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08-31 09:18:53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十三巡視組于 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月20日對平泉市進行了常規巡視,2018年2月10日,省委巡視組向平泉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整改情況予以公告。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平泉市委將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嚴格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和提出的要求,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勇于擔當、壓實責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扎實推進整改工作。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接到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平泉市委高度重視,于當晚22時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整改工作。平泉市委深刻認識到,省委第十三巡視組來平開展巡視工作,是對平泉各級黨委(黨組)以及領導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體檢”,巡視組反饋指出的問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實際,所提出的意見建議中肯且建設性、針對性、指導性、可操作性很強,是在平泉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送來的一劑良藥,我們一定珍視這些巡視成果,把巡視整改的過程作為推進平泉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創新時代建設“經濟強市、魅力平泉”新局面的重要契機。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市委迅速成立了以市委書記任組長,政府市長和市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市委常委為成員的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以市委副書記任主任的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及相關市領導任組長的4個專項整改小組,對所屬各分組有關事項進行綜合協調和指導推進。
(三)強化落實、立行立改。根據省委巡視組提出的3大方面、12小項的主要問題,市委制發了《關于落實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明確了各項整改任務、整改舉措、責任領導和完成時限。在整改方案起草過程中,市委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意見進行了通報,鼓勵干部群眾為整改工作建言獻策;方案形成初稿以后,市委廣泛征求了市四大班子領導和鄉鎮、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的意見建議,確保整改舉措過硬、可行。同時,明確要求全市各鄉鎮、各部門,都要主動認領問題,盯住問題不放過、掃清盲區不漏過,對所有的問題都要建立整改臺賬,實行掛圖作戰,不留死角,確保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時限。
(四)領導帶頭、以身作則。市委主要領導積極承擔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整改工作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督辦,并將省委巡視組交辦的具體問題一一交給有關市領導承辦,定期過問進度和成效,確保了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及時高效落實;其他市領導按照責任分工對號入座、主動認領,牽頭研究措施,督促落實、帶頭整改;各承辦部門和承辦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條對照檢查,逐件研究整改。同時,市委班子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巡視組反饋問題主動認領,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促進了問題的整改。
(五)加強督辦、注重實效。兩個多月來,市委班子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后7次專題研究部署巡視整改,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建立了整改銷號臺賬,全程跟蹤督辦,各牽頭單位每半個月匯總上報一次整改情況,對照整改銷號臺賬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并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如期完成整改任務。對整改不力的問題,堅決“回爐”補課,直到整改到位為止;對應付了事的,堅決按程序追究問責,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實效。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梳理出3個方面32項具體問題,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的要求,結合平泉實際,強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8年4月,已完成整改24項,基本完成整改6項,未完成2項。
(一)黨的領導方面
1.關于“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不深入”問題。
(1)針對“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實際不緊密”問題。一是圍繞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深化改革、生態治理、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等與我市聯系密切的重大課題,組織開展專題調研、交流研討活動,年內舉辦6期以上。二是將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河北省、承德市的要求部署落實舉措進行細化分解,形成了《平泉市2018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責任分工方案》,明確了任務事項、牽頭領導、牽頭部門、完成時限,切實把黨的十九大精神轉化為平泉的發展實踐。三是以全省開展的重點工作大督查為契機,對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再督查,確保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平泉落地落實。今年以來,我們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扎實推進平泉改革發展工作,實現了首季“開門紅”,一季度,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同比增長8.4%,規上工業增加值增長7.7%,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8.5%、10.5%,總投資34.4億元的京美食用菌深加工及產業融合、鴻路綠色裝配式建筑產業化基地等10個億元以上項目開工建設,開創了平泉各項工作的新局面。
(2)針對“學習貫徹中央、省委決策部署不及時不到位”問題。一是加強對中央、省委會議精神及決策部署學習,制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委中心組學習的實施意見》《關于2018年全市黨委(黨組)理論學習重點內容和改進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實施意見》,印發了《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及省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解讀》,邀請河北行政學院王會欣教授、李進英教授以及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金涌教授分別就省委九屆六次全會和總書記視察河北重要指示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技創新思維的養成等內容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講解,目前已舉辦市委中心組集中學習4期,1400余名科級以上干部參加,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二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扎實開展“雙創雙服”、全國“兩會”包案督訪、糾正“四風”和紀律作風專項整頓、扶貧脫貧問題整改落實等專項活動,尤其是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在灤河支流平泉瀑河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以及森林防火等生態保護上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先后協調調度瀑河生態環境治理10余次,實施項目投資3億元以上;全市各單位除必要的留守人員外全部駐村防火,安全度過了重點防火期,同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貧困人口人均百株果工程,今年春季植樹造林栽植果樹1.6萬畝,較好地承擔了京津冀水源涵養功能區的職責定位。今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學習傳達中央省市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18個,確保了中央、省委決策及時學習傳達貫徹到位。
2.關于“黨委政府履行脫貧攻堅責任不扎實”問題。
(1)針對“脫貧攻堅工作中政策把握不準”問題。一是市委組織部、市扶貧辦組織全市100多個對口幫扶單位、84支駐村工作隊以及19個鄉鎮的扶貧干部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學習培訓和問效檢查,做到每一名扶貧干部都能熟練掌握政策,避免因干部政策水平問題造成不精準現象。二是市委設立精準脫貧委員會以及辦公室,抽調精干力量55人,組成13個工作小組,對全市精準脫貧工作通過明察暗訪、普查抽查等方式,有效找準脫貧攻堅存在的不精準、不扎實等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目前已報送督查專報20期,為市委決策部署提供了有力依據。三是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扶貧脫貧基礎工作規范提升專項行動”,建立了貧困戶月調查制度和月收入登記制度,在市扶貧辦設立專崗,認真開展調查服務、精準識別納入、精準脫貧退出、信息變更和管理等工作,實現貧困戶的動態管理。2018年3月份,我市順利通過河北省貧困縣退出驗收,驗收組認為我市高度重視精準扶貧工作,人員組織到位,精準識別工作開展扎實有效。目前,正在舉全市之力、聚全市之智、傾全市之情,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確保通過即將啟動的國家貧困縣退出驗收。
(2)針對“截留挪用扶貧資金等問題多發”問題。對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責。一是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責成市紀委、財政、扶貧、審計等部門對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進行“拉網式”檢查,確保資金足額到村、到戶。2018年2月底已完成十八大以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摸排工作,全市累計摸排線索613件,核實了結308件,立案處理237件,給予紀律處分246人,組織處理102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確保2018年6月底前自查自糾問題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3月15日至16日,市財政局組織各鄉鎮及城區街道辦、扶貧項目資金管理部門的財政所長、財務科長、會計等110人,就財政支農政策、扶貧資金政策、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扶貧資金績效監管等方面內容開展了為期兩天的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了財務人員的管理水平。三是建立項目資金監管機制。建立和完善了《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制度》,實行扶貧資金報帳制管理,嚴格履行扶貧資金撥付手續,推行信息公開和公告公示制度,確保項目資金在陽光下運行,從制度和機制上防止扶貧資金被擠占挪用。目前,扶貧領域資金已成為全市不敢觸碰的“高壓線”,不敢腐的目標初步實現,不能腐的籠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壩正在構筑。
(3)針對“缺乏跟蹤問效,部分扶貧資金、脫貧項目沒有發揮作用”問題。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追責。同時,舉一反三,對全市扶貧項目進行系統梳理,完善了項目規劃、預算、招投標、施工、驗收制度,建立了《監督檢查聯席會議制度》,實現對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的全程跟蹤監測。目前,市紀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正在對項目資金申報、扶貧資金撥付、項目實施、資金運行、項目完成情況等關鍵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3.關于“黨委抓意識形態工作不實”問題。
(1)針對“貫徹上級精神不及時”問題。對組織學習、文件制定滯后的問題進行深入反思,制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領域精神學習的意見》,由市委辦、市委宣傳部牽頭對來文接收、會議組織、集中學習等環節形成統一管理,避免慢學漏學、慢落實不落實。今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2次,并對全國、全省宣傳部長會議,全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等會議精神及時進行了學習貫徹。
(2)針對“落實領導責任不到位”問題。一是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壓實各級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各級班子和班子成員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和述學述職述廉述法報告的重要內容,納入干部考察考核、執行黨的紀律監督檢查范圍。二是加強基層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出臺了《關于加強基層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實施意見》,教育基層干部時刻注意自身言行舉止,對2名基層干部發表不當言論行為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和批評教育。目前,全市各級黨組織抓意識形態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都得到較大提升,在民主生活會、黨委工作要點、述學述職述廉述法中都主動報告了意識形態工作。
(二)黨的建設方面
1.關于“黨委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不嚴肅”問題。
(1)針對“黨委議事規則執行不嚴格”問題。對有關問題進行了核實,給予會議記錄人員批評教育,明確要求在今后的黨委會議組織上,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和《中共平泉市委常委會議事規則》的相關規定,嚴格規范參會人數、列席人員、表決程序和會議記錄,確保黨委議事規則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
(2)針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辣味’不足,避重就輕”問題。制發了《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八叫停”規范化辦法》,要求凡是存在會前研討未按要求組織開展的、上年度整改落實未全面回應的、查擺問題未找準找實找具體的、剖析未見人見事見思想的、開展批評未真刀真槍出汗的、受到黨紀處分未做說明的等八種情形,一律推倒重來,12個鄉科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被叫停,整改達到要求后才批準開會。同時,市委成立了10個督導組,對各黨(工)委、黨組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進行全程督導,市級領導分別到所聯系的黨(工)委、黨組參加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各級班子成員對巡視反饋、組織約談函詢、違紀情況處理等個人重大事項逐一作出檢查或說明,確保了各級民主生活會開出高標準、高質量。承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邢留逮同志代表承德市委對平泉市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會給予“自我批評挖的深,不僅談具體表現,而且挖思想根源,不避重就輕也不文過飾非,不為問題找借口,見人見物見思想;相互批評辣味足,講原則不講關系,講真話不講套話,講要點不講枝節,推心置腹,坦誠相見,既很尖銳又很真誠”的高度評價。
2.關于“黨委抓黨建工作責任不力,基層組織建設薄弱”問題。
(1)針對“黨委(黨組)對黨的建設重視不夠,黨建工作虛化弱化,存在形式主義”問題。對個別鄉鎮會議記錄沒有召開專題黨委會研究黨建工作等問題,有關鄉鎮黨委書記在2017年度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會上進行了深刻檢查,市委主要領導對其他黨委書記提出了警示要求,市委組織部長對兩鎮黨委書記進行了約談,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此外,市委統一印發了《黨委(黨組)書記抓黨建工作紀實手冊》《基層黨組織書記工作紀實手冊》,實行各級黨組織書記參加基層黨建活動全程紀實;制發了《2018年度全市基層黨建工作任務指導書》《關于建立基層黨建工作巡察制度的通知》,采取黨建巡察、隨機抽查等方式,對不重視黨建工作,不認真執行上級黨組織關于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不認真履行黨建職責,基層黨組織督查指導不力等問題,依據情節輕重,嚴格執行約談、問責、通報等追責辦法。今年4月初對市直黨委(黨組)黨建開展情況進行全面巡察,就29個黨委(黨組)存在的黨組織制度不完善、支部組織生活不健全、“三會一課”制度堅持不好等問題,下發整改通知書,全市各級黨組織對黨建工作重視程度明顯提高。
(2)針對“領導干部過雙重組織生活等制度不到位,組織生活不規范”問題。一是制發了《關于黨支部組織生活標準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全面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過組織生活“提醒紀實”制度。各黨支部每月在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前,以提示函的形式向領導干部下發參加活動通知。同時,制發了《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和到聯系點調研紀實手冊》,黨支部做好《黨支部工作手冊》記錄,并向所在黨(工)委進行報備,切實推進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規范化。從市委組織部一季度的檢查情況來看,市級領導都能以一名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二是全面開展黨費收繳自查自糾工作,對8個單位存在的黨費核算基數不標準、未按月繳納黨費等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畢。
(3)針對“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戰斗力不強”問題。一是強力開展后進村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對村黨組織書記不勝任工作、村情選情復雜、宗族派系矛盾突出等重點村難點村,采取一名處級領導包保、一個村派駐一個工作組的辦法,“一村一策”開展整治工作。目前,排查出的40個后進村涉及問題46項,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嚴格規范村“兩委”候選人資格聯審。開展村“兩委”干部信息審查,列出負面清單,同時結合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和宗族勢力,堅決把不符合條件的人擋在門外。三是扎實開展“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年”活動。以“支書提能”為重點,年內開展2-3期“農村黨支部書記論壇”活動,著力破解村干部隊伍不穩、能力不強、活力不足等問題。
(4)針對“城市社區組織建設落后”問題。推進社區辦公用房達標工作,以政府購買、整合共享、開發商預留等形式,年底前實現水泉、榮華、興平、雙橋等社區黨群綜合服務場所達標。按照每個社區5萬元的標準列支辦公經費和黨建經費,按照每個社區10萬元的標準列支社區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標準列支小區黨支部書記補貼,各項經費已全部納入市本級財政預算。同時,還下發了《關于成立社區共建委員會的通知》,推行“1+1+N”組團機制,即1個社區由1名市領導掛帥、市直多個單位幫建,共同研究解決社區建設、管理、服務方面的重大問題,形成多元共治、多方聯動、多措并舉的工作格局,推動社區黨建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3.關于“執行組織人事紀律不嚴格,選人用人工作不規范”問題。
(1)針對“擅自設立機構、提高機構規格并配備干部”問題。市委責成組織部、編辦等部門制定整改計劃和撤并方案,加強與承德市編辦的協調溝通,有力有序地落實整改任務。目前,已對有關機構進行了撤銷、規范、降級。同時,召開了市委常委會對此進行了剖析,明確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嚴格規范機構設置,嚴肅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紀律,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2)針對“超核領導職數、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問題。一是責成市委組織部、編委辦對政府組成部門及事業單位超核領導職數進行了核實。市委常委會、市編委會研究了《關于省委第十三巡視組機構領導職數方面問題整改意見》,對領導職數重新核定,并對超核的領導職數進行了核減。二是對部分超配干部進行了消化。三是對高配正科級干部、副科級干部進行了核實,并將自行提高規格設立的副科級內設機構降為股級。今后我們將嚴格執行預審報告制度,確保在編制職數限額內調整配備干部,堅決做到不超配、不高配。
(3)針對“有的干部瞞報個人重大事項,有的干部涉嫌身份造假”問題。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并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加強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兩項法規的宣傳,提高領導干部的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同時,鞏固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成果,對干部檔案信息認定開展“回頭看”,加大檔案核查力度,嚴查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并制定嚴格的干部檔案審查制度,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1.關于“市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
(1)針對“對全面從嚴治黨重視不夠,部署不力”問題。按照《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將黨委領導班子16項責任、紀委領導班子15項責任進行細化分解,下發至各黨委(黨組),同時配套細化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考核辦法,推行主體責任“履責紀實”制度,確保各級黨組織不折不扣地將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今年以來,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2次,聽取了2017年度市委落實主體責任情況和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研究制定了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性任務安排,并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嚴格抓好落實。
(2)針對“壓力傳導不夠、責任不實”問題。一是建立了履行“兩個責任”動態監測機制,實行清單明責、留痕履責、臺賬記責、常態述責“四項機制”,定期不定期抽查各級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臺賬,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和主要領導進行通報并約談。二是按季度對全市各級黨組織發放《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近期工作提示函》,對近期重點工作進行提醒,督促盡快完成落實。目前,第一季度提示函已經下發至全市各級黨組織。三是加強對各鄉鎮、各部門的培訓,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創造性地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每年培訓不少于2次,每年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少于4次。目前,已制定了年度培訓計劃,第一次培訓計劃5月中旬啟動。
(3)針對“巡察工作質量不高”問題。一是市委巡察領導小組2次聽取巡察工作匯報,領導小組組長王猛同志對巡察工作質量、巡察方式、巡察內容和重點提出明確意見和相關要求,并主持完善了《平泉市巡察工作考評辦法》《平泉市巡察組工作紀律和責任追究辦法》《平泉市巡察成果運用制度》等制度,在巡察工作的成果、步驟、紀律等方面進行嚴格要求和規范,從體制機制上保障巡察工作的扎實有效開展。二是不斷提升巡察干部能力水平,針對巡察重點,每輪巡察前組織一次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巡察人員發現問題的本領。三是嚴把巡察報告關,對不如實報告巡察情況,應付、敷衍的巡察組,提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巡察組長進行提醒談話,問題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
2.關于“紀委監督執紀力度小,違規違紀多發”問題。
(1)針對“系統性腐敗、前‘腐’后繼”問題。一是緊盯重點領域,開展專項巡察。將全市衛生系統、國土系統、林業系統、住建系統、教育系統等易發多發腐敗單位納入市委2018年巡察重點,開展專項巡察,一屆市委第一輪巡察定于5月上旬正式啟動。二是全面實行綜合派駐,加強日常監督。配強市紀委4個監督室人員力量,合理劃分了監督責任片區,履行綜合派駐職能,加強對腐敗易發領域和關鍵崗位的監督,特別是對各級黨組織“一把手”的監督;全市各基層黨支部全部配備了紀檢委員,配合監督室開展日常監督、貼身監督,有效實現了抓“關鍵少數”與管“絕大多數”有機統一。此外,市紀委還成立了4個以執紀監督為主的紀檢監察室,側重對各鄉鎮、市直單位的專責監督。三是堅持教育先行,實現源頭治腐。要求衛計、林業等重點單位每半年召開一次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
(2)針對“基層紀委業務不精,違規違紀”問題。結合農村黨員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大檢查,對基層紀委自辦案件質量進行“回頭看”,查找問題,糾正整改。3月22日召開鄉鎮紀委書記會議,通報了案件質量檢查情況,對提高案件質量提出明確要求;3月30日邀請承德市紀委領導從線索處置、辦案流程、文書使用等方面,對紀檢監察業務進行了專題培訓。同時,嚴格案件質量考核,將案件質量在案件考核中分值權重提高了5個百分點,并對年度案件質量考核排名后三位的黨委書記進行約談。
3.關于“黨委巡視整改不徹底”問題。
(1)針對“鄉鎮紀委書記在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同時,還承擔著包村等其它工作任務”問題。2018年2月12日,市委辦公室印發《關于抓緊落實鄉鎮紀委書記不再分管與主業無關的工作確保集中精力抓好紀檢監察工作的專函》進行針對性提醒,市紀委、市主體辦又組織各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城區街道黨工委書記、紀工委書記進行了集體談話,再次明確紀(工)委書記不再分管與主責主業無關的工作,此項工作已于2月13日整改到位。同時,建立了常態督導機制,由市紀委牽頭開展經常性的督查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發現整改不到位的嚴肅問責,切實保障基層紀委專職履行主責主業。
(2)針對“精文減會沒有落實”問題。制定了《中共平泉市委、平泉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和2018年全市性會議發文計劃,計劃2018年,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大型會議23次,同比減少13%;除上級要求發文落實的之外,市本級發文減少30%以上。同時,建立開會發文報備制度,由市委辦、市政府辦牽頭匯總,將每半年開會發文情況及時上報承德市委、市政府,并在黨內文件上進行公開,接受監督。
4.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頂風違紀、性質惡劣”問題。
(1)針對“個別單位辦公用房超標屢禁不止,集體違規”問題。針對該問題成立了專項整改小組,以市政府的名義發函,要求重新清理辦公用房,并給予相關責任人黨內警告處分,現已整改完畢。同時,建立了常態化督導檢查機制,由市紀委、市發改局牽頭組成了5個督導檢查組,對全市各單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從嚴進行督導規范,對自查發現的38個問題已即行整改到位。
(2)針對“‘三公經費’管理不嚴,超標嚴重”問題。對有關單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并責成市審計局將“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納入對各單位的重點審計內容,對“三公經費”支出無預算來源(包括追加調整預算)、無正常理由超支嚴重的單位,按有關規定問責處理。
(3)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對2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追責,對違規發放的津補貼進行了收繳。同時,下發了《關于開展津補貼加班費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單位自查自糾,防范類似事情再發生。
5.關于“有的干部紀律意識淡薄,違規兼職取酬,吃拿卡要”問題。
(1)針對“違規兼職取酬”問題。對3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同時,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牽頭成立了專項小組,制發了《關于開展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兼職取酬專項整治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調查摸底,全面開展自查和專項整治,堅決杜絕再發生此類事件。
(2)針對“基層‘微腐敗’突出”問題。深入開展“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加強對教育、扶貧等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重點圍繞禮金回扣、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開展明察暗訪,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2018年1月至4月,查處涉及教育領域違紀案件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人,查處扶貧領域違紀案件35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6人。
6.關于“違法違規招標、采購問題突出”問題。
針對“19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或政府采購”。對4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同時,成立了平泉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平泉市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從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備案、審批等各個環節,全面規范政府采購活動。
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巡視我市期間,共移交我市紀檢監察機關98件問題線索,涉及101人,截至目前,共初核49件、立案48件、其他處理方式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5人,其中科級9人、科級以下16人;組織處理14人。采取第一種形態38人、第二種形態24人、第三種形態1人。
三、整改后續工作及長效機制建設
經過集中整改,雖然取得了較為明顯的階段性整改成效,但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還需要持續強化整改認識、持續壓實整改責任、持續加大整改力度,切實運用和鞏固好省委巡視成果,加力、加勁、加措施,以整改為契機推進平泉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切實落實好“兩個責任”。認真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研究制定督查、考核、問責等一系列制度,引導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強化“四個自信”,樹牢“四個意識”,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的要求,堅持“信任激勵同嚴格監督”相結合,充分發揮紀委的監督執紀問責作用,聚焦主責主業,緊盯關鍵環節,強化風險防控,確保從嚴治黨的責任落到實處。
二是以釘釘子精神、下足繡花功夫抓好巡視后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堅決防止問題反彈;還沒有完成的,強化時間節點,倒逼工作落實;對不能如期完成任務的,實施“責任倒查”,嚴格追責問責。
三是以舉一反三、制度固化的思維建立長效機制。對全市現有制度進行一次清理,推動制度建設廢、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設的成效固化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嚴肅執紀問責,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決不姑息,決不手軟,形成執紀問責高壓態勢;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嚴格落實談心談話約談制度,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以持續有力的督促檢查,傳導執紀壓力,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地生根,見到實效。
四是以“永遠在路上”的決心和韌勁鞏固擴大巡視整改成果。以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顯著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黨的建設質量顯著提升為目標,把巡視整改落實作為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創新時代建設“經濟強市、魅力平泉”新局面的有利契機,動員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共同譜寫平泉發展的美好新篇章。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8年8月31日至10月31日)。聯系電話: 6082338(工作時間);郵政信箱:平泉市行政中心信件交換中心;郵政編碼:067500;電子郵箱:pqswxcb@126.com。
中共平泉市委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