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8-01-18 14:41:42
????1.灤平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縣扶貧辦主任王國生未認真履行職責問題。2013年至2016年間,灤平縣扶貧辦違規支付職業技能培訓扶貧補助資金46.7萬元,承德灤平育英中等專業學校騙取培訓補助資金17.29萬元,灤平縣三岔口村、代營子村六順合作社分別套取扶貧資金50.11萬元、23.26萬元。灤平縣扶貧辦主任王國生,未認真履行職責,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7年11月,王國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2.興隆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副主任賈長亮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5年7月,興隆縣某山楂合作社向縣扶貧辦借扶貧周轉金40萬元,賈長亮將其中15萬元先后挪用轉借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自己購買私家車,直至2017年7月歸還某山楂合作社,合作社將周轉金全部歸還縣扶貧辦。2017年11月,賈長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商務局副局長張鳳林等未認真履行職責問題。2016年,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商務局實施農村電子商務全覆蓋項目,涉及全縣312個行政村187.2萬元。在確定項目建設運營主體過程中,因對資格審核不嚴,致使不符合要求的3家關聯企業全部通過資格評審;在項目驗收過程中,未嚴格按建設標準驗收,致使312個村電子商務網點未按要求配備電腦桌椅、3個鄉鎮37個村未配備或未配齊相關設備等(共涉及資金13.92萬元),即全部通過驗收。負責項目評審資格審核及驗收工作的縣商務局副局長張鳳林、市場體系建設股股長張玉峰,對此負有主要責任。2017年11月,張鳳林、張玉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隆化縣韓麻營鎮主任科員尹永萬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問題。隆化縣在實施食用菌和設施蔬菜產業扶貧項目中,韓麻營鎮十八里汰村及村種植大戶虛報套取扶貧資金37.5萬元。時任韓麻營鎮人大主席尹永萬分管扶貧工作,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8月,尹永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承德縣劉杖子鄉副鄉長陳景玉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問題。劉杖子鄉窄道溝村、陳家莊村分別挪用41.54萬元、35.47萬元危房改造資金用于村級“幸福院”建設,違規將3.47萬元、4.27萬元危房改造資金發放給9戶、10戶非危房改造戶。劉杖子鄉副鄉長陳景玉(非黨員)作為分管領導,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8月,陳景玉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6.豐寧滿族自治縣黃旗鎮原副主任科員、民政所長高雅芹在危房改造資金發放過程中違規截留、收費問題。高雅芹(2016年5月退休)在任黃旗鎮民政所長期間,截留242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2.1萬元,收取239戶費用11.93萬元,共計24.03萬元,用于危房改造工作相關費用支出等。2017年11月,高雅芹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降低工資待遇。
????7.平泉市平北鎮喇嘛村黨支部書記宋寶玉違規為村民申報貧困戶及護林員問題。2016年初,宋寶玉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將不符合條件的村民高占利申報為貧困戶,并于2017年3月將其上報為護林員,享受每年1萬元的工資待遇,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7年8月,宋寶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承德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