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8-03-08 09:16:14
????3月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代表團全體會議和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憲法修正案草案。憲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對我國現行憲法作出21條修改,其中11條同設立監察委員會有關。按會議日程安排,監察法草案也將在數日后進入審議環節。作為今年全國兩會的重要看點之一,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進展牽動著社會各界的目光。
????無論是在憲法中增寫監察委員會一節,賦予監察委員會憲法地位,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于憲有據、監察法于憲有源,還是根據憲法制定監察法、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必將進一步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必將推動反腐敗斗爭深入發展直至奪取壓倒性勝利,必將進一步堅定全黨全國人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決心和信心。
????我們黨依法治國、依法懲治腐敗的思想是一以貫之的。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重大部署,強調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年1月,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對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專門作出部署;2018年1月,十九屆二中全會建議,在憲法修正案中專門增寫監察委員會一節,并在其他部分調整充實監察委員會相關內容。
????從上述軌跡不難看出,我們黨始終堅持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制之舉,體現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統一。黨中央從全面從嚴治黨出發,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積極推進改革及試點工作并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效,在此基礎上使改革實踐成果成為憲法規定,并制定監察法,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實現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正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的深化和發展。
????努力在不同的價值之間尋求微妙而精確的平衡,是立法者和執法者面臨的永恒課題。監察法同樣不例外,既重視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又重視嚴格保障被調查人權利。
????一方面,各級監察委員會依法行使的監察權,不是行政監察、反貪反瀆、預防腐敗職能的簡單疊加,而是在黨的直接領導下,代表黨和國家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既調查職務違法行為,又調查職務犯罪行為,可以說依托紀檢、拓展監察、銜接司法,實現了“一加一大于二、等于三”,將改變職務犯罪多頭調查、“九龍治水”、重復勞動局面,既能有效杜絕“犯罪黑數”現象,又可大大提高懲治腐敗的效率,進一步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為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根據監察法草案,被調查人的權利也將得到更為嚴格的保障。如果證據不扎實、不合法,輕則檢察機關會退回補充調查,重則會被司法機關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影響案件的定罪量刑。而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則更是重大進步。監察法草案對留置措施規定了嚴格的程序和限制條件。認真比較監察法草案與刑事訴訟法就會發現,留置比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期限大大縮短。監察法草案還規定,調查人員進行訊問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證工作,應當全程錄音錄像,留存備查,這一點也比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更為嚴格。
????春天的腳步,從不曾放緩;春天的故事,用奮斗書寫。相信,隨著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的審議通過,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的偉大事業,也必將在大好春光里繼續堅定前行。(冷葆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