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8-03-20 08:40:54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監察法草案規定,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其監督。國家監察委員會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上級監察委員會領導下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
????領導本身即是嚴格的監督。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在監委與紀委合署辦公的體制下,強化自我監督,很重要的是加強上級監委對下級監委的領導。
????為規范監督程序,監察法草案專設一章,從審批權限、操作規范、調查時限和請示報告等方面對監督、調查、處置工作程序作出嚴格規定。例如,調查人員采取調查措施,應當依照規定出示證件,出具書面通知,由二人以上進行,形成筆錄、報告等書面材料,并由相關人員簽名、蓋章;明確嚴禁以威脅、引誘、欺騙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證據,嚴禁侮辱、打罵、虐待、體罰或者變相體罰被調查人;要求調查人員進行訊問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證工作,應當對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留存備查,等等。
????監察法草案還規定,監察機關應當通過設立內部專門的監督機構等方式,加強對監察人員執行職務和遵守法律情況的監督,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監察隊伍。草案規定,對于監察人員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應當及時報告和登記備案。對監察人員的回避,脫密期管理,監察人員辭職、退休后從業限制等進行嚴格規定,并建立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當行為的申訴和責任追究制度。草案也明確,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未經批準、授權處置問題線索,發現重大案情隱瞞不報,或者私自留存、處理涉案材料”等9類行為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理。(記者 田國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