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8-10-17 09:17:00


????邢某,中共黨員,河北省新河縣扶貧辦干部。今年4月,新河縣紀委監委在進村入戶監督檢查中發現邢某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經查,2016年1月邢某對某村肉驢養殖項目進行驗收,在寄養協議虛假、肉驢頭數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違規使該項目通過驗收,致使50萬元國家扶貧資金被騙取,涉嫌玩忽職守罪。
????項目違規驗收通過后,邢某收受項目實施人趙某8.2萬元現金,涉嫌受賄罪。
????2018年5月31日,新河縣紀委監委對刑某立案調查,8月17日,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邢某開除黨籍處分;縣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縣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一條 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紀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五條 監察機關根據監督、調查結果,依法作出如下處置:……(四)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監察機關經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制作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案例提供:河北省新河縣紀委監委 繪圖:范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