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02-08 17:03:43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5月4日至6月30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大城縣進行了巡視。8月12日,省委巡視組向大城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快速反應
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意見后,縣委高度重視,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8月12日當晚,縣委立即召開了常委擴大會議,傳達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縣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印發了《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將巡視反饋意見細化分解為3大類、12個方面、47個具體問題,明確了具體牽頭領導、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完成期限。縣委主要領導先后主持召開7次縣委常委會議和巡視整改工作會議督導調度巡視整改工作;2018年1月3日,組織召開了縣委常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巡視反饋意見,就縣委常委班子和個人存在的問題進行檢查和剖析,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有力有效推進巡視整改落實。同時,建立健全工作落實倒逼機制,成立了4個督導組,定期督導通報各地各部門整改情況;縣紀委全程監督,對整改不力、進度不快、失職失責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厲問責,為整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紀律保障。
二、立行立改,務求實效
大城縣委嚴格按照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要求,積極、穩妥、扎實推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針對巡視反饋意見梳理出的3大類、12個方面、47個具體問題,已整改完成42個,基本完成5個。
(一)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四個意識’有的不強”問題。
(1)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到位。對發展新常態認識還不深,對生態環境建設和治理污染的政治責任感不強,仍有先發展后環境、先污染后治理的陳舊思維”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用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頭腦,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四個意識”,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與省市委同心同德,切實推動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二是堅持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成立了由縣委書記、縣長任主任的環境保護委員會,制定了《關于加強環境治理優化生態質量的實施意見》,深入推動國家和省、市關于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在大城落細落實。三是深入開展了散亂污企業治理、納污坑塘排查整治、污染土壤修復等專項行動。全縣共整治完成1968家散亂污企業。水污染治理方面,南趙扶鎮兩污染滲坑治理已完成,摘牌請示已由省環保廳上報環保部,正在等待環保部驗收摘牌。同時,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對全縣所有納污坑塘、溝渠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共排查出重點污染滲坑55個,現已完成治理46個,其余正在加快治理。土壤治理方面,共核查確定土壤污染重點企業117家,土壤污染問題突出區域3塊,全部按照程序上報市環保局,等待核定后再進行治理工作。四是在各鄉鎮(區)建立了環保所,負責轄區環境保護巡查工作,進一步加強了基層監管力量。
(2)對“政治生態積極向上不夠。有的領導干部缺乏擔當,干部隊伍缺乏精氣神,經濟社會發展和基層組織建設相對滯后,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依托“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斷強化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落實“三嚴三實”有關要求,引導干部把工作標準調高,把精神狀態調佳,把辦法措施調優。二是旗幟鮮明地樹立和彰顯正確用人導向,結合氣代煤、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等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發現、培養和使用一批積極作為、敢于擔當、群眾公認、實績突出的干部。三是加大問責力度,對精神狀態不佳、缺乏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的干部,堅決予以追責問責。從5月初到12月底,共問責干部71人。四是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激勵各級干部擔當盡責提振干部隊伍精氣神的意見(試行)》,為全縣各級干部立規矩、定規范,提振精神、標樹正氣。
(3)對“有的違反政治規矩。個別干部琢磨拉關系、抱大腿,拜把子、稱兄道弟”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多次組織召開全縣警示教育大會,以案為鑒,警醒反思。同時,開展了以“嚴守政治規矩”為主題的約談會,由縣委書記分批次對鄉鎮和縣直部門一把手進行約談,要求黨員干部牢固樹立規矩意識,做政治上的清醒之人、明白之人。二是組織廣大黨員干部集中學習了《關于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遵守政治規矩的自覺性。三是制定了《大城縣整治黨員干部“拜把子”“結干親”等問題的“六條禁令”》,列出負面清單,嚴禁黨員干部拉關系、抱大腿,拜把子、稱兄道弟。四是在干部考察環節,增加了對考察對象“生活圈”和“社交圈”的了解,發現拉關系、抱大腿、拜把子、稱兄道弟等違反政治規矩的,一律排除在考察對象之外。
(4)對“有的未如實向巡視組提供情況”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對有的鄉鎮向巡視組提供虛假的村街換屆材料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相關責任人黨內警告處分。對相關單位保衛科不如實向巡視組提供考勤情況問題,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保衛科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二是深入開展了教育學習活動,提高黨員干部對巡視巡察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積極配合巡視巡察、主動接受巡視巡察監督。三是印發了《關于開展“嚴守政治紀律、嚴明政治規矩”專項治理的通知》,對不講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組織不忠誠老實,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等行為,開展了專項治理,進一步強化了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
2.關于“違反議事規則”問題。
(5)對“有的‘三重一大’事項未提交縣政府常務會研究”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執行2017年6月23日大城縣人民政府印發的《大城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大城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二是制定了《大城縣人民政府領導班子“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并于9月12日正式印發執行。三是嚴格紀律監督和責任追究,對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導致重大事項決策失誤或者執行不力的,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6)對“縣委仍有用書記辦公會替代常委會決策的”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一以貫之地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中共大城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的規定,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絕不允許用其他任何形式取代縣委常委會的領導。二是縣委常委會定期組織學習中央和省市委關于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方面的文件和規定,不斷提升縣委領導的科學化、效能化水平。三是嚴格規范重要決策的醞釀程序,討論決定重要事項前,均召開專題會議或由縣委書記委托有關常委進行充分醞釀。凡屬干部任免事項和巡察工作匯報等,召開五人小組會討論醞釀,之后提交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四是責成縣委辦公室具體承擔重要事項議事決策程序的監督責任,一旦發現以其他任何形式代替縣委常委會越權決策的苗頭和傾向,及時向縣委書記或縣委常委會報告并立即改正。
(7)對“個別縣直部門以行政辦公會代替黨組(黨委)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督導各縣直單位黨組(黨委)集中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切實增強貫徹執行《條例》的自覺性。二是指導各縣直單位重新修訂完善了黨組(黨委)議事決策規則。三是督導檢查各縣直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條例》及執行本單位議事決策規則情況。對個別單位在貫徹落實《條例》方面存在的思想重視不夠、學習不到位、記錄不規范、音視頻留痕資料不完整等問題,逐項建立臺賬,督促整改。四是將黨組(黨委)發揮作用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內容,實現黨組(黨委)規范運行常態長效化,杜絕以行政辦公會代替黨組(黨委)會問題發生。
3.關于“不重視黨的群眾工作”問題。
(8)對“群眾來信來訪量較大,干群關系緊張、信訪矛盾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堅持開門接訪。縣黨政領導干部每天輪流到縣群眾工作中心接訪,并適時進行約訪、下訪,最大限度減少重訪、越級訪的發生。7月至12月,縣級領導共接訪、約訪、下訪190批次,有效把矛盾糾紛吸附解決在縣內。二是加大網上平臺受理信訪工作力度。7月份以來,共受理各類網上信訪事項1106件,受理率100%。三是強化矛盾排查。深入開展了“領導干部大接訪、矛盾糾紛大排調、信訪穩定大督查”和“走百村、訪百戶、幫百企、查百污、解百訪”千名干部下基層活動,726名機關干部深入村街,共排查化解矛盾隱患237件。四是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制度,推進縣領導坐班接訪、分包信訪案件和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常態化。
(9)對“對待上訪群眾態度簡單生硬。有的干部認為上訪就是找事,心有反感,雙方情緒激烈,甚至發生過激行為”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學習培訓。先后舉辦了全縣綜治維穩培訓班、群眾工作能力提升專題培訓班、信訪政策法規和接待群眾注意事項專題培訓班,提高了群工干部的能力水平和服務意識。二是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兩次召開全縣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調度會,逐案研究解決辦法,落實穩控措施。三是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重申和明確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大城縣維護群眾利益“九不準”》等制度,建立健全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執行責任追究制,切實規范干部服務群眾行為。四是建立群眾監督反饋機制。在人大代表、退休老干部等群體中聘請了16位信訪工作監督員,對信訪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五是制定了《關于開展“群眾工作中心和群眾工作站改進作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在縣群眾工作中心和鄉鎮群眾工作站等信訪窗口單位開展了改進作風專項活動。六是結合“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引發信訪問題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4月份以來,對55人給予了紀律處分,對2個基層黨組織進行了問責。
(10)對“小問題拖成大難題。長期不解決問題,使問題由小變大、解決由易變難。對符合政策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問題未及時解決。有的為接訪而接訪,對上訪反映的問題應付拖延甚至推脫,有的干部一說就是接訪了多少次,解決問題卻不多。有的縣領導多次批示,有關單位還層層批轉,未解決問題”這一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完善了《關于解決初信初訪問題的暫行辦法》,最大限度避免問題由小變大、由易變難。二是開展積案化解集中行動,省領導包案交辦1件、省交辦積案5件、市交辦積案19件已全部辦結。三是對農民工欠薪等重點領域和原民辦教師、涉眾型集資等重點利益群體信訪案件,全部實行縣級領導包案制度。
4.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
(11)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全縣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年度工作述職。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大辦發〔2016〕4號文件的通知》和《大城縣意識形態工作分工明細》,進一步加大了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貫徹落實力度。
(12)對“換屆后未及時調整領導小組成員,意識形態工作未列入2017年縣委工作要點”問題的整改情況。縣委對領導小組成員及時進行了調整,對2017年縣委工作要點進行了修改完善,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縣委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縣委工作要點。
(13)對“應對新媒體自媒體能力弱,‘4.18滲坑’事件輿情應對忙亂”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印發了《大城縣突發事件輿情處置應急預案》和《大城縣新聞輿情處置工作實施管理辦法》,為輿情應對提供機制保障。二是制定了《大城縣網上生態專項治理工作辦法》,對全縣網站、微信公眾號、官方微博進行了備案登記,確保對縣域內有害信息的實時監督。三是組織全縣自媒體運營者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切實提高了自媒體從業者依法依規辦網經營意識。四是組建了由縣網信辦監督、各部門具體實施的若干網絡矩陣,確保關鍵時刻能夠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五是建立了意識形態工作教育培訓機制、通報機制,網絡意識形態管理工作機制等長效機制,積極探索與中央級主流媒體開展合作新模式。
(二)黨的建設方面
5.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問題。
(14)對“抓基層組織建設力度不大。2013年以來縣委很少專題研究基層黨建工作,2014年開了14次書記辦公會,沒有一次研究黨建工作”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探索推行“五位一體”抓基層黨建責任體系,出臺了《縣委常委會抓基層黨建八項措施》,并先后5次召開黨建工作述職、調度會議,推動基層黨建工作開展。二是進一步加大管服力度,創建了“大城先鋒”黨建企業微信平臺,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進行扁平化、點對點監管。建設了大城縣黨員服務中心,從政策咨詢、困難救助、檔案管理等方面提供高效服務。三是制定了《關于開展“基層黨建提升年”活動的實施意見》,明確“五個明顯提升”任務目標,大力實施基層黨建“七大提升工程”,借力美麗鄉村建設,打造一批高標準黨建示范區典型。
(15)對“一些農村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甚至癱瘓。有8個村選不出黨支部、村委會,其中4個村兩次選舉仍未選出‘兩委’班子”問題的整改情況。印發了《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的實施方案》,與基層黨(工)委簽訂了整改責任狀,并先后5次進行集中督導,召開4次會議進行專題調度。明確黨委書記任組長,包片干部全參與,著力找癥結、解疙瘩、建班子,推動村街工作開展。抓住農村“兩委”換屆契機,對農村“兩委”班子及干部進行全面摸底和考察,著力選優配強村班子。截止目前,8個班子不健全村街已全部產生了支部班子。
(16)對“83個村黨支部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問題的整改情況。制定下發了《關于解決村街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問題的實施意見》,按照每年發展黨員計劃分配指標,優先解決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村街。實行臺賬銷號機制、責任到人機制、通報督辦機制、專項問責機制、建立長效機制五項措施加以整改。縣委組織部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基層黨委進行了約談,鄉鎮黨委對重視不夠的村支部書記進行了調整。同時,明確鄉鎮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包村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制定黨員發展計劃。截至目前,41個村街發展了新黨員,40個村街確定了重點培養對象。下一步將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規定,完成村街發展黨員整頓任務。
(17)對“退休人員黨支部很少開展活動”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召開了離退休干部黨建工作座談會,就改進和加強離退休干部參加黨組織活動明確了工作思路。二是印發了《中共大城縣直工委關于規范離退休黨員黨組織生活的通知》,明確要求有條件的單位單獨成立離退休黨員支部。目前,16個符合條件的縣直機關單獨建立老干部支部,453名離退休人員已經過上正常的組織生活。三是為縣直機關離退休老黨員定制了《“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筆記本》,方便老黨員做好學習筆記。
6.關于“組織人事編制工作違規問題突出”問題。
(18)對“超職數配備干部和職數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摸底核查。對照全縣各單位《三定方案》及后續機構批復情況,對全縣各部門科級干部職數及實際配備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摸底,列出了問題清單。對部分單位超配干部問題已拿出整改消化方案,正在一定范圍內醞釀溝通。二是認真執行干部調整預審備案制度。堅持“逢調整必上報,不批準不提交”原則,每次干部調整,均按要求上報市委組織部預審,確保不出現新的超配現象。三是嚴格干部職數管理。按照各單位《三定方案》和《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辦法》,堅持干部調整職數先行,堅決防止干部職數混用和超職數配備問題。針對有的單位非領導職務職數混用問題,縣委已經整改完畢。
(19)對“6個事業單位沒有編制文件,配備科級干部較多”問題的整改情況。按照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對5個事業單位領導職數進行了核定,經縣委2017年第11次常委(擴大)會議研究通過,相關文件已印發。
(20)對“違反干部選任規定。2015年以來將多名事業編人員提拔調任為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縣直單位公務員科級職務”問題的整改情況。鑒于以上事業編人員已在鄉鎮領導班子換屆選舉中當選,正按規定程序報市委組織部履行公務員審批手續。今后,將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相關規定,認真執行干部檔案任前審核制度,對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又不符合公務員調任政策規定的,一律不予提拔到公務員崗位。
(21)對“有的縣直部門黨組成員超配”問題的整改情況。根據十二屆縣委2017年第14次常委會議決定,對有關部門超配的黨組成員進行了整改消化,目前已消減至規定人數。今后,縣委將堅持底線思維,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規定的條件和職數配備黨組成員,確保不出現新的超配現象。
(22)對“有的試用期未滿就轉正”問題的整改情況。深刻反省了過去在執行試用期制度方面不規范、不嚴謹的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堅決糾正,縣委將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并建立干部試用期工作臺賬,健全期滿預警機制和干部本人及單位提醒機制,防止出現試用期滿干部漏空考核現象的發生。
(23)對“違規進人超編嚴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對新進事業編人員建立了另冊臺賬,計劃3年內通過崗位調整、優化編制資源、自然減員等途徑逐步消化完成。涉及部門在超編問題解決前,不再新增工作人員。二是印發了《關于嚴格全縣機構編制管理的通知》和《關于嚴格執行編制使用核準制度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執行編制核準制度,從源頭上避免超編進人現象。
(24)對“有的縣直部門2015年擅自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限制報名條件,未明確招聘人數和競爭比例,未組織面試,未報經上級人事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按照十二屆縣委2017年第15次常委會議研究的意見,將已經安排到縣直事業單位人員的人事、編制、工資關系等手續全部轉移到鄉鎮,現已完成轉崗工作。二是在今后的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將嚴格按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上級核準的招聘方案做好招聘工作,嚴格規范事業單位進人。三是縣紀委已經初核完畢,擬對相關責任人,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市、縣紀委調查處理,嚴肅追責。
(25)對“清理違規進人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嚴格按照冀組通字〔2013〕36號和廊組通字〔2013〕95號文件要求,經十二屆縣委2017年第15次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已對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未按《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規定進入我縣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包括超編情況下納入正常管理人員實行了另冊管理。今后,通過鼓勵參加公開招錄和公開招聘、離崗創業等途徑逐步消化。同時,進一步健全監管機制,嚴格執行編制核準制度,杜絕違規進人現象。
(26)對“另冊管理人員被重用”問題的整改情況。對2名被提拔的另冊管理人員,經十二屆縣委2017年第18次常委會議研究決定,調整回鄉鎮副鎮長崗位任職。12名被重用人員正按規定程序報市委組織部履行手續。今后,縣委將堅持底線思維,嚴格干部管理工作,對另冊管理人員,嚴格把關,限制提拔使用。
(27)對“混崗混編依然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對全縣混編混崗人員進行了排查摸底,建立了人員臺賬。制定出臺了《關于行政機關混崗人員處理意見》,對在公務員崗位的事業身份人員履行了任免職手續,并責令所在單位將其調整到事業股室工作;本部門沒有事業股室的,實行另冊管理,限制提拔使用。對有的縣直部門混崗人員全部納入另冊管理。二是加強源頭管理,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縣鄉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編制、人員管控機制,推動實現干部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
7.關于“機構改革不到位”問題。
(28)對“有的名撤實不撤,有的名合實不合”問題的整改情況。對9個單位履行撤并手續,對撤并單位的現任領導按規定調整職務,注銷撤并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并撤銷其財政賬戶。目前,正在梳理撤并單位撤并基本情況,要求撤并單位提交注銷申請,由編辦審核后撤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對撤并單位相關職責進行梳理,理順行政、事業職能,為修訂“三定規定”、調整財政預算提供依據。
(29)對“有的單位該掛牌不掛牌”問題的整改情況。我縣認真開展了自查,發現我縣9個單位還存在應掛牌未掛牌問題,對此,我們立即整改,撤銷其中8個單位,對這9個單位逐一履行掛牌程序,對撤并單位的現任領導按規定調整職務,注銷撤并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并撤銷其財政賬戶。目前,正在梳理撤并單位撤并基本情況,要求撤并單位提交注銷申請,由編辦審核后撤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對撤并單位相關職責進行梳理,理順行政、事業職能,為修訂“三定規定”、調整財政預算提供依據。
8.關于“個別干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問題。
(30)對“個別干部檔案審核把關不嚴。身份、入黨、學歷存疑等”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對兩名學歷存疑人員的學歷進行了核查,將一人的原始學歷重新認定為成人教育,一人學歷更正為初中。對一名入黨存疑人員入黨情況進行了核實,其入黨程序不符合相關規定,已對其黨員身份不予承認,并將情況通報其本人及所在黨組織;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追責。二是加強管理,嚴格把關,在對現有干部檔案規范管理的基礎上,把好新接收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關,堅持“入檔必審、凡審必嚴”,不符合要求的檔案一律不予接收,防止檔案帶病入庫,切實提高檔案管理質量。三是縣委組織部會同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利用半年的時間,開展一次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回頭看”,在全面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的基礎上,重點對身份、入黨、學歷等情況進行復核,對存疑問題調查核實并依照相關政策規定進行重新認定。目前,已完成194本干部人事檔案的重新審核工作,對3名同志的后取學歷進行了重新認定。四是以“干部檔案數字化建設”工作為契機,對檔案進行查漏補缺,規范整理,全面提升檔案管理水平,防止紙質檔案涂改造假。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9.關于“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31)對“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有的領導干部到現在還不知道主體責任的具體內涵,責任落實不夠”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細化了《大城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要求各級各部門深入學習,深刻理解主體責任的內涵和外延。二是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納入縣委年度“三考合一”之中,考核結果作為對黨委(黨組)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懲、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三是在全縣范圍內廣泛開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專題教育活動,并對全縣各單位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同時,研究制定了《關于開展落實“兩個責任”約談工作的實施方案》,分批次對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進行“一對一”約談提醒,“面對面”傳導壓力。
(32)對“層層傳導壓力不夠。有的部門自2013年以來未召開過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有的部門主要負責人發生違紀問題”這一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縣紀委派出專人進行調查,對相關單位進行全縣通報批評。二是下發了《關于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會議的通知》,全縣各級黨組織先后召開了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三是印發了《關于在鄉鎮(區)試行駐村監察員的實施辦法》《關于在縣直單位試行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制度的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向基層延伸,監督關口向村級前移的工作機制。四是研究制定了《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任務清單》,明確了53項具體工作任務。
(33)對“官商關系不正常。有的領導干部與私企老板關系不清”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研究制定了《大城縣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若干辦法(試行)》,進一步厘清政商交往邊界。二是研究制定了機關單位及工作人員與企業交往的10類負面清單,要求全縣副科級以上黨員干部對照負面清單作出承諾。三是建立縣鄉兩級紀委與縣內企業的政企聯動服務機制,定期深入企業走訪座談,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34)對“有的‘一問責八清理’行動較慢”問題的整改情況。縣委書記、縣長以上率下、上心上手,多次召開會議進行部署調度。縣委常委、紀委書記先后15次召開推進會、調度會,對工作落后單位進行約談,對“零報告”和發現問題少的單位進行全縣通報批評。截至目前,“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發現“一問責”問題55件、“八清理”問題943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10.關于“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有的違反紀律法規觸碰紅線問題比較嚴重”問題。
(35)對“部分房地產項目手續不全或無手續”問題的整改情況。對2014—2016年房地產項目進行了認真細致排查,共排查出違規建設行為114項,涉及31個房地產項目。由縣四大班子領導分包問題項目,督導各牽頭單位,協調各環節的手續辦理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成101項,其余13項正在履行行政處罰程序。同時,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制定了《大城縣控制和查處違法建筑管理辦法》《大城縣控制和查處違法建筑信息通報制度》,建立了國土、城管、住建等部門巡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下一步,結合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適時調整建筑領域監管辦法。
(36)對“有的工程項目假招標、圍標串標”問題的整改情況。為防止工程項目假招標、圍標串標,責令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部門加強對招投標行為的全程監管,采用技術手段加強監控,有效杜絕違規問題發生。
(37)對“有的偽造土地出讓手續”問題的整改情況。對反饋涉及的相關企業土地出讓手續進行了重點核查,并舉一反三,加強對此類問題的監管。一是由國土局對2014年以來出讓的土地逐宗進行了檢查核對,并與規劃局、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門對接,對土地出讓手續為前置條件的環節進行審查。二是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分級審核制度,對已出讓土地進行“回頭看”,對已完成出讓手續的地塊實行網上實時公開,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監督。三是由國土部門、公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偽造土地出讓手續行為,并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縣土地出讓秩序,凈化土地出讓環境。
11.關于“違反廉潔紀律問題仍有發生”問題。
(38)對“有的虛報續建已完成項目”問題的整改情況。國家專項資金涉嫌被套取的相關情況已移交相關部門,目前該問題正在調查中。
(39)對“有的套取退耕還林款”問題的整改情況。經查,相關村街退耕還林補助由時任村街干部領取后,轉入村集體賬,存放在該村所在鄉鎮農村財務監管委托服務中心監管使用。下一步,我們將加大對退耕還林補貼款的社會公開和監管力度,確保公開透明運行。
(40)對“有的違反財經紀律。公務招待費入賬無清單無公函”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相關單位對列支招待費無公函問題立行立改,補齊相關文件手續,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責令有關單位認真自查自糾,強化內部財務監管。二是開展了“小金庫”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對有具體舉報線索、社會反映比較集中、日常監管發現問題較多的部門和單位及全縣394個村街,開展監督巡察和審計,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縣紀委制定了《嚴禁公務人員吃請的負面清單》,堅決禁止違規公款吃喝,嚴禁以各種名義轉嫁、攤派和報銷費用。
(41)對“有的公款私存”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對個別單位出納違規將代收費用長期存放在個人賬戶的問題,經縣紀委立案辦理,已將該費用全部收回并上繳至縣財政專戶,給予該單位分管領導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財務室負責人行政警告處分,對出納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向各鄉鎮(區)、縣直各部門轉發了《設立“小金庫”等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分類處理指導意見》,由財政局牽頭,對各單位主管領導和財務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教育。三是由縣紀委、財政等部門不定期開展抽查檢查,對清理出的“公款私存”問題,逐一深入核實,從嚴處理。四是加強了對預算單位賬戶和資金流向的動態監管,深化國庫支付管理改革,不斷提高資金支付透明度,保障財政資金規范運行。
(42)對“有的違規發補貼”問題的整改情況。開展了專項清查整治行動,對超項目、超標準、超范圍發放津貼補貼問題進行全面清查。
(43)對“有的‘吃空餉’”問題的整改情況。組成聯合調查組,對相關單位“吃空餉”問題進行了核實,并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對本單位今年以來治理“吃空餉”情況開展一次全面自查,公示治理“吃空餉”情況。同時,建立長效機制,印發了《關于開展機關事業單位“應退未退”人員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到達退休年齡人員信息報備制度。
12.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又生”問題。
(44)對“違規操辦婚事。有的舉辦婚宴違反規定不報備,或超規定桌數,或化整為零,收受禮金”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印發了《關于開展移風易俗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嚴禁黨員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并將《暫行規定》精簡為便于宣傳的《大城縣黨員干部婚喪事宜“五嚴規定”》,要求全縣黨員應知應會。二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縣紀委不定期深入賓館、飯店等場所進行明察暗訪。三是對大操大辦兒子婚宴的村干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在全縣警示教育大會上進行了通報。對參與操辦大城籍副處級干部女兒婚宴的干部進行了公開通報批評,并約談了參加宴請的多名科級干部。
(45)對“辦公室面積超標。有的占用兩處辦公室,多人辦公室面積超標”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由縣紀委對個別鄉鎮辦公面積超標問題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相關責任人黨內警告處分。二是印發了《關于進一步重申和明確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由各單位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再次進行深入自查。并由縣“兩辦”督查室、發改局等部門聯合進行了督導檢查,共抽查單位21個,未發現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現象。三是將辦公用房檢查列入日常督導內容,形成了長效機制。
(46)對“有的干部慵懶散浮,上班不在崗、上班睡覺、看視頻、玩微信等,松懈散漫”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由縣紀委牽頭,對各級各部門“慵、懶、散、慢、浮”等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進行明察暗訪,共檢查單位200個(次),約談2人,整改問題20余個。二是對省委巡視組交辦的相關問題進行了核查,問責52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7人(其中科級干部2人),責令45人作出書面檢查并在全縣給予通報批評。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重申和明確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嚴肅紀律糾正“四風”的通知》,重申工作紀律,并對機關干部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四是對有的鄉鎮多名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瀏覽“淘寶網”、聊天,群眾工作站服務窗口人員空崗等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對相關人員分別給予了黨政紀處分,給予分管機關工作的責任人黨內警告處分。
(47)對“有的違規中午飲酒”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對個別人員工作日中午飲酒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并進行了通報。二是縣紀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重申和明確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將以前的“工作日中午”禁酒,延伸到“值班期間”和“執行公務期間”一律禁酒。三是在全縣集中開展工作日違規飲酒暨工作紀律執行不力專項治理工作,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工作日中午飲酒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當事人行政警告處分,并進行了通報。
縣委收到省委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46件,涉及62人,已處理46件。共初核20件,立案11件,談話函詢11件,其他方式4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7人,其中科級8人,科級以下9人。誡勉談話2人,談話提醒14人,函詢11人,批評教育5人,責令檢查5人,通報批評4人。
三、長效監管、鞏固提升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繼續堅持旗幟鮮明講政治,認真做好黨的群眾工作,從嚴從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規范化水平,鐵腕治理環境污染,持續深入推進整改。同時,強化源頭治理,構建長效機制,鞏固拓展成果,按照標本兼治原則深化整改落實,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到實處。
1.持續抓好整改,確保落實到位。堅持班子不散、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已經完成整改的問題,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對整改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繼續加強整改,確保每個問題都高質量整改到位;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問題,進一步壓實責任,明確完成時限,加強跟蹤問效,確保見到實實在在的效果。同時,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對落實不力的,該約談的約談、該警示的警示、該追究責任的嚴格追究責任。
2.堅持舉一反三,構建長效機制。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倒查制度缺陷,加強制度建設。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對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緊建立起來,堵塞制度漏洞;對不科學不健全的制度,進一步修改規范完善,通過扎密制度的籠子,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
3.落實“兩個責任”,嚴明黨的紀律。堅決貫徹執行“兩項法規”,層層壓實“兩個責任”。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緊緊抓在手上。扎實持久正風肅紀,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明察暗訪違紀行為、快查快處違紀問題,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嚴格落實紀委監督責任,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和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肅查處腐敗案件,保持對腐敗分子的高壓態勢,促進各級干部廉潔從政,全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4.強化統籌協調,放大整改成效。把巡視整改與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各項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加快推進協同發展結合起來,與支持和服務雄安新區規劃建設結合起來,與促進當前各項重點工作結合起來,加大對巡視整改成果的轉化運用。通過落實整改,大力改進干部工作作風,調整干部工作狀態,激發全縣黨員干部真干實干苦干的精氣神,把馬上就辦、辦就辦好作為工作準則,讓夙興夜寐、激情工作成為常態,推動大城經濟社會實現跨躍發展,為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聯系電話:0316—5568151(工作時間);郵政地址:大城縣永定大街9號中共大城縣紀委;郵編:065900;電子信箱:dcxjw@sina.com。
中共大城縣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