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日報發布時間:2017-12-13 08:25:52
????日前,為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重點工作大督察的意見要求,推進中央和省、市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取得實效,廊坊市紀委監察局制定出臺《關于省市重點工作大督察的問責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問責暫行辦法》),對大督察中發現的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嚴格實施追責問責,以強有力的監督執紀問責,為建設創新驅動經濟強市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問責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對“省、市開展的大督察工作不學習、不傳達、不研究,沒有及時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意見,思路不清、決策不當、舉措不力,造成工作被動的;對落實中央和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陽奉陰違、消極應付,工作效率低下,甚至拒不執行,未按計劃進度和時間節點完成的;對在環境污染治理、去產能、項目建設、社會穩定、安全生產、精準扶貧脫貧等重點工作中,因主觀原因,不落實、落實不到位,影響全市工作大局的”等13種問題情形一律從嚴從重問責。
????《問責暫行辦法》堅持實事求是、權責統一、有錯必糾和責任與過錯相對應、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認真落實《廊坊市鼓勵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既區分不同情形和違紀程度,綜合運用約談誡勉、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問責方式,著力解決落實責任不到位、工作推動不到位、問題解決不到位的問題,又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旗幟鮮明地保護干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允許失誤,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此外,《問責暫行辦法》對大督察中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和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實行“一案雙查”,既倒查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又倒查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對重點工作不落實問題較為嚴重的,由督察組直接對相關部門或地區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警告問責,指出其存在的問題和應該承擔的責任;對約談后仍然整改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以及存在明顯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由督察組對相關部門或地區黨政負責同志提出問責建議。對督察組提出的問責建議,由各相關黨委、政府和部門依紀依規實施問責。(通訊員岳立和、張迪 記者解麗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