,未完成2個,但已明確了整改時限和具體措施,確保按期完成。路北區將7個方面14個問題細化為21項整改臺賬,除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回遷房建設、老舊小區私搭亂建2個問題外,其他均整改完成。樂亭縣著眼長效機制建設,健全完善制度24項,更好地用制度約束干部行為、規范權力運行。
2.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方面
(1)關于“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依然存在”問題。
①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些基層黨組織不健全,基層干部違紀違法仍然突出,如巡視整改過程中,全市又發現并查處基層干部違紀問題2454例”問題。一是全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制定了《開展“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圍繞加強基本組織、基本隊伍、基本陣地、基本活動、基本制度建設,指導縣(市、區)制定農村、社區、非公經濟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標準;指導市直有關工委制定機關、學校、醫院、國有企業等黨建工作標準,全面推進基層黨組織達標升級。經過全面摸排,對黨組織不健全、難以產生人選的76個村,全部下派鄉鎮干部到村任職,對其中矛盾較多的56個村列入2017年后進整頓。二是大力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和基層“微腐敗”專項治理,圍繞土地征收、教育醫療、社會保障、行政執法、惠農政策落實、“三資”管理,特別是扶貧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小官巨腐”、侵吞挪用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查處力度。截至2017年7月31日,“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已發現問題線索18089件,完成整改12154件,問責黨組織673個,問責444人,組織處理480人,紀律處分317人,移交司法機關29人,其他處理3866人;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全市已發現問題線索21069件,查實14837件,整改完成13786件,組織處理2464人,紀律處分384人,移送司法機關23人。
②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些基層紀工委辦案力量不足,‘三轉’不到位”問題。一是年初完成了全市縣級紀檢機構改革工作,將原有94個紀工委監察分局編制全部收歸縣級紀委,基層紀工委辦案力量不足和“三轉”不到位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二是市縣兩級通過抽調基層紀工委人員參與市縣辦案、辦案能手專題講課、派遣優秀人才參加中省紀委紀律審查業務培訓等形式,提升基層紀工委辦案人員能力水平。2017年內,市紀委將把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全部輪訓一遍。
③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些基層黨支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三會一課’等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印發《關于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實施方案》,召開“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座談會,推動學習教育不斷深化。健全完善黨內組織生活督查機制,指導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單位黨組織生活無記錄”問題,圍繞黨組織生活各項制度落實,逐條逐項進行認真整改,存在問題得到較好解決。同時,對全市黨內生活基本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并建立定期檢查機制,確保黨內各項活動運行規范。
(2)關于“有的地方貫徹以人民為中心,解決民生問題方面有不足”問題。
①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老舊小區私搭亂建問題整改不夠到位,巡視組實地抽查的5個小區,均存在臟、亂、差和私搭亂建現象”問題,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深入開展“一占五亂”私搭亂建、亂圍亂種清理工作。在全市成立了8個督導組,深入老舊小區開展現場督導檢查,第一時間發現問題、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排查出私搭亂建、亂圍亂種等問題35108處,曝光問題社區1795個,下達督辦卡213個;已完成私搭亂建治理15005處、占任務總量的78.6%,完成亂圍亂種治理12061處、占任務總量的80%,多個社區人居環境得到改善。同時,完善“五星社區”創建長效機制,促進了社區管理水平提升。
②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回遷安置、房產證、土地證辦理等民生問題和挪用代管農村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還未徹底解決”問題。對回遷安置和“兩證”辦理,市委、市政府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從城市中心區著手,在摸清底數、找準癥結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市中心區回遷房項目建設實施方案》《關于解決市中心區“兩證”辦理有關問題若干措施》等文件;市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主管副市長直接上手,相關區委、區政府具體落實,市直相關部門聯合辦公,合力解決問題。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市將解決回遷難、辦證難等問題由市中心區拓展到各縣(市、區),共涉及204個項目、19.6萬套住房,其中,“辦證難”項目163個、15.3萬套,“回遷入住難”項目26個、3.9萬套,“征拆遷難”項目15個、3932戶。針對問題項目,我市出臺了指導意見、成立工作專班、提出了“333”工作法,即成立三個專項工作部(竣工驗收及備案、費稅征追繳、不動產權證辦理專項工作部)解決辦證難題,探索出三種模式(聯強重啟、破產重整、清盤核算)解決回遷入住難題,建立三方(法院、屬地政府、市直部門)聯動機制解決征拆難題,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已解決問題項目104個,其中,解決辦證難項目90個、7.09萬套,回遷入住難項目9個、23717套,征拆難項目5個、1430戶。對挪用代管農村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制定出臺了《唐山市對鄉鎮挪用代管農村資金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成立聯合督查組,開展專項檢查。二是強化村干部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三是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網絡,提高監管的時效性和公開性。四是強化農村財會人員培訓,實行持證上崗。
(3)關于“有的地方違規進人問題沒有根本解決,沒有壓減財政供養人員的有效措施,擠占挪用專項資金養人”問題。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地方壓減財政供養人員缺乏有效措施”問題,有關縣(市、區)制定出臺了《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用人管理壓減財政供養人員實施意見》,從支持事業單位人員離崗創業、支持自收自支人員支教、靈活用工方式、嚴格控制編外人員使用四個方面壓減財政供養人員。同時,制定了自聘人員解聘實施意見。
針對此類問題,市級層面采取了五項措施:一是2017年4月20日制定下發了《關于增強“四個意識”嚴肅機構編制紀律的通知》。二是啟動市級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了機構改革和精簡人員編制的3個專件。目前,已完成機構壓減量的20.76%、人員編制的15.51%,2017年6月底已完成精簡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整合工作。三是對14個縣(市、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港經濟開發區控編減編等問題進行了專項督導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縣(市、區)公安系統超編等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確保2017年底整改到位。四是集中開展選人和用人專項檢查,嚴格落實“逢進必考”等制度規定,堅決糾正違規操作問題。五是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開展績效評價;結合“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以嚴查惠農資金落實不到位為突破口,規范專項資金使用。
(4)關于“有的地方黨委管黨治黨精力不集中,黨政不分,‘以黨政班子聯席會代替政府常務會’問題依然存在”問題。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地方黨委管黨治黨精力不集中問題依然存在”問題。督促指導相關縣(市、區)委健全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三清單”制度,制定了《區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和《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明確區委常委會、四大班子碰頭會、區政府常務會、區長辦公會等會議的職責任務與召開程序。
市級層面舉一反三,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加強制度建設。①建立了“三個一”制度,即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建分析會,每年組織一次縣(市、區)委書記專項述職評議,每季度聽一次黨建專題匯報。②健全市級領導干部聯系縣(市、區)、市派出機構制度,要求每名領導干部都要走遍所聯系單位的所有鄉鎮(街道),與縣級班子成員見面談話。目前,市委常委均到所聯系單位蹲點調研。二是強化督導檢查。市委成立7個專門督導檢查組,按季度督促指導基層黨建重點工作任務落實,5月中旬已集中對各縣(市、區)和7個市直單位進行了明察暗訪,推進了工作落實。三是修訂完善《中共唐山市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支持市政府依照法律和章程開展工作,規定常委會涉及政府的議題,先由政府黨組或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7年5月以來,市政府常務會議已研究審議了《唐山市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唐山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實施辦法》等20個文件。
(5)關于解決“有的地方擅自設立機構的問題未整改到位”問題。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地方自設機構問題未整改到位”問題,市、縣兩級高度重視,已整改到位。一是根據工作需要,市編委辦于2016年6月批復樂亭縣設立3個敬老院和1個新型農村醫療合作中心;二是樂亭縣于2016年10月通過向市編委辦備案,消化了自設的低保認證中心、網管中心、樂安街道辦財政所、博物館、政府采購中心5個機構;三是2017年5月樂亭縣正式撤銷樂安街道社區建設辦公室。針對此類問題,組織市編制部門就擅自設立機構、控編減編問題在全市范圍開展了專項督導檢查,各縣(市、區)自2013年以來在編人數均呈逐年下降之勢,擅自設立機構問題現已全部整改到位。
3.移交問題線索處理方面。
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雖然巡視移交問題線索查辦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存在個別案件辦理質量不高,個別問題線索處置不當”問題。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市紀委對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全部進行了核查,建立查辦督辦制度,對久查不結、查否率高的縣(市、區)實行市紀委復查、直查。二是開展案件質量大檢查,對14個縣(市、區)案件質量組織了互審互查互評,抽取案件213件,查閱案卷567卷。對發現的754個問題,逐一分析原因,明確了整改要求。下步,將堅持常態化督導和集中檢查相結合,2017年6月和2018年1月再次開展集中檢查。三是把規范執紀行為作為重中之重,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和省《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實施辦法》,建立了執紀主體、處置程序、權力制衡、安全措施、糾偏機制的“五規范”工作機制,實行執紀審查各個環節集體會商,出臺了常用文書規范模板、執紀審查和案件審理標準卷等一系列制度規范,確保“二十四字”辦案要求落到實處。
(二)關于“回頭看”新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1.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不同程度存在對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不夠”問題。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的“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不夠,以實際行動忠誠核心、維護核心、捍衛核心,增強‘四個意識’,深化忠誠教育做得還不夠”問題,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抓實領導干部政治學習。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宣講報告會,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焦彥龍帶頭宣講;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進行7次集中學習,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樹牢“四個意識”,把對黨忠誠落實到行動上,更加自覺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開展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集中輪訓。以縣(市、區)黨政一把手、新任職干部、年輕干部為重點,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省第九次黨代會、市十次黨代會精神為主要內容,開展專題培訓。市管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研討班已舉辦5期,培訓干部1400余人。三是強化日常教育。把全市公務員和參公人員注冊為河北干部網絡學院學員,目前已注冊學員3.2萬人,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及時跟進學習黨的理論創新成果。同時,正在組織制定《加強換屆后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實施辦法》。
(2)關于“個別地方貫徹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夠堅決”問題。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監管力度不夠,個別企業違反中央環保督察要求”問題。2016年12月市政府印發《關于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環保部督察組發現問題進行嚴肅查處的通知》,要求相關縣(市、區)政府立即對環保部通報問題進行核實處理,對9家企業分別依法做出罰款7-10萬元、行政拘留企業負責人7-10天的處罰,并給予監管責任人誡勉談話、行政警告等處罰。2017年以來,市委、市政府堅決落實中央和省部署要求,制定出臺了《關于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意見》,圍繞散煤治理、城鎮集中供暖、露天礦山整治等問題制定了16個專項實施方案,形成了“1+16”全覆蓋工作體系。2017年5月26日,召開了全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大會,動員全市集中精力打好減煤、治企、控車、抑塵、治礦、增綠6個攻堅戰。目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18.1萬戶,淘汰供暖燃煤鍋爐654臺、3099蒸噸,2255萬平方米建筑并入集中供熱,29家“地條鋼”企業全部拆除或斷電停產,取締3302家“散亂污”企業,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率達95%以上,主城區內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揚塵達標率達97%以上,67家停產整治礦山全部停產到位,完成春季造林綠化21.3萬畝。同時,2017年以來,共偵辦環境污染刑事案件90起,破獲案件94起。
(3)關于“有的部門違反中央政策辦理空殼私立學校、私自撤并中學、挪用專項資金”問題。已責成相關部門專題研究,堅決糾正。
①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私立學校違規收取高額費用”問題,對涉及的四所民辦高中情況進行了詳細摸底,約談了四所民辦高中負責人,責令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立即著手整改,積極穩妥推進各學校與公辦學校剝離校舍和師資,逐步建立起獨立規范的財務會計制度,確保2018年9月前全部完成。對整改到位的學校,繼續保留辦學資格;不能按期整改的學校,責令停止招生,待現有在校生畢業后取消辦學資格。
②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地方挪用專項資金”問題,相關縣(市、區)積極籌措資金,努力消化欠撥的上級專款。市級印發了《關于加強教育專項資金管理的意見》,在全市開展了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督導檢查,推動財務管理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
③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地方自行撤并中學,引發社會影響”問題。市委、市政府采取了兩項措施:一是正在著手制定城市中心區基礎教育學校中長期布局規劃,2018年底前完成編制工作。二是2017年5月2日市政府召開私自撤并中學問題調度會,研究了《華北理工大學等校園綜合利用方案》,并決定進一步加大公辦中學新建、改擴建力度,解決教育資源短缺問題。
(4)關于“有些領導干部對壓產能、治污染的嚴峻形勢認識不足,仍然靠傳統產業的思維慣性指導工作,在破解發展難題、改革創新方面缺乏新思路”問題。
①在去產能快轉型上,通過反復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去產能的重要講話精神,學習省委主要領導相關講話要求,全市各級干部在去產能上思想更加統一、方向更加明確、行動更加堅決。2017年以來,先后13次召開市委常委會、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調度會研究去產能快轉型工作,堅持政府主導和市場化辦法并用,按照“四個干”抓落實機制,把去產能任務目標全部落實到縣(市、區)和相關部門,統籌打好去產能“組合拳”,圍繞“去誰、怎么去、誰來去”形成了抓去產能的工作機制,確保9月底前完成今年壓減煉鋼產能1006萬噸、煉鐵產能570萬噸任務。
②在破解發展難題、改革創新上,倡導“交換-比較-反復”的決策方法,力求把工作謀實謀準。一是推行“四個干”抓落實機制。對每項工作都明確“干什么、怎么干、誰來干、什么時間干成”,增強廣大干部干事的責任感、緊迫感。二是建好用好干部“干事檔案”。對照“四個干”事項的落實,把每名干部干成的大事、要事記錄進“干事檔案”,作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形成干部通過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自己提拔自己”的鮮明導向。三是嚴格落實《唐山市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約談辦法(試行)》。對不作為、慢作為、任務目標完成不好的縣(市、區)黨委、政府班子和市直部門進行約談,以此形成比學趕超氛圍。通過不懈努力,各級干部的思想觀念、思維模式、思路方法發生了很大變化。
(5)關于“對國有企業監管不力,有的企業資產處置不當,有資產流失現象”問題。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強化集中統一監管。市政府研究起草了《唐山市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實施意見》,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后印發執行。二是規范處置轉讓程序。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確保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資產處置,全部進入唐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處置,市國資委監管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項目,全部進入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公開轉讓。三是開展廉政建設檢查。由市國資委負責,2017年4月起,利用一個月時間,對國資委監管企業開展了產權登記和產權交易專項檢查,指導、規范、監督企業依法依規進行產權登記、產權轉讓、資產處置。同時,圍繞關鍵環節,查找監管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實現國資監管漏洞的源頭治理。
2.黨的建設方面。
(1)關于“有的單位黨建工作抓而不實,仍有薄弱環節。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夠,黨員組織關系排查工作成效不明顯,后進基層黨組織整頓轉化工作尚未完成”問題。主要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夯實黨建主體責任。每年年初市委召開上年度縣(市、區)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會議,市委組織部制定下發當年《唐山市基層黨建重點工作“三清單”》,把問題、任務、責任“三清單”分解到部門、明確到個人。二是嚴肅黨內組織生活。健全完善黨內組織生活督查考評機制,實行《黨支部工作手冊》定期調閱抽查制度,每年組織黨內組織生活專項檢查,督促指導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三是深化基層黨建重點任務落實。結合開展“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年”行動,建立健全防止黨員失聯長效機制、黨代表和黨員違紀違法通報處理機制、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督促提醒機制。四是持續整頓后進基層黨組織。以項目建設征地村、園區和城郊村、集體經濟空白村、存在不穩定因素村等為重點,對基層組織現狀進行排查分析,按照倒排15%比例,2017年已確定812個后進村黨組織,安排縣級領導干部分包,選派812名“第一書記”,組織縣鄉機關和事業單位干部駐村幫扶,綜合施治,確保2017年9月底全部轉化。
(2)關于“有的單位召開民主生活會質量不夠高。班子成員自我批評浮在面上,相互批評‘淺嘗輒止’,自我剖析談具體工作多,觸及思想根源少,不能達到紅臉出汗的效果”問題。主要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開展2016年度民主生活會“回頭看”。通過對各單位集中檢查,梳理出民主生活會記錄過于簡單、一般性批評意見較多、互相批評辣味不夠、整改措施針對性不強等問題,督促各地各單位認真抓好整改,并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高標準開好2017年的民主生活會。二是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參加下級單位民主生活會制度。嚴格執行中央《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上級黨組織、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分工和聯系基層情況,每年至少參加一個下級單位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并進行現場指導點評。對自我批評不深刻、相互批評不嚴肅、沒有起到紅臉出汗效果的及時進行糾正。三是強化對照檢查材料審查把關制度。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前,由上級紀檢、組織部門和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班子成員對照檢查材料嚴格審核把關,對談具體工作多、觸及思想根源少等達不到要求的返回重寫,確保剖析深刻、觸及靈魂。四是完善民主生活會督導檢查制度。上級黨組織采取派出督導組、派人列席等方式,對下級單位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進一步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
(3)關于“有的單位干部管理及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問題。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在指導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對2014年以來干部選拔任用和機關事業單位進人問題進行了專項督導檢查。對個別單位存在的干部選任全程記實不到位、任前審檔記錄不全、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不規范、干部檔案信息不完整等方面問題提出了整改建議,責令限時整改。二是全面規范干部選拔任用。進一步規范了市委管理干部任用工作流程,并指導各縣(市、區)健全干部選任制度,實行干部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做到過程可查詢、責任可追溯。嚴格落實《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守則》要求,嚴防干部“帶病提拔”。三是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加強舉報受理,對涉及選人用人問題舉報應核盡核,2017年9月底全部清零。落實選人用人離任檢查制度,堅持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推動報告評議工作向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延伸,對選人用人失察失責行為進行追究問責。下發專門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嚴格執行《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辦法》,規范干部調配程序,完善聘任制干部向事業編、行政編干部過渡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流程,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進人的規范性。
①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地方聘任制干部向事業編、行政編干部過渡時操作不規范,隨意性較大”問題。采取三項措施認真整改:一是嚴守招錄調動規定。按照《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招錄計劃審批制度,切實把好考試、審核關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按照《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辦法》規定,認真履行干部調配程序,防止出現違規問題。二是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程序操作,杜絕隨意變通、程序空轉。全面落實省委防止干部“帶病提拔”有關規定,按核定編制、職數和崗位要求等選人用人,確保干部任免工作規范嚴密。三是強化干部監督管理。定期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調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自查,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不符合規定、不履行程序的干部選任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②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單位個別干部由非領導職務轉任同級領導職務未履行民主推薦程序”問題。市委組織部對時任相關縣(市、區)委組織部長、主管副部長進行了約談,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所涉及干部,全部進行二次考察和民主測評,對2名履職能力不強的,已調整為轉任前職務。
(4)關于“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到位”問題。市級層面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修訂完善了《中共唐山市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指導各縣(市、區)正在重新修訂議事決策規則,2017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以落實地方黨委工作條例、黨組工作條例和黨的工作機關條例為重點,對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班子成員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定期開展督查評估,全面掌握落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執行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加強領導班子團結等情況。特別是重點查看黨委(黨組)會議記錄或紀要,看是否堅持了末位表態的程序,記錄是否規范,對每位班子成員的陳述意見,對最終決策方式、決策內容是否詳盡如實記錄在案。三是把黨委(黨組)班子成員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考核內容。對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認真、不到位的,約談單位一把手。
(5)關于“有的單位理論中心組學習存在重形式輕效果現象,組織學習形式單一、研討不充分,個別領導干部對學習重視不夠”問題。市級層面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市委帶頭示范引領。近幾個月來,市委通過市委常委(擴大)會議、集中學習討論等形式,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開展集中宣講,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焦彥龍帶頭作宣講報告,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全體成員及有關黨員領導干部共700余人現場聆聽。二是強化日常學習管理。市委宣傳部年初制發《關于做好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安排的通知》,指導各地各單位廣泛開展不同形式的學習活動;編印《全市干部理論學習讀本》,下發至各級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2017年4月份以來,各縣(市、區)委共安排理論中心組學習89次。三是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2016年各縣(市、區)委和市各派出機構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進行了通報,把各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抓實。下步,將按照《關于開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和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督查調研的通知》精神,對各縣(市、區)進一步加大專項督導檢查。
(6)關于“一些基層黨委對黨員發展對象考察把關流于形式,多名黨員發展對象的考察材料雷同”問題。2017年5月,市委組織開展了2016年度發展黨員工作檢查,共排查三年未發展黨員村360個,全部建立臺賬,并確定了入黨積極分子。市委組織部舉辦了基層黨務干部培訓班,對239名鄉鎮(街道)黨委組織委員進行發展黨員等業務培訓。同時,開展“星耀唐山”宣傳活動,利用內刊和唐山共產黨員網站刊載優秀黨員事跡,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3.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1)關于“反腐敗協調機制不夠完善”問題。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審計發現的問題未按要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問題,主要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全面強化審計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報告和溝通協作,明確審計報告每季度至少移交一次,重要問題線索隨時移送。2017年以來,審計機關已向市紀委移交審計報告86份。近期,將出臺《審計發現問題和案件線索移送管理辦法》《審計問題處理辦法》。二是審計部門在“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填錄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審計移送處理書》,將2016年以來做出的29件《審計移送處理書》(其中部分包含《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內容)全部填錄到該平臺,并印發執行《關于加強抄送<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的意見>和<審計移送處理書>工作的意見》。三是按照中央紀委部署,與公安、檢察和審判機關建立“村霸”和宗族勢力線索共享機制,集中力量聯合查處。四是市紀委強化與市政府法制辦、市人民檢察院協調合作,持續開展對紀法銜接平臺的監督工作。
(2)關于“對黨代表和黨員違紀、違法問題處理不夠及時”問題。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具體問題,已完成核查,1人開除黨籍、停止黨代表資格,2人撤銷政協委員資格。在此基礎上,健全完善了黨代表和黨員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報處理機制。
(3)關于“部分領導干部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問題。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廣泛宣傳。輯印《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做到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人手一冊。二是全面部署。2017年4月7日,召開全市“兩項法規”專題培訓班,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申報工作進行部署。截至2017年5月底,全部完成市管干部年度集中報告和信息綜合錄入工作。三是嚴格抽查。2017年三季度,將按照10%的比例集中開展隨機抽查。今后,擬提拔考察對象、擬列入后備干部人選、擬進一步使用人選以及涉及個人報告事項舉報的,一律重點查核;凡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一律依規嚴肅處理。
(4)關于“個別部門違反財經紀律問題依然存在”問題。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查閱審計報告發現,不同程度存在私設‘小金庫’、挪用專項資金、違規出借資金、‘三公’經費超預算、變相發福利”問題,印發了《設立“小金庫”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專項清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清理,累計發現“小金庫”“三公”經費超預算、變相發福利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1582件,涉及資金16733.52萬元,其中1184件已整改到位。2017年以來,累計處理“三公”經費超預算問題5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0人。同時,組織各縣(市、區)對“財政對外借款”進行清理,嚴格規范財政對外借款審批程序,加強日常管理,堅決杜絕違規行為。
(5)關于“四風問題屢禁不止”問題。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紀委針對‘四風’花樣翻新、隱身變形等問題應對辦法不多、措施不硬”問題,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提升科技糾風能力。整合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通過檢索篩選稅票系統、交通收費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分析發現違規吃喝、公款旅游、變通下賬等違紀問題線索。二是建立社會化網格立體式監督體系。積極與工商聯、大型企業建立溝通互動機制,在全市選擇200家企業作為“四風”監測點,聘請100名“四風”監督員,建立與“企業服務110專線”互通機制,延伸發現問題觸角。同時,引入社會第三方監督機構,協助查找隱藏在群眾身邊的“四風”等問題線索。2017年“兩節”期間,第三方監督機構提供了近百條涉嫌公款吃喝等問題線索。三是實施“點穴式”精準查處。重點對部分市直單位和市區旅游景點進行明察暗訪,對醫院、銀行、高校辦公用房和內部食堂進行專項檢查,發現了個別旅游景點涉嫌黨員干部利用職務影響免票參觀等一批涉嫌違紀問題線索。同時,制發《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改進工作作風的實施辦法》等文件,持續開展機關作風整頓,緊盯清明、五一、端午等關鍵節點,深查“四風”問題。2017年1-7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四風”問題19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07人,誡勉談話21人,組織處理142人;下發通報88次,通報典型案例109起。
(三)關于換屆風氣專項巡視整改落實情況
1.關于“有的擬提拔人員干部信息存疑”問題。一是對市管干部檔案信息核查進行“回頭看”,重點查核2014年以來提拔任用的干部,特別是黨政正職、重要崗位干部及年輕干部檔案,對發現的認定政策把握不準、檔案信息缺件少件等問題,已向相關單位進行反饋并責令2017年8月底前整改到位。二是在落實“凡提必審”的基礎上,制作了《干部任前審檔輔助表》,更加準確地反映審核認定結論和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信息。凡發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核準前一律暫緩任職錄用程序,切實把好干部入口關。三是對市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醞釀推薦、審核把關、組織考察、研究確定、人選公示等各環節的文書檔案全部進行了再次核查,整體操作規范、把關嚴格,沒有發現問題。四是認真總結運用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經驗。
2.關于“個別黨員干部對換屆工作認識不到位,個別鄉鎮對換屆政策和紀律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問題。主要采取了三項舉措:一是組織專題培訓。輯印了《唐山市縣鄉換屆風氣監督專題培訓資料》,市縣鄉三級共培訓領導干部及換屆工作人員3143人。二是開展警示教育。統一下發《嚴肅換屆紀律文件選編》等換屆紀律警示教材,落實四大班子領導、參加換屆工作會議的同志、負責換屆工作機構人員、“兩代表一委員”“四個必看”。三是深入談心談話。對任期縮短的代表委員,召開座談會深入談心談話,重點對不符合繼續提名條件的班子成員逐一談心談話,確保了干部認識一致、情緒穩定。
3.關于“少數黨員干部對換屆工作存有盲目樂觀情緒,對嚴肅換屆紀律這根弦繃得不夠緊”問題。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下發《關于發放換屆紀律提醒函承諾書的通知》,向市縣鄉三級黨委書記及四大班子成員、法檢“兩長”發放《嚴肅換屆紀律提醒函》,并全面推行換屆紀律承諾制,承諾面達100%。二是嚴格執行中央“九個嚴禁、九個一律”要求,加強對換屆工作全程監督,市紀委、市委組織部成立巡回督查組,對換屆風氣及監督工作進行巡回檢查;成立違反換屆紀律問題專門核查組,發現問題快速反應、及時處理。三是嚴格換屆風氣監督工作問責制度,對領導干部因履責不力,導致本地換屆風氣不正、換屆紀律松弛渙散、換屆選舉出現非組織活動的地方,一律嚴肅問責,依紀依法處理,絕不姑息遷就。由于換屆風氣監督措施到位,市縣鄉三級班子換屆風清氣正,沒有發生違反換屆紀律的問題。
省委巡視組向市紀委移交18件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市紀委逐一進行了核查督導。到目前,共初核1件、立案8件、談話函詢1件、了結8件;移交司法機關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8人,其中處級3人、科級5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堅持思想不松、標準不降、力度不減,持續用力、久久為功,全面持續抓好整改落實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為推動唐山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一)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決策部署,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
(二)進一步夯實“兩個責任”,真正把管黨治黨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不斷強化“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由重過程向重結果轉變,由宏觀領導向具體執行轉變。旗幟鮮明支持紀委開展工作,深入開展巡察工作,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三)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扎實推動唐山改革發展。堅持把整改的過程作為改進工作、推動發展的過程,作為轉變作風、提高效率、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統籌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在全市進一步形成忠誠、干凈、擔當、實干之風,推動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聯系電話:0315--5066591(工作時間);郵政信箱(地址):唐山市路北區西山道1號;郵編:063000;電子郵箱:tsxsb2802510@163.com。
中共唐山市委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