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8-01-02 08:44:20
????“軀殼縱填溝壑去,精神猶在海天張。”英烈,是民族的不屈脊梁,是國家的精神之炬。
????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首次審議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邁出了以法律捍衛英烈尊嚴和合法權益的重要一步。
????一個國家和民族走向強大、復興的征程中,必然會有人付出代價甚至犧牲。每思祖國金湯固,便憶英烈鐵甲寒。沒有英烈們“斷頭今日意如何?創業艱難百戰多”的崢嶸往事,就不會有今天“綠野晴天道,馬穿楊柳嘶,人倚秋千笑”的美好圖景。“為了爭取將來的美好而犧牲了的人,都是一尊石質的雕像。”英烈所代表的英勇頑強、向死而生、無私奉獻等紅色基因,已經成為中華兒女共同的精神家園,熔鑄為民族不容侵犯的精神圖騰。“一想到我們死去的那些烈士,我們親密的戰友們,就有使不完的勁,要加倍地努力工作,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感悟英烈身上的巨大能量,民族情感就能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境界,就能更好匯聚起實現民族復興的磅礴力量。
????然而,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打著學術研究或言論自由的幌子,“質疑”黃繼光、“還原”劉胡蘭、“解構”五壯士。“凡是要推翻一個政權,總要先造成輿論,總要先做意識形態方面的工作。”凡此種種,就是妄圖挑戰正義良知、扭曲價值判斷,沖擊思想陣地、動搖執政根基,最終拔根去魂、覆滅政權。不懂歷史的民族沒有根,貶損英烈的民族沒有魂。別人越是企望我們忘記的,我們越要深刻銘記;別人越是刻意抹黑的,我們越要誓死捍衛。
????英烈的墓碑,可以被雨水沖刷,但決不能任臟水潑灑;英烈的名字,可能隨歲月淡去,但決不能被他人抹黑。打擊毀謗英烈行為、捍衛國人心中的精神高地,法律是有力的武器、管用的手段。以國家的名義,為捍衛英烈名譽榮譽頂層立法,就是要劃出法律底線、立起鮮明導向:犧牲值得銘記,英烈需要仰望,任何損害英烈尊嚴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追責。
????“水不激不揚,人不激不奮。”人需要精神支撐,社會需要信仰維系。進入新時代,踏上新征程,更加需要高擎英烈的精神旗幟,捍衛英烈的名譽榮譽,牢記“從哪里來”的初心,汲取“到哪里去”的力量。唯此,英烈浩氣才能充盈不竭,英雄壯舉才能層出不窮。
????“世界除了自然界的太陽以外,還有一個精神的太陽。”英烈精神,就是那一抹暖陽,親吻大地,溫潤人心。人民有信仰,國家有希望,民族有未來。深深銘記英烈們青山一樣不朽的功績,堅定守護英烈們露珠一樣晶瑩的靈魂,就一定能夠凝聚復興能量、激發前行動力。(張順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