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7-12-17 08:03:57
????最近,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人民檢察院偵辦了一起領導“身邊人”利用影響力受賄的案件。 嫌疑人何永平曾是時任宜春市委某常委的司機,他利用該領導的影響力,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共計99萬余元。
????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的行為,在法律上被定義為“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何永平的行為就是典型的“影響力腐敗”。根據刑法修正案相關規定,此類行為一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利用影響力受賄或行賄行為,就要依法處置。法律之外,這也給各級領導干部敲響了警鐘:干部既要自律,又要管好“身邊人”,“影響力腐敗”當休矣。
????影響力是無形的,看不見也摸不著,之所以會滋生腐敗行為,與黨員干部的權力地位不無關系。一位落馬的官員就曾對“影響力”津津樂道,“我覺得中央部委呢,一報牌子人家就有影響力”“你就坐著不說話,就是個影響力”。何其怪哉?到底是牌子還是位子有影響力?殊不知,他人看重的是牌子背后的資源、位子之上的權力。官員個人也好,“身邊人”也罷,想借助這種“影響力腐敗”,都是對權力的恣意放縱,是公權私用、化公為私。
????為官者必須清廉,“身邊人”也要清白干凈。自清不算清,皆廉才叫廉。否則,一旦領導干部對“身邊人”“枕邊人”“朋友圈”放松要求,終會害人害己。縱觀諸多腐敗案例,秘書的猖狂、老婆的霸道、兒子的“生意經”,背后無不是由于某些領導干部對“身邊人”的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松,甚至是默許。這樣的腐敗行為影響之壞不言而喻。
????在黨紀國法面前,從來沒有局外人。對領導干部的“身邊人”來說,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要求的,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要自覺遵守廉政準則,既要嚴于律己,又要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以權謀私、搞特權的行為發生,這是不能逾越的紀律紅線。過去五年來,從“身邊人”出現重大問題報告制度到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從“不護犢子”的諄諄教導到“從嚴處理,做給老百姓看”的厲聲告誡,從“身邊人害我們這些為官者的不在少數”的警示到注重家教、家風的宣傳教育……只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就能奪取壓倒性勝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我們就要堅決防范和糾正什么。”顯然,領導干部及其“身邊人”的腐敗行為都是群眾最為痛恨的現象,違反了黨紀國法,就必須嚴懲不貸,也決不能手軟。如此,才能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李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