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時間:2017-12-20 15:04:37
????山西某煤炭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郭某(化名)很有些心情沉重。剛被帶進留置點時,他鐵了心“死不開口”。
????對郭某進行訊問的是山西省紀委監委第二執紀審查(調查)室副主任張曉麗。張曉麗對他的個人情況顯然了如指掌。她甚至能脫口而出他在企業董事會上講過的某個觀點、某一句話。
????張曉麗的訊問并沒有咄咄逼人,一直在娓娓道來,一直對他很尊重,并且設身處地地幫他分析出路。幾天的訊問下來,郭某的心理防線動搖了,開始交待自己的問題。
????訊問是調查人員為了獲取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的陳述、供述和辯解,依照法定程序通過言辭等方式進行提問并加以固定的一種調查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監察機關可以進行訊問,要求其供述涉嫌犯罪的情況。”
????訊問和談話不同。只有涉嫌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且在被監委立案之后,對被調查人才能進行訊問。
????在辦案人員心目當中,訊問可以說是十二項調查措施里的重中之重。山西省紀委監委第二執紀審查(調查)室主任、郭某專案組組長周躍武解釋說,一旦立案了,就得不斷對被調查人進行訊問。能不能突破案件,關鍵就看你能否把口供拿下來。沒有口供,調查如大海撈針,工作量很大。而口供一旦突破,查起來如順水行舟,能節省大量人力物力。順藤摸瓜獲得相應書證物證,案件質量會非常穩定。
????對郭某的訊問就是生動的例證。剛開始訊問時,組織上并沒有掌握他的所有問題。通過柔性的執紀執法和人文關懷,借助針對性強的訊問技巧,郭某不僅交代了收受陳某名表、字畫和翡翠掛件等貴重物品的細節,還主動向組織交代了他在違規提拔任用干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收受多人錢款的事實。辦案人員按圖索驥,收集相關書證物證,很快就形成了相互印證、完整穩定的證據鏈。
????直面被立案人,迅速突破案件,訊問的作用又何止于此。據張曉麗介紹,通過訊問,挖掘案中人的墮落軌跡和內心獨白,還有利于發揮反面教材作用,喚醒黨員初心,強化理想信念,加強制度建設,助力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審查期間,郭某就結合自身違紀違法事實撰寫了一萬多字的《懺悔錄》,深刻反省自己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具有很強的警示教育作用。

????使用這項措施有什么約束呢?訊問前要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將擬定的訊問提綱、訊問計劃等材料及手續逐級報批。訊問必須在指定的專門場所開展,訊問人不得少于2人,并且必須進行全程錄音錄像。“除了固定證據、防止翻供,也能確保和證明訊問過程是文明合法的。這既是對被留置人員合法權利的保障,也是對監察干部的一種監督和保護。” 張曉麗說。此外,錄音錄像內容與訊問筆錄內容還必須保持一致。
????為充分保障被調查人合法權利,還須合理安排訊問時間和時長,訊問筆錄也應由被訊問人閱看后簽字。“提訊時該吃飯就得吃飯,該休息就休息,不搞疲勞提訊、熬夜提訊。訊問人員不僅要了解訊問對象,掌握訊問技巧,同時還必須時刻關注他的身體和情緒。”張曉麗說。(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韓亞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