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8-05-10 08:56:34
????當一名黨員干部犯了錯誤,是依紀依法作出相應的處理,還是“高抬貴手”放一馬?哪種做法才是對黨員干部真正的愛護?答案不辯自明,但是一旦到了具體實踐中,涉及到自身或者本單位本部門的同志,卻總有一些人犯迷糊,錯把袒護當成了愛護。
????比如,在對一些犯了錯誤的同志進行黨紀政務處分時,往往“問題就來了”。有的犯錯誤者雖然接受了處理,但心存芥蒂,認為自己平時那么辛苦,甚至沒日沒夜工作,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怎么出了問題就不保護我呢?”也有的領導干部抹不開情面,下不了決心,為犯錯誤的同志上下說情,“怎么就不能網開一面呢?”還有一些同志看到自己的同事或領導一夜之間受了處分甚至丟了官職,為之叫屈,“怎么上面叫處理就處理,也不保護一下自己的人呢?”……
????嚴管才是厚愛,一些同志之所以存在上述錯誤認識,說明對什么是真正的愛護還沒有正確理解,混淆了“袒護”和“愛護”的界限。“愛護”是對同志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以及給犯了錯誤的同志改正的機會,并為一些被誤會、誤解的同志澄清是非。這有利于保護改革創新的勇氣、銳意進取的精神,營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圍。而“袒護”則是借愛護之名行偏袒之實,是一種護短,是為錯誤行為開脫,甚至是包庇與縱容。實際上,袒護損害的是原則,埋下的是隱患,影響的是發展。可以說,袒護和愛護雖然只一字之差,卻有質的不同。
????有“袒護”的想法,根源在于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對全面從嚴治黨認識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故而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奉行好人主義,怕得罪人,不當戰士當紳士。有的私心作怪,明哲保身,怕丟選票。也有的是把為犯錯誤的同志講情開脫當作重情重義,等等。這些都是認識上的誤區,必須加以糾正。
????實踐告訴我們,嚴是愛、松是害,對干部不僅不能袒護,而且要從小處抓起,從小事嚴起。在一些同志錯誤萌生之初就真誠地指出問題所在,一次批評教育、一次誡勉談話、一次函詢提醒、一次組織處理,就可能把一個同志從歧路上拉回正途。翻看腐敗分子的懺悔錄,總有一個相同的聲音:如果組織早一點抓,早一點管,早一點處理,我也不會落到今天這個地步。其中雖有為自己開脫之嫌,但也說明平時的袒護是何等害人,抓早抓小才是真正的愛護。所以,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當“事前諸葛亮”,不能坐等“失了街亭”再去“揮淚斬馬謖”。
????“一事失嚴,百端效尤”。對黨員干部以及所有公職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不論是誰,都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如此,才能使更多的同志少犯或不犯錯誤。(完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