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日報發布時間:2018-01-09 08:34:49
????2017年以來,盧龍縣實施了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辦法,要求鄉科級主要領導干部離任后,在組織、紀檢、審計和財政等部門共同監督下,離任者和接任者辦理書面交接手續,就離任者任期末的資產、負債、尚未了結的有關工程建設項目等事項,現場逐一說明,逐一核對。經離任方、接任方、監督方三方確認無誤后簽字,各自存檔保管。截至目前,盧龍縣共有21家單位的領導干部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促進了領導干部廉潔從政。
????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事項交接辦法的實施是盧龍縣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的一個縮影。近年來,盧龍縣著眼于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制度和日常監督管理制度,鍛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為建設沿海強縣、美麗盧龍奠定組織保障。
????該縣還建立干部監督預警制度,強化事前監督。建立來信、來訪、來電、網絡“四位一體”的綜合舉報受理平臺,隨時受理群眾舉報。(通訊員徐振興、曲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