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02-08 17:05:56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視組于2017年5月8日至6月30日對三河市進行了常規巡視。8月12日,省委巡視組向三河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整改落實工作
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后,三河市委于8月12日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把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扎實推進整改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正視存在問題,迅速開展行動,強化過程管理,加強督導調度,全力以赴推進反饋意見整改落實。
(一)領導重視,專題研究整改工作。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召集紀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民政局、建設局、信訪局等部門負責同志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制定了《關于落實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并主持召開了5次市委常委會、3次專題會議認真研究整改落實工作,明確指出各級領導干部和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政治意識,將抓好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作為當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持續深入抓好整改,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追完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
(二)壓實責任,細化落實整改任務。按照《整改方案》要求,8月16日市委組織召開了專題交辦會議,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市級領導的工作分工,對各項整改任務進行集中交辦,要求各責任領導切實擔負起分管領域、分管系統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環節親自過問,重要情況親自協調,重要問題親自督辦。要求各責任領導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所承擔的整改事項,對交辦的內容進行逐條梳理研究,對相關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情況不屬實的做好記錄備查,情況屬實的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整改時限,按照難易程度分出梯次,逐批解決,做到了整改內容明確、完成時間明確、責任人員明確、工作要求明確,為開展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三)部門聯動,有效形成整改合力。各責任單位迅速行動、扎實部署,逐個研究問題根源、逐個制定整改方案,逐個推進整改落實,切實將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同時,由市“兩辦”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按照省委巡視組要求,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問題點得重的、建議要求高的,加大督導力度;對整改落實中的薄弱環節,明確專人盯辦、一抓到底。特別是強化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違反黨紀政紀和政策規定、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社會穩定等突出問題的嚴格督導,確保各項問題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二、精心組織,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
市委針對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中指出的三大方面16項問題,梳理出47個具體問題,列出了整改清單,拿出了整改方案,對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迅速組織相關責任單位對落實整改事項進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已完成44個、基本完成3個。在整改過程中,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制定出臺相關制度文件47件,進一步扎緊織密了制度的“籠子”。
(一)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四個意識’樹得不夠牢”問題
(1)針對“把‘四個意識’貫穿各項工作始終的廣度深度不夠”問題,自9月21日起,在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中開展了“四個意識”主題教育活動,以“四個意識”統領機關作風整頓,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與省委同心同德。建立了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第一副組長、市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的主題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制定出臺了《實施方案》,召開了動員大會,對主題教育活動進行了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
(2)針對“有的政治意識還不強”問題,研究制定了《“學習系列講話、強化四個意識”專題學習方案》《關于進一步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意見》,深入開展“當先鋒、做表率”活動,推動黨員干部把維護核心的要求變為思想自覺、黨性觀念、紀律要求和實際行動;研究制定了《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創造一流營商環境實施方案》,讓廉潔成為生產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打造良好經濟發展環境;研究制定了《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依法取締市區“摩的”非法營運工作方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深入開展綜合治理,為百姓生活營造規范、有序、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3)針對“有的不講政治,個別單位對巡視配合不夠,有抵觸情緒”問題,要求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充分認識到此次巡視是政治巡視,站在講政治、講黨性、講擔當的高度,把配合做好巡視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把落實反饋意見作為查找問題、推進工作、堵塞漏洞、完善機制的有力抓手,虛心接受、照單全收,逐人認領、對號入座,化壓力為動力,把解決問題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對照反饋意見逐項抓好整改落實,以堅決的態度和扎實的作風貫徹落實好上級的各項要求和部署。
2.關于“違反議事規則”問題
(1)針對“規矩規則意識淡薄”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深化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的意見》,對《三河市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進行了研究修訂,已經市委第33次常委會議通過并執行;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于2015年10月17日制定印發了《中共三河市人民政府黨組工作規則》(三政〔2015〕2號),新制定的《三河市第六屆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三河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已印發實施。
(2)針對“有的決策違反議事規則”問題,在《三河市第六屆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中明確規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須經市政府全體會議或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市政府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至兩次。
3.關于“對黨的群眾工作重視不夠”問題
結合上級出臺的“領導干部大接訪、矛盾糾紛大排調、信訪穩定大督查”活動安排,總結先期開展的“大排查、大接訪、大化解”百日攻堅行動的有益經驗,專門制定出臺了《關于實施“五個三”工程加強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意見》,從五個方面全力抓好落實。一是完善群眾工作平臺,提升市群眾工作中心服務質量,逐步形成信訪聯治、矛盾聯調、工作聯動的格局;強化鎮(街道)群工站職能擴面,整合信訪、綜治、民政、司法、國土、衛計、社保、環保、綜合執法等工作力量;充實村(社區)群工室力量,每村(社區)至少聘用一名群眾工作聯絡員,由所在鎮(街道)負責聘用、考核和管理,市財政給予一定經費補助。二是健全群眾工作機制,制定完善了重大事項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不當決策糾錯改正、社會穩定風險責任終身追究等9項制度,形成系統、完善、長效的群眾工作制度體系。三是提高服務群眾本領,對各級涉訪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分批進行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各級干部做好群眾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水平;完善督查通報制度和問責、考核、獎懲制度,推動形成信訪干部工作不力必被問責、履職盡責優先提拔重用的良好機制。四是維護群眾工作秩序,不斷規范黨委、政府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不斷強化各級干部依法執政、依法辦事意識,確保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宣傳教育,融入群眾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弘揚社會正能量,教育引導信訪群眾知法守法,依法有序理性表達訴求;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及時嚴肅處理,并公開曝光,維護正常信訪秩序。
4.關于“對意識形態工作新情況新問題研究解決不夠”問題
(1)針對“重視不夠”問題,市委已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2017年度工作要點;根據部分市領導調整情況和廊坊市委相關文件精神,印發了《關于調整三河市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的通知》(三辦字〔2017〕45號),將各鎮(區)、街道一把手納入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并要求各單位建立本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專職人員,使意識形態工作領導責任進一步擴大延伸到基層。
(2)針對“對新媒體新情況研究應對不夠”問題,通過完善領導機制、確保網絡空間安全,加強政策引導、團結大多數自媒體人士,加強依法監管、增強新媒體自律意識,創新治理方式、探索“政務+社交”新途徑等四項舉措,不斷強化監管手段,凈化新媒體的輿論生態;對三河市內居住的新聞媒體記者進行登記造冊,組織開展域內媒體記者見面會、座談會、“懇談會”等形式的面對面交流,積極邀請域內媒體記者圍繞經濟發展、生態文明、城市變化等內容進行報道,適時組織開展采訪行活動,加強完善與媒體記者溝通聯系的長效機制。
(3)針對“印刷裝訂行業監管存在盲區”問題,對省委巡視組抽查發現的三河市鵬遠藝興印務有限公司、三河市富華印刷包裝有限公司、三河市書文年印刷有限公司等三家問題企業進行了調查查處,做出了停業整頓處罰,同時將處理情況向所有印裝企業通報,震懾不法分子,警示教育全市印裝企業;強化日常巡查、暗訪、聯合執法等監管制度,完善舉報機制,保持對違法違規印刷裝訂行為的嚴查重處,維護了印裝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黨的建設方面
1.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問題
(1)針對“市委抓基層組織建設力度不大”問題,按照省委、廊坊市委相關要求,參照《廊坊市委常委會抓基層黨建八項措施》,明確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基層黨建工作,切實把黨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2)針對“有的村‘兩委’班子不健全”問題,充分發揮分包市級領導協調督導作用,對村情復雜、信訪問題突出、派性紛爭嚴重的村街,全面實行掛賬督辦,銷號管理;抓實鎮黨委主體責任,抓牢黨委書記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兩委”不健全村街逐鎮任務交辦,并結合新一輪農村“兩委”班子換屆選舉工作,將所有村街“兩委”班子予以健全。
(3)針對“有的村‘兩委’班子不能履職盡責”及“反映村干部問題較多”問題,以鎮黨委為主體,對農村干部涉訪問題進行清理,登記建賬,找準癥結,協調多方力量予以化解;強化對農村干部的黨性宗旨、涉農法規、運行機制等方面的教育,確保其公平公正、依法依規執政,消除信訪隱患。在逐一核查省委巡視組交辦線索的基礎上,進一步延伸監督執紀觸角,嚴肅查處村干部違規違紀案件,目前給予三河市皇莊鎮昝辛屯村原村黨支部書記張來興等12名村干部黨紀處分。
(4)針對“有的村街三年以上沒有發展黨員”問題,對存在三年以上不發展黨員村街問題的相關鎮進行全面督導,就三年以上不發展黨員村街問題逐村進行剖析,區分不同情況予以分類施治,對工作進展緩慢的鎮,約談組織委員和包片干部,對不重視發展黨員工作的村書記,視情況分別給予誡勉談話、核減工資、取消下一屆黨組織書記人選資格等方式進行處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廊坊市委提出的48個村街整改任務。
2.關于“干部規矩意識不強”問題
(1)針對“有的干部在紀律規矩紅線內開展工作還不很適應”和“個別干部思想消沉作風拖沓”問題,深入落實《準則》《條例》有關規定,組織廣大黨員干部重溫黨章要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結合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主要開展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印發了《機關作風整頓督查工作方案》和《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問責實施細則》,深入開展機關作風整頓,促進整改、實施問責;二是對16起違規違紀的典型案例進行了全市通報,引以為戒;三是以“兩個專項”工作為契機,加大對不作為問題的清理力度,共清理上報問題線索825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加大明察暗訪力度,今年以來共組織明察暗訪22次,發現問題線索49條,立案審查1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6人。
(2)針對“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在傾倒建筑垃圾問題上,已責成李旗莊鎮對傾倒建筑垃圾問題進行處理,加強鎮村兩級監督巡查,對亂倒垃圾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暫扣車輛,亂倒垃圾問題已得到有效遏制。同時,經巡查發現,違法運輸傾倒固體廢棄物的,多為北京等相鄰地區的渣土、垃圾運輸車,他們有的甚至和村痞惡霸互相勾結,威脅、恐嚇對其進行勸阻的村民,對包括白浮圖在內的很多村街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為更好地維護城鄉面貌和群眾居住環境,結合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等工作,成立了綜合執法、公安、交通、市政、環衛等部門以及相關鎮為成員單位的打擊偷倒垃圾工作領導小組,對此類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同時發動全市各村街組織志愿者和民兵隊伍對村街小路進行晝夜巡查。通過查扣車輛、監控設卡、嚴打暴力抗法等與考核評優、舉報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動員全市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到打擊偷倒垃圾工作中來,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已查扣及處罰車輛102輛,收繳罰款15.27萬元。在違法違規填埋河渠造地問題上,成立審查組對李旗莊鎮白浮圖村違法占地相關問題進行審查核實,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問責,給予紀律處分、組織處理35人(科級21人),其中黨內警告13人,黨內嚴重警告11人,行政記過2人,批評教育9人。
3.關于“干部職數編制管理不嚴”問題
(1)針對“有的市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配備不規范”問題,對于黨組(黨委)成員超配的單位,于6月30日召開市委常委會對超配黨組成員進行了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對于黨組成員缺配的單位,區分三類情況進行整改,一是對科級干部核定職數不足3人的單位,選拔符合條件的股級干部任黨組成員,目前已配備到位;二是對科級干部核定職數不少于3人的單位,進行科級干部調整或選拔符合條件的股級干部任黨組成員,目前已配備到位;三是對涉及機構改革的單位,擬撤銷黨組,成立黨支部,與機構改革撤并同步完成。
(2)針對“教育系統的一些事業單位長期無編制文件,配備科級干部明顯偏多且黨政分設”問題,根據工作需要,按目前實際配備領導干部情況核定學校科級領導職數,制定有關學校“三定”方案,并根據方案進行干部的消化調整。
(3)針對“違規設置非領導職數,有的單位超配非領導職務干部”問題,對燕郊高新區擠占鄉鎮非領導職數而超配的科級非領導干部,已經全部調整到各鎮及園區,燕郊高新區暫時借用。在高新區實行機構改革時,根據個人意愿,自主選擇參加高新區機構改革,實行聘任制,或留在鄉鎮任職。
(4)針對“有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違規設置非領導職數16個,已配9人”問題,已對違規設置的9名科級干部免職消化。
(5)針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超編嚴重”問題,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由編制部門依據上級有關政策,對部分機構和人員編制重新摸底,建立編制臺賬,實行實名制管理;二是嚴禁機關事業單位超編調入工作人員;三是制定專項清理和分流辦法進行消化。
4.關于“干部檔案審核把關仍有存疑”問題
責成檔案管理部門對有干部身份存疑、民族成份存疑、學歷存疑、學歷認定有誤等四類問題的干部檔案進行重新核查,涉及5個單位11人。目前,已形成專題認定報告,其中,涉及干部身份存疑問題1人,經進一步審查核實,認定其干部身份造假,已經常委會免職;涉及民族成份問題1人,系高考前更改民族,經核實,未發現其本人高考時有民族加分成份、不存在不當得利情況,已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涉及學歷存疑問題2人,已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請示上級組織部門并按照檔案核查相關規定,對學歷予以認定;涉及學歷認定有誤問題7人,對其學歷不予認定,只作為培訓經歷。
5.關于“一些領導干部有的個人有關事項未填報”問題
按照中央要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范圍為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干部管理權限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審核權限均不在縣級,只是協助上級組織部門組織好填報工作。具體工作中,督促提醒領導干部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如實填報是對黨忠誠具體體現的意識,實事求是地做好填報工作。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1.關于“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1)針對“簽字背書制度落實不夠”問題,堅持立行立改,按上級要求落實到位,上級黨組織與下級黨組織、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與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簽訂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書,分別由市委和市紀委存檔備查。
(2)針對“監督執紀問責重視不夠”問題,市委根據上級部署及要求,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全力支持紀委執紀監督各項工作。一是對三河市紀委、監察局立案的,全部報請市委主要領導批準;二是擬給予市委管理干部輕處分的,將審理報告先報請市委主要領導同意后,再提交市紀委常委會議、監察局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并向市委提交備案報告;三是擬給予市委管理干部重處分的,由市紀委常委會議、監察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后,提請市委常委會會議或市政府辦公會議審議批準。
(3)針對“李剛、劉寶來嚴重違法違紀‘余毒’肅清不徹底,引以為戒不夠”問題,明確要求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李剛、劉寶來嚴重違法違紀為警醒,不斷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下大力氣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政環境,真正做到肅余毒、除影響,清源頭、聚正氣。一是從思想上肅清余毒,破除就案論案、與己無關的思想,要求每名干部把自己擺進去,共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市委常委班子帶頭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汲取李剛、劉寶來案件教訓,對照檢查,反躬自省;二是從組織上肅清余毒,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市委審慎研究重要部門、重要崗位干部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對一些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作了組織調整。
2.關于“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
(1)針對“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發揮不夠”問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及時召開小組會議。8月11日、29日,相繼召開了兩次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員單位成立案件移送工作領導小組,精準對接案件和案件線索的移送工作,建立臺賬,實行掛賬督辦,每月一調度,要進度、要結果。會后,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及時整理了會議記錄、會議紀要,抄送各成員單位,真正做到痕跡化管理。二是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完善請示報告制度,通報、移送制度,協作辦案制度,定期匯報制度,追逃防逃制度等五項制度,切實用制度堵塞漏洞。三是強化依法問責。嚴格按照新機制、新程序、新要求辦事,該移交的及時移交,該溝通的及時溝通,切實增強制度的嚴肅性和執行力。嚴格按照辦案程序和有關規定依紀依法開展案件調查,絕不允許有違反辦案流程和超越辦案權限等問題發生,堅決杜絕不文明辦案現象,始終保持執紀執法隊伍純潔性。
(2)針對“‘三轉’工作需鞏固”問題,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推進內設機構改革,明確定位轉職能。根據省委要求,市紀委撤銷第五、第六紀檢監察室、研究室,收回30個派駐紀檢組和公、檢、法、司紀檢組(紀委),組建了市委巡察辦、第一至第五市委巡察組(監督室)、政法委紀工委和經濟開發區紀工委。調整后,監督類、紀檢監察類機構數量之和達到機構總量的82%,專門從事監督、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達到人員編制總數的80%以上。下發了《關于落實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分管紀檢監察主業以外的其他業務的通知》(三紀字〔2017〕154號),要求紀委書記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主業以外其他業務工作。對10個鄉鎮紀委書記分工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從制度層面確保紀委書記回歸主責主業,聚焦監督執紀問責職能,集中精力做好紀律審查工作。二是強化本職工作,突出主責轉方式。制定印發了《六屆市委第一輪巡察工作方案》《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試行)》《市委巡察組工作規則(試行)》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抽調了財政、審計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充實到巡察組,順利開展了第一輪巡察工作。三是增強干部素質,突出履職轉作風。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機制,防止“燈下黑”,對紀檢監察干部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或違紀違法問題,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
3.關于“有的干預插手土地使用和房地產開發”問題
(1)針對“違法占地案件一半以上是村干部和行政干部幕后操作”問題,站在“嚴厲打擊違法用地,為副中心建設留下一片凈土”的政治高度,堅持拆打結合、正風肅紀,對違法行為人及失職瀆職人員進行嚴肅打擊、嚴格處理。一是高度重視,壓實責任。從6月份起,相繼召開了兩次領導干部大會,兩次拆違大會。8月15日,市委主要領導親自對排查的540件違法用地問題線索進行了集中交辦,對有干部參與違法占地的單位,明確了查結時限,啟動問責追責程序,要求相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嚴肅對待,迅速召開黨組會、班子會和專題會,逐人認領、對號入座,抓緊研究部署、迅速調查核實。已核查問題線索540件,屬實違法用地400宗,涉及黨員干部10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協委員2人,目前已拆除139宗,處理黨員干部68人,其中批評教育14人、誡勉談話2人,行政記過2人,黨內警告27人、黨內嚴重警告19人、留黨察看一年1人、開除黨籍3人。二是暢通渠道,嚴查案件。通過設立舉報電話、手機短信、微信平臺、相關部門移交、巡視巡察和各單位自查等方式,積極拓寬案源渠道,全面暢通違法用地問題線索舉報途徑,在全市營造維護國土秩序人人有責、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同時,市紀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國土局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國土領域“微腐敗”問題線索從嚴從快查處,尤其是對背后存在的黨員干部不作為、亂作為、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問題,加大查處力度,對不主動說明情況、不配合土地執法的黨員干部,一律嚴處。三是跟蹤督辦,嚴肅問責。對全市違法用地問題線索統一建立臺賬,每周匯總相關單位查辦情況,跟蹤督導違法用地問題線索查辦進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違法用地拆除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拆除違法用地301宗,占地面積1337畝,拆除違法建設、私搭亂建63.3萬平方米,清理散亂污企業1400家、占地3500畝。
(2)針對“有的違規建設住宅樓21棟、別墅43棟,非法占地建筑70.83畝”問題,對在泃陽鎮東關村違法占地問題處置過程中存在巡查、監管、執法、整改落實不力、履職不力等問題的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問責,給予紀律處分、組織處理18人(科級9人),其中黨內警告6人,黨內嚴重警告3人,留黨察看一年1人,開除黨籍1人,誡勉談話2人,批評教育5人。
(3)針對“有的違法加蓋樓層”問題,經查,三河市金山電器有限公司在未辦理規劃手續的情況下,于2014年8月對城區金山電器城房產四層樓頂進行加蓋,后又于2016年7月改造金山電器城北側倉庫,均屬違法違規建筑。在此期間,三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甘雨泉,黨組成員、副局長康德勝對處置工作中存在的執法不堅決、不到位和向上級提供虛假報告問題分別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三河市紀委對甘雨泉、康德勝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現已經查結,給予甘雨泉行政記過處分、康德勝行政記過處分。
4.關于“有的違反法規搞工程項目建設”問題
(1)針對“有的招投標程序倒置”問題,對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了工程建設流程,要求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先進行財政預算評審,后進行工程招投標,加強財政評審對于簽訂施工合同的監督作用,杜絕未按財政評審結果簽訂施工合同的現象發生。
(2)針對“項目投資突破概預算”問題,已明確項目在年度執行過程中不允許追加預算,確需增加投入且經市政府批準的列入下一年投資計劃和項目預算,正常的洽商變更原則上不得超過年度投資計劃的10%且不超過500萬元。
(3)針對“違規設置專家庫及專家”問題,原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已撤銷,已啟用廊坊專家庫,待省專家庫成立后使用省專家庫。
5.關于“違反廉潔紀律問題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在全市范圍內轉發了《廊坊市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若干辦法(試行)》,對親清政商關系提出明確要求,讓政商交往守底線、講規矩、負責任,實現交往有道、于公有利、發展有益;二是制定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廊坊市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若干辦法(試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案》,對監督檢查內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進行了細化,通過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建立起既親密接觸、熱情服務,又依法辦事、清正廉潔的新型政商關系;三是切實加強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有效機制,制定完善了《三河市重大決策定期調度制度實施辦法》、《三河市領導決策終身追究制度》、《三河市2017年度鎮區(街道)和市直部門主要領導干部向市紀委全會述責并接受評議質詢制度》等制度;四是加強監督檢查,組織市人社局、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圍繞小金庫、吃空餉、違規兼職取酬或入股、財經紀律等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屢禁不止”問題
對省委巡視期間所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進行了全市通報,明確要求各部門各單位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辦公用房超標、違規用車、工作日午間飲酒等易發多發問題,一項一項進行自查整改。同時,不斷強化監督制衡,突出剛性約束,確保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實。具體工作中,一是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監督檢查的工作方案》,加大對“四風”隱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典型違紀違規問題。今年以來,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6件,追責22人,問責領導干部16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9人,對16起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二是嚴格落實《關于紀律檢查機關對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核實談話、誡勉談話的實施辦法》,制定出臺了《關于對反映市管干部問題線索進行談話函詢的辦法(試行)》,針對問題線索具體情況,逐人逐件分析研判,確定談話函詢對象,明確談話函詢目的和內容,掌握函詢方式方法,提高問題線索處置的效率和質量。同時配套制定了《談話(函詢)呈報審批表》、《談話告知書》、《談話提綱》、《關于作出書面說明的函》、《函告通知書》、《情況說明》、《談話(函詢)辦理情況呈批表》等標準文書樣本,用以規范紀檢監察機關的談話函詢行為。三是進一步加強責任追究,今年以來,共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提醒談話212次,簽發函詢通知書5張,初步核實案件14件,批評教育138人,限期整改8人,責令書面檢查132人,印發通報7次,給予12人誡勉談話。
巡視中,省委巡視組共移交問題線索43件,市委對此高度重視,及時開展調查核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目前,共初核7件、立案11件、了結25件;移送司法部門3人;組織處理1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3人,其中科級7人、科級以下16人。對違反廉潔紀律問題進行了立案查處,鼎盛東大街街道原黨委書記李寶宏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交通運輸管理站副站長張海濱未經批準非法建住宅,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燕郊鎮黨委委員、原副鎮長陳樹濤長期不到崗履職,給予其留黨察看2年、行政撤職處分;財政局會計服務中心科員石玉“吃空餉”問題,已對直接責任人石玉、負責核減工資的主要責任人王金明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分管領導財政局黨組成員、財政監督稽查局局長陳貴峰給予誡勉談話。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了立案查處,齊心莊鎮黨委宣傳委員李新宇值班期間飲酒問題,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公安局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陳長松、公安局交警大隊指揮中心主任王學利、李旗莊鎮中心校校長于海泉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鼎盛東大街街道黨委書記李寶宏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已與其違規收受禮品行為并案處理,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三、舉一反三,深入持久抓好長效鞏固提升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為將整改工作深入推進,于2018年1月2日召開了市委常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從“四個意識”樹得不牢固、執行紀律規矩不嚴格、宗旨意識有所淡化、治黨管黨的力度不夠大四個方面查找存在的問題,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明確了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常委班子其他成員逐一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開門見山,直面問題,使各位常委再次受到了嚴格的黨內生活鍛煉,達到了統一思想、改進作風、確保各項整改措施取得明顯成效的目的。今后工作中,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省委及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狠抓整改,久久為功,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把講政治貫穿工作始終。持續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與省委、廊坊市委同心同德,確保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和和省委、廊坊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在三河落地生根。
(二)不遺余力抓好問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問題一個都不放過,繼續抓好整改、搞好落實,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全部完成整改任務。對當前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務,對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要求,持續跟蹤督辦,定期了解進度,務求整改取得實效。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確保巡視整改成效經得起實踐和群眾的檢驗。
(三)從嚴落實“兩個責任”。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從市委做起,督促各級黨委(黨組)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全面領導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積極創造條件,支持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任務,堅守責任擔當,履行好黨內監督職責,做到敢于監督、有效監督,切實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
(四)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著眼于建立長期管用的制度安排,對集中整改與建立整改工作長效機制同部署同安排。在研究每一項具體整改任務落實的同時,既立足于解決具體問題,又深入分析和查找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注重發現和總結帶規律性的措施,有針對性地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努力在各個領域都逐步形成簡便易行、實在具體、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長效機制。
(五)注重整改工作成果運用。把整改落實工作與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落實到服從服務、主動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的具體實踐中,全力以赴做好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民生保障提標擴面、生態環境保護、特色小鎮和美麗鄉村建設、高端高新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特別是抓好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兩違”集中整治、信訪治理等重點工作,加快推進三河后發跨越、高端發展,為開創新時代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聯系電話:0316-3212927(工作時間);郵政地址:三河市鼎盛東大街5號中共三河市紀委;郵政編碼:065200;電子郵箱:xunchabangongshi12@163.com。
中共三河市委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