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08-27 09:14:11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泊頭市進行了巡視。2018年2月12日,省委巡視組向泊頭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一)強化思想認識抓整改。省委第二巡視組向我市反饋巡視意見后,我們高度重視,2月12日召開書記專題會議,傳達學習省委第二巡視組關于巡視泊頭市的反饋意見和巡視整改工作要求,明確整改工作總體思路、任務目標,提議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2月13日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學習新修定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貫徹落實意見和整改措施,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周密安排部署,進一步提升思想認識,切實把整改落實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2月23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以嚴肅認真的態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主動認領、主動擔責、主動整改,真正把巡視整改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推動事業發展的重要契機,切實增強了整改落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強化主體責任抓整改。市委切實承擔起整改工作主體責任,第一時間成立了由市委書記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委書記劉志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始終把巡視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以各種形式先后17次對整改工作作出明確部署,提出具體要求,有力推動了整改工作的落實。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對照反饋問題,按照各自分工和時間節點,倒排工期,逐條逐項督促落實。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主動擔責、狠抓落實,全市形成了上下聯動、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強化工作措施抓整改。市委通過反復征求意見和研究討論,制定了《落實省委第二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針對3個方面11個問題,細化為32個具體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01項,逐一明確牽頭領導、牽頭單位和整改時限。同時,巡視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了《九屆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反饋問題和意見整改任務分解進度統計表》,對整改任務再細化、再分解、再定責,按照時間節點倒排工期,實行日調度和周報告制度,全力推動整改方案落實,確保了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
(四)強化標本兼治抓整改。針對巡視反饋意見,堅持見微知著,舉一反三,警鐘長鳴,逐步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長遠的制度體系。具體工作中,在對反饋意見逐條逐項整改落實的同時,注重查找問題根源,把解決顯性問題與隱性問題、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有機結合起來,及時堵塞制度漏洞,扎緊制度籠子,目前已健全完善制度規范46項,初步形成一系列按制度管權、管人、管事的長效機制。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市委按照立行立改與長期整改相結合、全面整治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從嚴懲處與加強監督相結合、思想教育與制度建設相結合的原則,逐一落實整改任務,著力增強震懾、遏制、治本效果。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梳理出的32個具體問題,已完成29項、基本完成2項、未完成1項。
(一)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實學實用實效上下功夫不夠”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全面準確領會、系統深入學習不夠”問題。一是市級領導干部帶頭專題學。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月開展一次黨章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實學實用專題研討活動,每位市級領導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從“是什么、為什么、怎么看、怎么辦”四個層次入手,認真撰寫交流發言提綱。目前,完善了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修訂了《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實施細則》,對理論中心組的組織領導、學習內容、學習形式、學習制度、考核管理等內容明確了具體的要求。制定了《中共泊頭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18年學習計劃》,對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等內容進行了細致的安排。二是實施“曬、比、測”三步法激勵學。制定了《泊頭市鄉科級干部理論學習“曬、比、測”實施方案》,定期曬學習筆記、比運用能力、測黨的十九大精神相關知識,促進黨員領導干部真正把黨的十九大精神學深悟透,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目前,在全市黨員干部中已開展2次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知識測試,90分以上的干部占到95%。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抓落實不夠”問題。一是四大班子成員帶頭開展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泊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的“深調研”活動。結合泊頭實際,制定了《關于圍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動泊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的實施意見》,四大班子成員確定全面從嚴治黨、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小區物業管理、物流基地建設等調研課題25個,正在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活動。二是在全市各級干部中開展“謀實事、出實招、求實效”活動。四大班子成員以身作則,引導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牢固樹立和踐行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決策部署,結合泊頭發展實際,扭住分管領域和分管部門及其他重點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壓緊壓實責任,確保取得實效。市委、市政府對2018年重點推進的10件大事實事進行了責任分解,印發了《2018年全市重點推進的10件大事實事的通知》,明確了年度目標任務、牽頭單位、配合單位、責任人、完成時限、分包領導。同時,制定了《實行市鄉領導干部包聯制度的實施意見》,實施市鄉兩級領導干部包聯重點項目、重點企業、扶貧對象、信訪案件、退役軍人制度,分別明確牽頭單位組織實施,建立四大班子領導成員包聯臺賬,逐項落實包聯項目、包聯領導、包聯單位及責任人。各級各部門針對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推進方案,細化任務目標,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按時按質完成各項任務目標。目前,全市重點工作已納入大督查范圍,同時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制定了專項督查方案,成立四個督導組,采取定期督查、重點督查、跟蹤督查等形式,持續開展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學習宣傳氛圍的熱度不夠”問題。一是持續開展宣講活動。以宣講小分隊、文藝節目、農村“大喇叭”、新興網絡媒體等為載體,以通俗易懂接地氣的形式,持續開展宣講活動。制發了《泊頭市2018年黨的十九大精神宣講宣傳活動方案》,重點發揮社區、企業、校園、衛生、統戰、草根、先進人物、網絡等“走基層”宣講小分隊“輕騎兵”的理論宣講作用,深入基層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宣講活動;結合開展“我們的中國夢——文化進萬家”“送歡樂下基層”等主題文化惠民活動,村居基層通過編排創作歌舞、快板、小品劇、三句半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深入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宣傳;通過農村“大喇叭”讓黨的聲音進萬家,對各村大喇叭進行了聯網,實現了無人管理和遠程操控,除每天早中晚播放中央、省新聞以外,各村還自行插播10分鐘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相關評論、消息等內容;宣傳部門每周通過微信群向各鄉鎮、各村提供有關黨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論學習材料,組織部分優秀黨員和朗誦愛好者在電臺錄制宣傳音頻材料,篩選“泊頭力量”等網絡媒體上的優秀文章在農村大喇叭中廣播,真正用好用活網絡語言、網絡手段,把新發展、新成就形象生動地展示出來,做到主旋律高昂、正能量充沛。二是持續開展鄉科級“一把手”向人民承諾、請人民監督、向人民匯報活動,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及2018年大事實事,印發了公開承諾活動安排方案,6個鄉科級“一把手”已通過電視臺公開承諾事項49項。三是繼續開展“十佳百星”評選表彰宣傳活動,制定了《泊頭市開展“十佳百星”評選表彰宣傳活動方案》等系列文件,利用身邊人、身邊事,不斷放大導向示范和帶動效應,在全市廣大黨員干部群眾中營造見賢思齊、崇德向善的良好風尚和立足崗位、奮發有為的濃厚氛圍。制定了《關于在全市開展“道德大講堂”“善行泊頭?美德故事人人講”活動的通知》和《關于在全市開展“和諧鄉村 魅力泊頭”文藝演出活動的通知》,全力組織活動開展,用“老百姓的話”廣泛宣傳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真正讓干部群眾聽得懂、能領會、可落實。深入開展學思踐悟、微課堂、征文比賽等活動,在“泊頭力量”微信平臺開設了欄目,定期刊登黨員干部的理論文章、學習心得體會。在電臺、電視臺開設了百姓故事、新聞互動區、梨鄉大舞臺等相關欄目,泊頭黨建網、泊頭市人民政府網同步更新,形成了多層次、多角度、立體化的宣傳報道格局。
2.關于“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
(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市委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不夠,決策機制不完善”問題。一是進一步完善市委常委會議事決策制度。對2017年印發的市委常委會議事決策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依據省委下發的《中國共產黨河北省委員會工作規則》(冀發〔2018〕21號)進一步修訂完善,待提交常委會會議研究通過后印發執行。二是規范會議紀要。市委辦安排專人負責市委常委會會議、書記專題會議等會議記錄,如實記錄會議議題、出席人員、列席人員、發言、表決等情況,對會議決定的事項及時編發會議紀要。三是全面加強對有關黨組的領導。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確保市委充分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3月30日,市委常委會聽取了市人大、政府、政協、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關于2017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匯報,對以上黨組在各自組織中進一步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提出明確要求。
(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調結構促轉型不夠有力有效”問題。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把鑄造產業整改提升作為2018年的“一號工程”,成立市鑄造產業整改提升指揮部,全力開展“綠色鑄造雙創活動”(創建“綠色鑄造企業”和“綠色鑄造鄉鎮”)。二是加強政策引導。市財政設立1500萬元整改提升基金,用于引導和促動企業整改提升。三是組建專家團隊。3月9日,我市與中鑄協簽定戰略合作協議,由中鑄協產業集群工作委員會秘書長馬宏儒牽頭組織專家組開展鑄造企業整改提升方案審核論證工作,目前全市387家企業聘請專家制定整改方案,亞奇鑄業、益升機械、青峰鑄造等215家企業通過專家組審核論證,年內計劃打造標桿企業52家。四是提高服務水平。針對鑄造企業整改提升后與原環評手續不符的問題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情況,開辟鑄造企業環評綠色審批通道,有針對性地制定了審批方案,明確審批時限,確保鑄造企業改好、轉好、退好。組成企業服務組,建立企業服務臺賬和企業聯系“一單一卡”制度,實現聯系常態化、服務精準化。目前,對全市573家鑄造企業建立了電子臺賬,相關信息及時更新,組織中鑄協專家對我市鑄造企業開展培訓3次,組織全市400多家企業負責人到本市標桿企業亞奇鑄業現場學習,組織10家大件鑄造生產企業到山東冰輪集團、濟南二機床、濟南玫德鑄造廠學習大件先進生產工藝和環保治理措施。帶領亞奇鑄業、興達車身、益升機械、潤碩鑄業等企業參加由中國鑄造協會指導、國家開放大學鑄造學院主辦、國家智能鑄造產業創新中心和北京中鑄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辦的“智能鑄造高級研修班”培訓。同時,舉辦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培訓班,由清華大學周永亮博士就黨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時代傳統產業如何轉型升級進行授課。五是強化督導問責。將鑄造產業整改提升工作納入鄉鎮領導班子綜合考評體系,納入重點工作大督查范圍,對制定整改及退出方案、明確“四個一批”、確定整改方向分類實施及現場驗收等方面進行專項督查。加大對鑄造企業的巡查頻次,堅持日常巡查與夜間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的鑄造企業。截至目前,對31家鑄造企業違法問題進行立案查處,罰款109.38萬元,有力震懾了鑄造行業環境違法行為。
(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得不夠到位”問題。一是嚴格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制發《泊頭市黨委(黨組)領導班子“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嚴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原則,明確規定“三重一大”事項的內容、決策程序,確保黨委(黨組)領導班子“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2月13日,市委常委會對總投資45.87億元的10件大事實事進行了集體研究,對鑄造產業整改提升、“三區同建”示范區建設等重大事項作出集體決策。二是加強監督檢查。市紀檢機關制定了對下一級貫徹“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實施方案,年內將分期分批組織專項檢查,并通報結果。
3.關于“貫徹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督導落實力度不夠,政治站位和全局觀念不夠強”問題
(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在一些重點難點工作推進上措施不夠有力,效果不明顯。泊頭作為‘中國鑄造名城’,目前還未脫離制造業的低端層次,市委沒有抓住京津冀協同發展機遇,優化產業結構進展緩慢”問題。一是以智能制造為主攻方向,培育壯大汽車模具產業,大力發展中高級轎車模具,開發高端汽車市場,向大型化、復雜化、高精度化方向升級轉型。充分發揮興達模具、京泊模具和金鍵模具等公司的模具研發中心作用,加大研發力度,集聚高端人才,強化科技孵化,加速推進全市汽車模具產業改進工藝、優化流程,形成以興達、興林、金鍵、京泊、隆泰5家重點模具骨干企業為龍頭,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配套的產業格局。二是加快軍民融合產業集聚發展,修訂《泊頭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2017—2020)》,指導企業申請軍工保密資質認證,力爭新增軍民融合型企業5家。三是進一步搶抓北京企業外遷機遇,突出產業鏈條對接,采用以商招商、市場運作等模式,重點跟蹤機械裝備制造業外遷企業,力爭引進一批行業骨干企業和配套企業。目前,已制定《泊頭市2018年招商引資工作推進方案》,正積極與北京電子系統技術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對接。四是組織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鑄造博覽會、國際模具技術和設備展覽會、國際節能減排展覽會,籌備全國鑄造產業集群工作會,提高泊頭裝備制造業美譽度。目前,已確定宏業、亞奇等6家企業參加5月16日至19日的“第十六屆中國國際鑄造博覽會”,6月份計劃組織模具企業參加在上海舉辦的“中國國際模具博覽會”,年內爭取“中國鑄造產業集群第四屆年會”在泊頭市舉辦。
(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2014年經市委常委會研究決策應當在2016年完工的重點建設項目,截至2017年底僅完成投資計劃的一半”問題。經梳理核實,未完工的3項重點建設項目,均已確定推進方案,明確了分包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下一步按照推進方案狠抓落地落實,確保完成整改任務目標。
(9)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如老城區出行難、中小學大班額等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問題。一是重點加大老城區改造力度,改善老城區居住生活環境。計劃投資32億元,實施市區棚戶區改造工程。目前,市醫院舊址改造項目正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龍屯村二期工程制定回遷樓方案,上下店村改造正在進行清表。同時,加大市區小街小巷和旱廁改造力度,目前小街小巷改造已完成統計、勘察,正在辦理招標前期手續,17座旱廁改造完畢,并投入使用,10座正在進行施工。二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彌補公共服務短板。投資2600萬元的鑄造主題公園主體景觀工程,已完成地勘和設計圖紙審查。計劃總投資5億元的“三館一中心”建設,經與設計單位進行多輪修正、完善,基本確定了各場館的內部功能、建設規模。中醫院遷建項目設計方案已通過規委會審議,正在設計平面布局圖。三是加大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2018年,計劃投資1億元實施河東小學新建、8所中小學“全面改薄”等項目,逐步解決大班額問題。目前,河東小學新建工程已簽定施工合同,8所中小學“全面改薄”等項目已完成招投標,正在辦理施工手續,光明小學續建項目已完成主體砌筑,正在進行附屬設施施工。
4.關于“意識形態工作存在短板”問題
(10)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重視不夠”問題。一是市委主要領導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閱看本級主要媒體,帶頭管陣地、把導向,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二是堅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點內容,制定了《泊頭市黨(工)委、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實施辦法(試行)》,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點,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管理。市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年初召開了1次意識形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年度意識形態工作任務、工作重點和工作措施;計劃年中再召開一次,聽取上半年意識形態工作匯報,檢查意識形態工作進展情況,分析存在問題,研究下半年意識形態工作重點。三是把意識形態工作綜合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在原來考核權重的基礎上,增加一個百分點。四是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意識形態領域的學習,每次學習不少于半天,全年學習不少于14天。自2月份以來,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2次,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2次。
(1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通過媒介宣傳發揮政治功能不夠”問題。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新聞宣傳工作提出的“48字”要求,落實省委的決策部署,守好黨的新聞輿論陣地。為提高新聞工作者的政治理論水平,3月份市電臺、電視臺專門組織開展了政治理論和業務培訓活動。二是增加和創新百姓關注的欄目。自2月份以來,將鏡頭對準群眾、將話筒交給群眾、將舞臺搭到田間地頭,開辦了街頭巷尾、百姓故事、新聞互動區、觀眾信箱、梨鄉大舞臺等一系列接地氣、暖民心的欄目,反映基層群眾心聲、講述凡人故事的專題報道類節目已增加到全部新聞專題的一半以上,使新聞輿論工作真正起到“動員人民群眾、推動實際工作”的作用。三是嚴格落實把關責任。市電臺、電視臺嚴格落實節目播出責任制,簽訂了《節目安全播出目標管理責任書》,實行全天值班制和重要時段每日報告制,堅決杜絕內容低俗和有損官方媒體形象的節目或廣告出現,確保節目安全正常播出。提升“兩臺兩微兩網一報”等媒體從業人員的政治素質,建立健全稿件編審等系列規章制度,強化對發布的重要稿件、宣傳資料的審查,嚴防在政治導向性和內容真實性上出現偏差。
(1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用活管好新興媒體的措施少”問題。一是制定了《中共泊頭市委宣傳部關于推動政務新媒體發展的實施方案》等專件,嚴格執行網絡政務新媒體底線。二是進一步強化意識形態領域新媒體運用管理的組織領導,為新媒體的采訪、編輯、信息發布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的保障。三是加強對全市新興媒體的管理和監督,結合“掃黃打非”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專項整治,規范網絡傳播秩序。自2月份以來,組織開展“凈網”專項活動3次。
(二)黨的建設方面
5.關于“黨的政治建設質量不高,效果不明顯”問題
(1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規范”問題。一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先調研、后決策”的重大決策調研論證制度,納入市委常委會議事決策制度,市委常委會重大事項決策前,有關市委常委和承辦單位圍繞待決策的事項,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專題性調查研究。二是采取發放征求意見表、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多層次、長時間、多角度征求意見、匯集民意,提出決策方案,充分醞釀討論,反復科學論證,力求做到科學決策。
(1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認真”問題。一是制發了“三會一課”、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黨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等6個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實施細則,從制度上明確了各項黨內政治生活內容、程序和相關要求,對黨內政治生活進行規范。二是出臺了《關于在全市各級黨組織中開展專項督查的通知》,通過基層黨組織自查整改、集中抽查和現場督查等方式,對各基層黨委黨內政治生活實行月報表和通報制度,確保整改長期見效。
6.關于“選人用人不夠規范”問題
(1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干部隊伍結構不優活力不足”問題。一是加大在一線培養年輕干部力度。今年已安排了一批干部到信訪局輪崗,到大督查組鍛煉,今后還將安排干部參與扶貧攻堅、美麗鄉村建設等重點工作,從中擇優選拔年輕領導干部。二是制定了《泊頭市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暫行辦法》,重點解決干部能下問題,暢通下的渠道,促進干部隊伍梯次配備、優化組合,調動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形成良好的用人環境。三是加大選調生、四級聯考公務員和事業人員招錄力度。為干部隊伍多補充新鮮血液、儲蓄后備力量,有效緩解后繼乏人、青黃不接問題。2018年經省市縣鄉四級聯考,為鄉鎮招錄公務員20名。
(1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干部檔案管理不夠嚴格”問題。一是就涉及人員的學歷及干部身份存疑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并就有關問題請示了上級組織部門意見,按政策依據對涉及人員的學歷情況進行了認定;對涉及人員干部身份問題,由于情況較為復雜,加之年代久遠,仍需作進一步核實。二是進一步加強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加強后續整改,制定了《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和審核辦法》,嚴把檔案材料收集關、審核關,規范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三是專門到教育、人社部門對檔案審核工作進行指導,有針對性提出意見,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
7.關于“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
(1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基層黨建投入精力不夠,黨建責任落實不夠到位”問題。一是完善責任清單。3月23日,召開全市鄉鎮(街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各鄉鎮、街道和開發區分別制定了本單位基層黨建責任清單、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二是嚴肅追責問責。制定了《泊頭市關于落實黨委(黨組)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實施辦法(試行)》,修改了《泊頭市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辦法》,參照省委和滄州市委對基層黨建考核權重,對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市直部門黨的建設考核權重進行了調整,達到省委考核設區市權重標準。三是實施“兩室”清零工程和達標建設。目前,全市58個“兩室”空白村9個村主體完工。
(1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基層黨建標準不高,要求不嚴,黨組織的政治和組織功能弱化”問題。一是樹立正確選人導向,選優配強村黨支部書記。成立了市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制發了《泊頭市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的實施意見》,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借助農村“兩委”換屆有利契機,調優農村“兩委”成員的年齡、學歷結構,樹立把講政治、有能力、敢擔當的優秀人才推選到村黨支部書記崗位上的導向,著力選出一批政治素質好、發展能力強、治理水平高的村黨支部書記。目前,已啟動試點村換屆工作。二是搞好換屆后農村干部培訓。換屆結束后,市委組織部負責對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進行培訓,鄉鎮黨委負責對其他農村干部進行培訓。三是加強后備干部建設。注重從農村致富能手、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和復員退役軍人中發現優秀人才,換屆后各鄉鎮、開發區建立村級后備干部人才庫,進一步調整充實后備干部。
(19)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部分軟弱渙散農村黨組織整頓不夠有力”問題。一是制定整頓方案。2017年12月份,省委組織部要求,農村“兩委”換屆前,在全省開展后進村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市委組織部印發了《關于強力開展后進村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的通知》,列入整治的45個后進村黨組織全部制定切實可行的整頓方案,實行一村一策。目前,已有37個村完成整治,化解信訪矛盾糾紛24起。二是嚴格落實責任。每個后進村都安排了一名市級領導干部分包,由鄉鎮干部擔任工作隊長,鄉鎮黨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親自檢查。三是嚴肅考核問責。后進村整頓工作情況已經納入全市重點工作大督查內容,列為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內容,同時,列為年度考核評價鄉鎮基層黨建工作成效重要內容之一。四是突出政治標準發展黨員。制發了《關于做好2018年度發展黨員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政治標準和優先發展的條件,突出把3年以上未發展黨員村作為重點進行攻堅,6月份發展一批,年底見成效。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8.關于“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夠到位”問題
(20)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2014年以來,市委主要領導與部門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每年不到1次”問題。一是已擬定市委書記開展廉政談話方案,在2月28日市紀委八屆三次全會上,市委書記就全市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并對下一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開展了集體廉政談話,同時確保年內對受到紀律處分的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開展個別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二是制定了《泊頭市新任科級領導干部廉政承諾書》,凡是新提拔的黨政領導干部,在全部開展任前廉政談話的基礎上,進行廉政知識考試,作出廉政承諾。三是制發了《泊頭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
(2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市政府黨組會議沒有對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進行過專題研究”問題。一是市政府于3月13日召開黨組會,對整改工作進行專題部署,要求各單位將巡視整改作為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作為轉變作風、改進工作的重大機遇,認真研究解決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問題,確保按時、高標整改到位。二是3月28日召開了市政府黨組會,專題研究2018年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出要堅持依法行政,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主動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以“雙創雙服”活動為抓手,轉變工作作風,優化發展環境,為推動全市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3月29日召開了泊頭市人民政府九屆一次全體(擴大)會議暨廉政工作會議,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市政府各部門“一把手”參加會議,對2018年全市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2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履行監督責任不夠嚴實細”問題。一是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公安、法院、檢察院、審計等單位定期梳理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線索。目前,處置案件線索132件,處分黨員干部81人,第四種形態3件,占比2%。二是成立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辦公室、掃黑除惡專項整治辦公室、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辦公室,制定了《關于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第一輪明察暗訪和督導檢查的工作方案》。目前,共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237件,已查結232件,處理55人(黨紀政務處分39人,誡勉談話1人,批評教育15人)。另外,發現工作作風問題424件,已完成整改412件,正在整改12件。三是制發了《2018年紀檢監察培訓工作方案》《鄉鎮紀委目標管理考核辦法(試行)》《關于確定第一至第五紀檢監察室聯系單位的工作方案》,并嚴格執行。四是對“政治巡察不突出,發現問題線索少、質量差,巡察震懾作用發揮不夠”問題,進一步明確政治巡察定位,堅持問題導向,把開展巡察工作與落實整改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制定了2018年度巡察工作計劃,將開展4輪(9個鄉鎮、6個重點部門和經濟開發區)的常規巡察。3月26日,我市啟動第一輪巡察,四個巡察組分別進駐洼里王鎮、王武莊鎮、寺門村鎮和郝村鎮,開展為期1個月的常規巡察。五是針對個別單位出現的“袋子里”處分現象,市紀委3月份印發了《泊頭市宣布黨紀政務處分決定暫行辦法》。3月27日,市紀委召開了整改匯報會,各單位深刻剖析整改查出的問題,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規范處分決定執行工作。3月31日各單位將整改報告經單位“一把手”簽字后進行了上報。4月2日、3日,市紀委對部分鄉鎮和部分村進行了抽查,發現個別村處分決定宣布程序不規范,已責成鄉鎮黨委進行糾正。六是對受到黨紀處分的村干部享受職務補貼問題,2017年底已進行清理,多領補貼已退繳并全部上繳國庫。
9.關于“對2011年下半年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堅持‘常’‘長’不夠,有的整改不夠到位”問題
(2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市委抓巡視整改的政治站位不夠高”問題。一是市委常委會專題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省委書記王東峰關于巡視工作的講話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對巡視工作的要求上來,切實增強把巡視整改作為“政治體檢”落實到具體工作中的責任意識和工作主動性,確保整改方向不偏離、整改任務不落空。二是全面梳理2011年巡視整改工作中整改不夠到位的問題,在2月23日召開的巡視整改工作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堅持“常”“長”不夠和整改不到位問題進行深刻反思,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深挖思想根源,全面進行整改。
(2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整改措施不夠有力有效”問題。一是針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問題沒有得到根本好轉問題,責成市委組織部牽頭整改,務求實效。二是針對部分干部中存在的庸懶散、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責成市紀委牽頭整改,對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從嚴處理。三是針對干部群眾對整改成效知曉度不高的問題,吸取教訓,汲取經驗,對九屆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及時通過電臺、電視臺、泊頭力量等媒體面向全社會公開,全面提高群眾知曉度。
10.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缺乏韌勁”問題
(2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禁而未絕”問題。一是深入開展“私車公養”問題專項整治。2月13日轉發中共滄州市紀委《關于春節期間對全市辦公用房、公車使用、公務接待等“四風”問題開展清查整治活動的緊急通知》,各級各部門積極開展自查,并對私車公養14案16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通報曝光。二是全市104個單位通過自查自糾,未發現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使用辦公用房、超面積占用辦公用房等違規違紀問題。三是轉發了中共河北省紀委、河北省監察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有關規定>的通知》。結合干部下基層活動,廣泛宣傳節儉操辦婚喪嫁娶,大力倡導文明廉潔辦事的新風尚。同時通過村務公開欄、信息平臺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泊頭市人民法院某副院長操辦喪事違規收取禮金,2018年3月17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泊頭市某鄉鎮衛生院院長操辦母親喪事違規收取禮金,2018年3月17日受到警告處分,在全市對2人進行了通報曝光。四是制定《關于建立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督查長效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加強對重要節點的監督檢查,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通報曝光一起。
(2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談話反映最多的是會多文件多,有的一天開5個會”問題。一是印發《中共泊頭市委、泊頭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對治理“文山會海”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二是嚴格控制各類會議活動規模,壓縮會議活動時間,減少參加人員。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改進會議活動形式,提高會議活動效率和質量。三是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市委、市政府加強對發文的統籌,對未列入年度發文計劃的,一般不予發文,確需發文的按一事一報原則,向市委、市政府報批。目前,發文數量有所下降。
(2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形式主義新表現在基層不同程度地存在,市政府會議紀要人為‘留痕’現象明顯”問題。一是市政府召開黨組會,堅持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融入崗位職責和日常管理之中,抓早抓小,堅決防范和查處各種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不斷鞏固和擴大作風建設成果,進一步嚴格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會議紀要的編發,堅決杜絕再出現類似問題。二是根據滄州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對市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市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重新進行了梳理、修訂和完善,進一步規范了會議的召開時間、召集程序、議題選定、紀要編發程序和時限、材料歸檔等一系列流程。三是市政府進一步規范市長辦公會會議紀要的下發程序,對需要下發會議紀要的,要嚴格在規定時間內,整理下發會議紀要,堅決杜絕出現時間、編號混亂等問題。四是結合重點工作,推進政治生態凈化與建設,全力解決“四風”問題。建立督查方案,成立專項督導組,實地督導各級各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方面工作,并簽定督導工作確認書。3月27日、28日對全市各級各部門糾正“四風”工作開展了專項督導檢查。五是圍繞構建“輿情監控、電話舉報、信訪反映、執紀監督”四位一體的工作網絡,搭建了“輿情秘書互聯網輿情監測智能云平臺、電子郵箱、泊頭黨建網、泊頭市人民政府網、111信箱、12346公車私用舉報、8180007新四風舉報”快查快辦工作平臺。
(2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仍很突出”問題。一是印發了《泊頭市“庸懶散、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專項清理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各級各部門嚴格按照方案落實。二是暢通市紀委來信、來訪、來電“三位一體”的信訪舉報途徑,向社會公開了市紀委信訪室8180007、黨風政風監督室8180599舉報電話,分級分類歸口辦理,切實回應群眾訴求。三是制發了《關于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工作的督查方案》,成立了10個明察暗訪組,開展專項檢查46組次,發現問題線索36件,涉及15個單位,目前完成整改36件,追責問責55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19人,組織處理36人。
11.關于“基層‘微腐敗’需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問題
(29)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村干部違紀問題仍多發頻發”問題。一是制發了《關于加強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各相關單位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強化宣傳意識。二是健全完善了《關于在全市實行農村財務委托鄉鎮代理服務制的實施辦法》等制度,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資金開支審批程序。充分發揮基層紀檢委員作用,督促落實好基本職責任務。三是針對巡視組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成立專項調查組,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處理。西辛店鄉東盛屯村原村主任利用職務之便冒領他人糧食直補款,2018年3月29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現任村黨支部書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取消現任村主任預備黨員資格;營子鎮小徐郭村黨支部書記挪用專項資金用于村公共設施支出,2018年1月16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營子鎮劉潘村黨支部書記挪用“幸福院”專項資金用于修路補償,2018年1月16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齊橋鎮大付村黨支部書記將170元黨費在村財務列支,2018年2月13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0)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工程項目招投標存在廉潔風險”問題。一是及時成立專項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對“市城管局將小街小巷改造工程設計未嚴格按招投標要求進行招標的”問題,作出行政處罰并提出批評。對“市公路管理站將中標工程中的工程轉包個人”的問題,滄州市交通運輸局公路處將“106國道中修工程”獻縣段交由獻縣公路管理站實施(包括施工、質監、驗收等),并將該段工程款直接撥付給獻縣公路管理站。對“市某公司將中標工程中的工程轉包個人”的問題,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認定該公司不構成違法轉包。二是舉一反三,加強工程項目招投標廉潔風險防控。嚴格招投標考核、監督、管理等制度規范,落實建設項目負責人責任追究,依法依規核準招投標方案,加大投標人資格審查,擇優選取合格投標人;完善代理機構信用評價,規范招標代理行為,加強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創新監管機制、優化招標流程,落實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主體責任;建立定期檢查機制,加強標后巡查執法,督促行政監督部門對中標項目施工現場實施常態化、動態化跟蹤檢查;堅持突擊檢查與經常巡查、重點抽查結合,著力檢查招標成果的落實情況,健全完善問責機制,嚴肅責任追究。
省委巡視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60件問題線索,涉及74人。到目前,共初核40人、立案33人、談話函詢1人;組織處理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人,其中科級7人,科級以下16人;采取第一種形態34人、第二種形態19人、第三種形態4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嚴格按照省委巡視組的反饋意見,進一步抓好整改落實。
(一)持續推進整改,確保整改成效。市委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尺度不松,始終以嚴的要求、高的標準、硬的措施、實的動作,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鞏固整改成果;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緊盯不放,做到邊整邊改、立行立改;繼續抓好專項整治,以專項整治為載體促進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逐項落實。市委及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以堅決的態度、嚴明的紀律和有力的措施抓好后續整改工作,逐項逐條抓好各項整改措施落實。進一步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層層傳導壓力、嚴肅責任追究,對整改不力、效果不明顯的,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領導的責任應追必追、追必到底。
(三)強化成果運用,構建長效機制。在抓好整改、解決問題的同時,認真總結整改經驗,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同時,堅持把巡視整改同加快推進泊頭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同有效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突出問題緊密結合起來,同加快轉變各級領導干部作風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把整改落實工作向縱深推進,為建設“三大基地”、打造“五個泊頭”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8年8月27日至10月27日)。聯系電話:0317-8181200(工作時間);郵政信箱:泊頭市999郵政信箱;郵政編碼:062150;電子郵箱:btswxcb@126.com。
中共泊頭市委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