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08-13 08:14:37
????編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頒布實施以來,很多讀者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留言板提出有關問題咨詢,為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監察法,回應社會關切,我們摘編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學習問答》一書中的部分內容,供大家學習參考,敬請關注。
????問:如何理解被調查人自動投案?
????答:自動投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被調查人犯罪以后,犯罪事實未被監察機關發現以前;或者犯罪事實雖被發現,但不知何人所為;或者犯罪事實和被調查人均已被發現,但是尚未受到監察機關的詢問、訊問或者尚未采取留置措施之前,主動到監察機關或者所在單位、基層組織等投案,接受調查。被調查人犯罪后逃到異地,又向異地的監察機關投案的,以及被調查人因患病、身受重傷,委托他人先行代為投案的,也屬于自動投案。有的被調查人在投案的途中被捕獲,只要查證屬實的,也屬于投案。有的被調查人投案并非完全出于自己主動,而是經親友勸告,由親友送去投案,對于這些情形也應認定為投案。但被調查人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認定為自動投案。(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學習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