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12-06 08:21:40
????為切實加強自我監督,努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促進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日前,秦皇島市紀委監委印發《秦皇島市紀檢監察干部插手干預執紀執法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明確對紀檢監察干部插手干預、打探案情等14種具體情形予以登記備案,并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辦法》規定,屬于插手干預執紀執法包括:非因履行工作職責或者有關規定,過問正在辦理的執紀執法工作的;違反規定打聽、過問信訪受理、問題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核立案、涉案人員、涉案數額、留置措施、事實認定、定性處理、領導批示、審議討論、處分執行、申訴復議等正在辦理、尚未公開的信息的;為相關涉案人員、利害關系人請托、說情、打招呼的;干預、施壓、阻撓執紀執法工作的;威逼、利誘執紀執法工作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以聽取匯報、開協調會、打電話、發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對執紀執法工作提出傾向性意見,干擾、影響監督執紀執法工作正常開展的;要求執紀執法部門負責人或執紀執法工作人員,私下會見執紀執法對象或利害關系人的;違反規定通過網絡、電話、郵件、短信、微信等形式給執紀執法對象或利害關系人的傳遞信息、通風報信的;違反工作程序為執紀執法對象及其關系人超越職權批轉、遞送涉案材料的;為執紀執法對象或利害關系人對抗執紀執法工作出謀劃策的;未經批準要求給予執紀執法對象特殊關照的;在執紀執法工作過程中,應該申請回避而未回避的;紀檢監察干部授意、縱容親屬或其他人插手干預執紀執法工作的,視同該紀檢監察干部的共同行為;其他插手、過問、干預執紀執法工作的行為。
????此外,《辦法》規定,執紀執法人員如遇插手紀檢監察干部干預執紀執法的情形,應當告知其紀律要求,并予以勸止;對依然打聽、過問、說情的,應當予以抵制,并填寫《秦皇島市紀檢監察干部插手干預執紀執法工作情況登記備案表》,載明報告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職務、聯系電話、報告內容、報告人所在單位意見等5項信息。被干預單位或個人要對記錄內容真實性負責,并及時報告所屬紀檢監察機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干部監督部門統一受理紀檢監察干部插手、干預執紀執法工作情況,對記錄內容認真核實,謹慎認定。情節較輕的給予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調離紀檢監察工作崗位等組織處理;構成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根據相關規定依法處理。(秦皇島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