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12-25 14:46:31
1.豐南區錢營鎮小張各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馬立渤違法占地等問題。2016年3月,馬立渤在村“兩委”成員不知情、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情況下,私下與原承包人簽訂流轉合同,將村中一排水溝流轉到自己名下。2017年,馬立渤將此排水溝填平并修建了水泥路,作為自己經營的采摘園的園區路,經唐山市國土資源局豐南分局現場核實認定屬違法占地行為。馬立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灤州市王店子鎮高城子村村委會原主任王宗寬拉票賄選、賭博問題。2012年高城子村換屆選舉期間,王宗寬組織本村村民高富、楊振水、王宗澤等人以每張選票支付投票人50元的價格幫自己拉票,并最終當選村委會主任一職;2018年1月開始,王宗寬經常在王宗軍家中以斗地主形式進行賭博。2018年3月14日,灤縣公安局對王宗寬依法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執行行政拘留十五日、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王宗寬辭去村委會主任職務。王宗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豐南區東田莊鄉李東街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春勤違法收取過路費問題。2016年5月,時任該村村委會主任張春勤與個體經營戶肖某,利用二人共同經營的砂石料場可繞過205國道東田莊收費站的特殊位置,收取繞道車輛過路費115萬元,兩人平分。2018年11月26日,經豐南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張春勤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并責令其辭去該村村委會主任職務。涉案款全部收繳財政。
4.豐南區錢營鎮西橋北坨村村委會原委員趙中安索要好處費問題。2017年8月,趙中安利用職務便利在該村美麗鄉村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中,向工程施工方索要好處費1.5萬元,后主動投案并上交違紀所得。趙中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豐南區豐南鎮侉四村黨支部原委員、村委會委員兼報賬員畢瑞珍違反財經紀律等問題。2006年至2009年間,豐南鎮侉四村黨支部原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夏小豐(已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在未召開村“兩委”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研究的情況下,個人決定村委會組織建設車庫82間,并賣給本村村民。畢瑞珍和夏小豐分別收取車庫款共計164.59萬元,畢瑞珍在夏小豐的授意下未將該款入村集體賬,而是全部交給夏小豐個人保管。夏小豐于2006年至2013年間,擅自將該款用于村務開支、借給他人等支出。畢瑞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灤州市油榨鎮中心校校長張學文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喪葬禮金問題。2018年6月7日至6月8日,張學文在辦理其母喪事過程中,收受20名管理對象給予的禮金共計5200元。張學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唐山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