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8-03-21 10:35:52
????【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某,中共黨員,某縣工商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股股長,2011年4月至2016年8月,負責對該縣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檢查。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王某嚴重不負責任,監管不到位,未發現該縣某豆制品廠的鍋爐到期未年檢,存在安全隱患,未對該廠報停狀態進行跟蹤落實,未對該廠鍋爐進行網上動態監管和現場監督檢查,未發現該廠長期使用未年檢鍋爐生產腐竹的情況,致使該廠鍋爐在2016年1月24日發生爆炸事故,造成李某、錢某2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后經法院審理,判決王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王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案例二 郝某,中共黨員,某縣鄉鎮副鎮長,負責該鎮安全生產工作。2016年3月,該縣開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其在對全鎮非法違法企業排查過程中,沒有按照該縣、鄉關于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進行排查整治,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沒有將該鎮耐水涂料黑加工點排查出來上報并監督,該黑加工點非法改造鍋爐,發生爆炸,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后經法院審理,判決郝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郝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處理意見】
????筆者認為,上述案例屬于公職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就發生的時間來看,應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對王某、郝某作出處分。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失職瀆職案件成為監委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案由,這類案件應當先由監委調查處置后,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評析意見】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王某和郝某的失職瀆職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由于行為人的行為與事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屬于純客觀的判斷,不以行為人是否認識到因果關系為轉移。因此,監察法施行后,紀委監委審理部門在審理安全生產事故案件過程中,如何認定責任事故的發生與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將成為審理人員所要面臨的重大問題。該問題關系著監管人員是否涉嫌玩忽職守犯罪,進而決定是否移送司法機關。
????筆者認為,可以運用相當因果關系理論來解決這一問題,具體分為四個步驟。
????一是合理描述條件(失職瀆職行為)。上述案件應當以與被調查人從事相同工作的其他人所預見或者可能預見的事實為基礎。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同于一般其他人,他們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專業知識比一般人豐富,其安全生產職責也不同于一般人。法律賦予國家工作人員監管安全生產的職權,是希望他們能有效地預防事故的發生,所以對條件進行描述時需要以與被調查人從事相同工作的其他人所預見或者可能預見的事實為基礎。案例一中,可以將條件合理描述為:“未發現該縣某豆制品廠的鍋爐到期未年檢,存在安全隱患,未對該廠報停狀態進行跟蹤落實,未對該廠鍋爐進行網上動態監管和現場監督檢查,未發現該廠長期使用未年檢鍋爐生產腐竹的情況。”案例二中,可以將條件合理描述為:“沒有按照該縣、鄉關于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進行排查整治,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沒有將該鎮耐水涂料黑加工點排查出來上報并監督。”
????二是合理描述結果(事故內容)。在安全生產事故中,失職瀆職行為一般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合理描述結果是指將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納入到結果的描述中。案例一的直接原因是“該廠長期使用未年檢鍋爐生產腐竹”,因此,可以將結果合理描述為:“因該廠長期違規使用鍋爐,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案例二的直接原因是“非法改造鍋爐”,故可以將結果合理描述為:“因該黑加工點非法改造鍋爐,發生爆炸,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三是判斷條件與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必要關系。上述兩個案例應用一個同樣負有監管義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認真履行義務的行為與失職瀆職行為進行替換,來判斷行為人與事故之間的關系。需要判斷的是條件和結果是否為“無條件就有可能無結果”的情況。若沒有失職瀆職行為這一條件,安全生產事故這一結果是否有可能不發生。如果安全生產事故有可能不發生,則失職瀆職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必要關系;反之,則沒有必要關系。審理人員需要判斷的是,如果被調查人和其他同樣負有監管義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樣認真履行了自身安全監管的義務,這起安全生產事故是否有可能不發生。綜合案例一和案例二具體案情,工廠和黑加工點存在長期違規使用鍋爐或者非法改造鍋爐等問題。被調查人作為具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擁有多種監管途徑,通過鍋爐年檢、網上動態監管和現場監督檢查等方式都可以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因此,上述案件的條件和結果滿足“無條件就有可能無結果”的情況,也就是說沒有被調查人的失職瀆職行為,這兩起安全生產事故就有可能不發生,故失職瀆職行為和事故的發生有必要關系。
????四是比較概率。審理人員在認定安全生產事故玩忽職守犯罪的因果關系時,需要根據一般人社會生活的經驗來判斷失職瀆職行為是否大大提高了事故發生的概率,即概率的相對值是否顯著提高。上述案例中,工廠和黑加工點存在長期違規使用鍋爐或者非法改造鍋爐等問題,這一基本問題是客觀存在的,不會因為失職瀆職行為而發生改變。如果沒有被調查人的失職瀆職行為,工廠和黑加工點就有可能不會非法違規生產,不至于發生爆炸。因此,根據一般人社會生活的經驗可以認為,被調查人的失職瀆職行為大大提高了工廠和黑加工點進行非法違規生產發生爆炸事故的概率。
????綜上所述,可以認定被調查人的失職瀆職行為與事故的發生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綜合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審理人員應當經相應程序審批后作出處分決定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邵煥 作者單位:河南省安陽縣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