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時間:2018-01-27 13:21:48
????翻開新修改的十九大黨章,第十四條是專門對巡視制度的規定。與十八大黨章相比,十九大黨章在形式上將巡視單列一條,在內容中增寫實現巡視全覆蓋,開展中央單位巡視、市縣巡察等內容,這在黨章中是首次。這一修改是對巡視制度建立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實踐經驗的總結和提煉,有利于落實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為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我們黨成立以來對巡視制度做出了哪些探索?為什么要將巡視全覆蓋寫入黨章?
????黨的巡視制度主要發展歷程
????早在建黨初期,我們黨就對建立黨內巡視制度進行探索。1922年7月,黨的二大首次確立黨的特派員制度,創立了特派巡視的工作方式。這是我們黨巡視工作的最早形式。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了“增加中央特派巡行的指導員”的決定。
????1928年10月,中央專門制定了巡視條例,以中共中央通告形式下發,要求各級黨部切實執行,成為我們黨巡視制度的起源。
????1990年3月,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決定,中央和省區市黨委可根據需要派出巡視工作小組。1996年1月,經黨中央批準,十四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通過了關于重申和建立巡視制度的決定。同年,中央紀委第一次開展巡視。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2003年5月,中央批準在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設立了巡視組和巡視工作辦公室,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陸續設立11個巡視組,即5個地方巡視組、1個中央金融機構巡視組、3個中央企業巡視組和2個國家機關巡視組。
????2003年12月,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黨內監督工作進入制度化階段,其中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制度寫入條例。巡視工作進入了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的新時期。
????2007年,黨的十七大首次把巡視制度正式寫進黨章:“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將巡視制度以黨內根本大法的形式確定下來。
????2009年7月,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對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機構設置、工作程序、人員管理、紀律與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十八屆黨中央把巡視作為加強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巡視作為加強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納入全面從嚴治黨總體部署,深入推進巡視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不斷賦予巡視制度新的活力,探索了一條實現黨自我凈化的有效路徑,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監督制度優勢。
????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明確提出,“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2015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2014年中央第三輪專項巡視情況匯報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圍繞“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做到巡視全覆蓋、全國“一盤棋”。
????2016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巡視是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明代以后有八府巡按,走到哪里,捧著尚方寶劍,八面威風。我們的巡視不是八府巡按,但必須有權威性,成為國之利器、黨之利器。推動巡視向縱深發展,根本在于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
????2017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強調:“全面強化黨內監督、著力發揮巡視利劍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在部署全面從嚴治黨時強調,深化政治巡視,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建立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監督網。
????2018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對進一步做好巡視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要求,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實行“三個不固定”,堅持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相結合,積極探索“巡查式”、“點穴式”、“回訪式”、“機動式”巡視,通過“板塊輪動、分類安排”扎實推進巡視全覆蓋。十八屆中央巡視組共開展12輪巡視,巡視了277個黨組織,對16個省區市開展“回頭看”,對4個中央單位開展了“機動式”巡視;各省區市黨委共組織巡視了8362個黨組織;中央軍委組織開展13批次巡視,完成了對軍委管理的黨組織的常規巡視全覆蓋和回訪巡視全覆蓋,并開展3批次專項“機動式”巡視。在黨中央堅強有力領導下,巡視工作在黨的歷史上首次實現一屆任期全覆蓋,為反腐敗斗爭提供了有力支撐。數據顯示,十八屆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過60%的問題線索來自巡視。
????一邊是實踐大踏步向前發展,一邊是巡視制度不斷健全完善,鍛造更鋒銳的巡視利劍。十八屆黨中央及時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工作經驗,將實踐成果用制度固化下來。
????2015年6月26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
????2016年10月,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在第二章“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明確規定,在一屆任期內實現中央巡視全覆蓋。
????2017年7月,黨中央對《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進行修改,將政治巡視要求納入其中,明確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任務,明確巡視監督內容,同時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以及市縣巡察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次修改是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制度化、具體化,推動形成“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接、全國一盤棋”的巡視工作格局。
????十九大黨章將巡視單列一條 明確規定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
????回溯了黨的歷史上巡視制度探索發展的歷程,了解了十八大以來巡視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的清晰步履,不難發現,巡視工作內容的實踐發展已經大大突破十八大黨章第十三條關于巡視制度的規定。十九大黨章把巡視制度單列一條,將全覆蓋寫入黨章,對巡視工作作出新要求,為巡視巡察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十九大黨章第十四條明確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在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實現巡視全覆蓋。
????與此同時,新黨章還對中央有關部委和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巡視工作,市縣巡察制度也做了相關規定。這在舊黨章規定的基礎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全面從嚴治黨,最終是要探索出一條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實現自我監督的有效路徑。我們黨長期執政,面臨的嚴峻挑戰就是對權力的監督。巡視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支撐,凸顯了黨內監督制度的力量,既體現了自上而下組織監督的權威,又發揮了同級自下而上民主監督的優勢。
????黨的十九大報告和十九大黨章都對巡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工作報告作出“讓巡視利劍作用更加彰顯”的工作部署,不松勁、不停步、再出發,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巡視監督作用必將進一步鞏固和強化,也必將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李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