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9-03-27 10:32:23
根據省委統一安排部署,201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衡水市進行了常規巡視,2018年11月27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對巡視整改的認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衡水市委始終認為,此次省委巡視組對衡水的巡視是對全市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脈會診”,也是對全市黨員干部的一次“政治體檢”,反饋指出的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見建議中肯務實、要求明確,完全符合衡水實際。衡水市委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上來,把巡視整改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機遇,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努力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見成效,切實解決了一批影響全局、久拖不決和歷史遺留的“老大難”問題。
(一)把巡視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全面壓實各級整改落實政治責任。市委始終堅持強化政治擔當,把巡視整改作為檢驗“四個意識”、檢驗對黨忠誠的試金石,以刀刃向內的勇氣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2018年11月27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巡視衡水市情況反饋會議后,市委立即對巡視反饋意見進行認真學習研究,于11月28日上午,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整改落實方案》,成立由市委書記王景武擔任組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吳曉華擔任第一副組長(后增補),市委常委、秘書長孫世巖擔任常務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其他相關市領導擔任副組長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切實強化組織領導,為巡視整改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11月30日,召開全市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動員大會,對全市各級黨組織抓好整改落實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迅速進入巡視整改工作狀態。12月17日,召開了市委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各常委認真對照剖析,主動認領問題,并進行自我批評,常委之間開展了嚴肅認真、坦誠中肯的相互批評。市委書記王景武認真履行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親自研究部署、協調調度,每半月聽取一次巡視整改專題報告并對下階段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對巡視反饋問題各分項整改報告逐一把關審簽,先后30次對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確要求,于12月3日召開專題會議,就省委巡視組在駐市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相關市領導進行一對一交辦,一對一調度。后又分別于2018年12月11日,2019年1月2日、1月3日、1月19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會議、常委(擴大)會,聽取市委整改辦、相關市領導、各縣市區委書記整改情況匯報,持續傳導壓力,對重點難點問題,動員全市力量,調動各方資源,推動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市紀委監委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緊盯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及2014年以來中央和省委歷次巡視反饋意見沒有整改完成、沒有銷號、沒有清零的問題,立足職責定位,堅持監督下沉,對巡視整改不積極、不主動的及時予以提醒;聚焦正風肅紀,堅決糾正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工作不扎實和弄虛作假等突出問題,著力優化政治生態,研究制定了衡水市政治生態評估體系,對全市各級各部門政治生態“畫像”,為持續優化政治生態打下良好基礎。同時,堅持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和各級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持續釋放“不抓整改是瀆職,整改不力是失職”的強烈信號,敦促各級黨委(黨組)主動擔責,忠實履責,真正形成全市齊抓共管、共同發力的整改落實工作氛圍。
(二)創新完善工作方法和工作機制,推動整改落實工作有序開展。市委始終堅持突出靶向作業、精準施策,把查找不足、深挖根源、完善措施、補足短板、健全機制貫穿整改落實工作始終,推動整改落實工作不斷深入。一是明確標準抓整改。為確保整改質量和效果,研究制定了《關于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完成的標準》,從“剖析原因,分析根源”“檢查對照,追責問責”“及時查究,采取措施”“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四個層面,對整改完成的標準作出了統一的、制度性的規定,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嚴格對照此《標準》,對歷次中央、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審核評估,確保整改效果經得起實踐檢驗、經得住檢查衡量、經得住歷史考驗。二是分類施治抓整改。實行“精準滴灌”、分類施策、靶向施治,按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將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四個方面16類整改任務細化分解為立行立改類、重點整改類、攻堅克難類、整改期內整改到位類、中長期整改類等五類。制定了《九屆省委第五輪巡視衡水市本級反饋意見整改進度示意圖》,對照各項整改任務的完成時限,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完成一項、報告一項、評估一項、銷號一項。同時,就巡視整改過程中發現的“上下一般粗”問題,要求各級各部門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確定出需重點整改的事項進行大力整治,確保用科學的辦法取得扎實成效。三是完善機制抓整改。市委堅持每三天向省委巡視組上報一次全市巡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并征求省委巡視組對全市巡視整改工作的意見建議,確保在省委巡視組的精準督導下,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各項整改任務。從市委主體辦、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等12個承擔整改任務的重點單位抽調精干人員成立市委整改辦,實現人員力量有效整合、信息資源實時共享。對于巡視組在駐市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立即向相關市領導、市直部門及縣市區進行交辦并督促整改,定期對所有整改事項進行梳理,對整改進度慢、整改標準低的,及時向相關市領導、單位發函督辦,確保反饋問題解決到位。四是全面起底抓整改。對2014年以來中央和省委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大起底”,將所有未完成事項列出清單,納入此次整改范圍,一體推進、一體解決。分別建立了《中央巡視省涉及衡水問題整改臺賬》《八屆省委巡視市本級及各縣市區整改臺賬》《九屆省委前四輪巡視縣市區整改臺賬》《九屆省委第五輪巡視市本級整改臺賬》等四本基礎臺賬,所有整改事項全部實行臺賬管理,確保事有專人、人有專責、改有定時。五是強化督導抓整改。把強化督導檢查作為高質量推動整改的重要抓手,整合市委整改辦、市委巡察組、各駐縣市區大督查組督查力量,通過明察暗訪、現場督查、書面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地對各級各部門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幫助解決問題,進一步傳導壓力、補齊短板,確保整改效果。同時,下發專門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本著對崗位職責負責、對組織負責、對領導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嚴格規范涉及市、縣領導的相關檢查活動,真正做到監督檢查全面覆蓋、不走過場。
(三)突出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努力以整改落實帶動工作全局。市委始終堅持將全面整改與重點整改相結合,以重點難點問題的突破帶動整改落實工作全局,以整改落實的成效促進全市改革發展大局。一是干部作風得到明顯轉變。以解決巡視反饋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和主抓手,進一步強化全市黨員干部擔當作為。研究制定了《關于黨員干部敢于擔當作為的基本標準(試行)》,從黨性原則、日常工作、服務群眾等三個方面明確了十條基本標準;謀劃開展了老大難問題“大起底”和“群眾反映問題主動認領”活動,引導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一步擔當擔責,主動作為,全市排查出的621個老大難問題,已有468個得到基本解決;“群眾反映問題主動認領”活動首批征集到的70個問題中,已有19個單位主動認領了61個問題,并初步解決了21個問題。巡視整改以來,全市各級黨員干部更加突出說實話、謀實事、出實招、求實效的導向,切實把雷厲風行和久久為功有機結合起來,擼起袖子加油干、苦干實干拼命干,以釘釘子的精神做實做細各項整改任務。二是解決了一批頑瘴痼疾。針對生態環境治理方面,出臺生態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辦法,空氣質量穩定退出全國74個城市后10名,優良天氣增加天數位居全省第1;針對地下水超采相關問題,加大項目審計驗收的組織實施力度,嚴格規范操作,提速工作進程,2014年以來的54個地下水壓采項目已全部驗收完畢;針對扶貧領域相關問題,大力推廣“八步工作法”,狠抓點對點問題的整改落實,扶貧脫貧質量不斷提高,武邑、阜城、饒陽、棗強成功實現脫貧退出,武強、故城通過省脫貧退出驗收評估,貧困人口脫貧退出1.36萬戶、2.5萬人,貧困發生率0.61;針對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和書記專題辦公會進行研究部署,采取有力對策措施,取得較好效果;針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問題,堅持“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黑惡清痞霸、治亂點”,線索核查率達到100%,群眾滿意度、評價指標均排在全省前列,得到省委、省政府及省委政法委的高度評價;針對違法占地問題,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并要求各相關部門深刻汲取秦嶺北麓西安境內違建別墅問題教訓,采取超常措施,切實推動問題解決;針對房地產遺留問題,堅持日總結、周調度,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強力整改,一些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三是辦好了一批民生實事。把巡視整改與統籌抓好年初確定的民生保障、安全生產、社會穩定等各項工作結合起來,將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牢牢抓在手上,一錘接著一錘敲,全面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創建民生實事人大代表票決制,并在人大代表監督檢查下加快實施。2018年,市本級確定的12項民生實事及各縣市區確定的各項民生實事取得明顯成效。主城區52個住宅小區配建幼兒園收由政府管理,新建改建擴建中小學8所,新建高標準公廁32座,推出長達6個月的取暖期公交車免費乘坐政策,推行小學下午4:30放學后免費托管,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巡視整改帶來的新變化、新氣象。四是建立了一批管用的制度。堅持舉一反三、擴大戰果,懲治結合、標本兼治,把制度建設貫穿整改工作始終,貫穿整改的各條戰線、各項領域、各個方面,興利除弊、破立并舉。巡視整改以來,我市共出臺干部管理、基層組織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房地產管理、扶貧脫貧、財政管理、水資源管理、社會治理、意識形態、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相關制度機制100余項,真正做到問題出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通過堵塞漏洞、扎緊籬笆,推動管黨治黨的“螺栓”越擰越緊。五是經濟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堅持把推進巡視整改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起來,與推動創新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結合起來,著力解決發展不快、不扎實的問題,真正讓巡視整改的過程成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2018年,全市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高于全省水平,4項指標增速位居全省前三,形成了穩中有進、穩中向好、穩中有新的發展態勢。
二、巡視整改的成效
衡水市委始終堅持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對省委巡視反饋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進行逐條逐項對照,做到真改、早改,全面改、深入改,改徹底、改到位。截至目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四個方面16類61個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59個,基本完成2個,共追責問責157人,挽回損失14268.8465萬元。
(一)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扎實”方面
1.關于“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指導實際工作不夠”問題
(1)針對“有的中心組學習制度堅持不嚴格”問題。一是相關單位迅速行動,制定學習計劃、完善相關制度,扎實開展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確保高標準完成具體問題整改。二是以上率下抓整改,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充分發揮標桿作用,帶頭落實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意見》,分別于2018年11月26日、12月5日、12月24日、2019年1月9日開展了四次集中學習,加密學習頻次,提升學習成效。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將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列入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督查考評體系,制定評分細則,進一步加大考核權重。四是強化督導檢查,2018年12月25日至28日,派出5個督查組開展專項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不規范的4個方面問題通報全市,進一步規范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提高全市各級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質量。
(2)針對“理論武裝和干部思想教育有所弱化;學習文件會議精神有的把握不深透、結合實際不緊密;解放思想不夠”問題。一是完善制度機制,出臺《關于貫徹落實〈中共河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的意見〉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確了重點任務、工作舉措和有關要求,在全市進一步掀起了學習熱潮。二是強化學習培訓,2018年以來,對1000余名市管干部和全市鄉鎮黨委書記進行了全覆蓋培訓。通過舉辦全市縣處級干部進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訓班、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訓班、意識形態工作專題網班、黨支部書記培訓班等形式,培訓8000余人次,全面提升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三是做實工作亮點,組織開展了“平‘語’近人”進校園、進課堂活動,實施了網上內容建設工程,出臺了《關于開展“網聚正能量 奮進新湖城”優秀網絡短視頻創作征集活動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營造濃厚的學習宣傳氛圍。四是培樹先進典型,出臺《關于“衡水楷模·時代新人”選樹宣傳實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推出了“燕趙楷模·時代新人”養元飲品管理團隊、張鐵兵等一批立得住、叫得響、傳得開的重大先進典型。五是加快推進融媒體中心建設,2018年各縣市區融媒體中心全部建成,實現縣級融媒體中心全覆蓋。
(3)針對“有的學習體會雷同”問題。一是個性問題嚴肅改,對相關人員進行了約談,責令對照相應學習內容,重新撰寫了學習體會,并作書面檢查。二是共性問題全面改,各縣市區委、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召開黨委(黨組)會,通報省委巡視組督查發現的問題,“體檢”本地本單位類似問題,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三是加強督導深入改,2019年1月7日至1月10日派出13個督查考核組,對各縣市區和部分市直重點部門2018年度意識形態工作情況進行督查考核,特別是將“學習體會雷同”問題納入意識形態工作督查考核內容,確保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整改到位。
2.關于“統攬全局協調各方作用發揮不夠”問題
(1)針對“貫徹高質量發展要求推進轉型升級、科技創新有的硬招不多”問題。一是確定“中饒高新技術科創基地”“貝殼菁匯(棗強)創新中心”等五家雙創基地為“市雙創示范基地”,認定了2018年市級企業技術中心9家。二是開展“重點項目周周調”活動,每周深入一個縣(市、區)3至4個重點項目,解決問題30余個。三是追加技術改造資金500萬元,總計1500萬元,并向相關企業劃轉定向增發投資款3003萬元,分別爭取省專項補助資金250萬元和150萬元。四是由20多位中科院研究員發布100多項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高新區100多家企業進行交流和對接。五是出臺《衡水工業“千企轉型”實施方案(2018-2020年)》《衡水市關于加大科技投入的若干措施》《衡水市省級開發區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等系列文件,全力推進轉型升級、科技創新。
(2)針對“扶貧工作存在的若干問題”。一是扶貧資金滯留問題已查明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整改。全市2017年度扶貧資金報賬率已達100%。二是有的縣滯留貧困村工程款,還挪用縣財政轉入的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資本金購買理財產品問題,相關縣已按規定及時撥付資金,被挪用的扶貧資金繼續用于扶貧項目,并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處分。三是有的縣為不符合條件的合作社法人用風險補償金擔保扶貧貸款問題,通過轉讓債務和收回貸款等方式對問題進行了整改,責令相關責任人作出了深刻檢查。四是有的扶貧項目操作違規問題,相關縣對違規操作項目的單位和企業進行了通報批評,并依據有關規定進行了罰款。同時,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相關項目進行了復審,核減了項目資金。五是有的縣電商扶貧項目、光伏扶貧項目未執行政府采購問題,相關縣對違規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責令相關責任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六是切實加強非貧困縣非貧困村扶貧工作,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非貧困縣非貧困村扶貧工作促進全市脫貧攻堅整體提升的實施意見》,謀劃非貧困縣非貧困村脫貧攻堅工程,并納入2019年全市重點實施的“八大工程”。推進產業扶貧,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產業就業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和《衡水市提升產業扶貧質量水平三年行動實施意見》,指導各縣市區加快推進產業扶貧項目。七是由市財政局牽頭成立衡水市加強扶貧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在扶貧資金制度建設、績效管理、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等方面積極主動做好扶貧資金監管工作。相關縣出臺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堵塞工作漏洞,保障資金安全。
(3)針對“掃黑除惡尚需持續深入”問題。一是加大核查力度,全市公安機關對2018年11月1日前的有價值涉黑涉惡線索全部核查完畢;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51件涉黑涉惡案件中已偵查終結并移送起訴48件,完成率94.1%;2018年11月1日前,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的53件案件中,已提起公訴48件,起訴率為90.6%;全市法院2018年11月1日前共受理一審涉惡案件26件,已審結21件,一審審結率為80.7%,受理二審涉惡案件共10件,已審結9件,二審審結率90%,打掉東北籍“馬家軍”等13個重大黑惡犯罪集團及一批“市霸”“行霸”,抓獲犯罪嫌疑人486名;市紀委監委深化“一案三查”“懲腐打傘”,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1人。二是組建了衡水市掃黑除惡法律專家人才庫,吸納了23名法律專家。三是開展全市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滿意度調查問卷活動,進一步濃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氛圍。2018年,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群眾滿意度、評價指標均排在全省前列,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評價。
(4)針對“生態環境治理基礎還不牢”問題。一是市生態環境部門持續加大對相關問題的督促整改力度,采取了立即拆除、立即清除、配備相關設備、停產整改等措施,已完成所有點對點問題的整改。二是自2018年12月3日開始,市生態環境部門抽調精干力量,組織執法人員開展了為期10天的“回頭看”督查行動,共排查“散亂污”企業440家、檢查工業企業1080家、清查建筑工地226處,共發現問題112個,均已按照規定進行處理、整改到位。三是印發《衡水市“散亂污”企業深度整治行動方案》,明確“散亂污”企業界定標準、整治方式和整治目標,充分發揮鄉鎮環保所和環保網格監管人員的作用,切實遏止“散亂污”企業新增苗頭,實現了“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
3.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問題
(1)針對“領導機制運行不力”問題。一是制定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清單、聯席會議、情況通報等制度,市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先后于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月5日召集聯席會議,分析研判形勢、安排部署意識形態工作。二是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思想文化類活動和新建改擴建紀念設施的實施方案》,加強了對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活動和新建改擴建紀念設施的管理。三是制定《衡水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監督檢查辦法》和《衡水市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體系》,有效解決了監督檢查標準不一、程序不明、效果不佳和一套考核辦法“包打天下”的問題。四是組建全市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監督檢查人員庫,為切實解決督查人員力量不足、專業不強、未全覆蓋問題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二)關于“優化凈化政治生態著力不夠,干部組織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方面
1.關于“優化凈化政治生態需加大力度”問題
(1)針對“大案要案多發”問題。一是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2018年12月7日至13日,組織開展了“12.9”國際反腐敗日主題展覽活動,將景春華、陳貴、王寶軍等違紀違法事實、處理結果等作為展覽重點,堅決肅清其惡劣影響,組織全市黨員干部和各界群眾近萬人進行了參觀,進一步提升了警示教育的針對性、時效性,增強了黨員干部“不想腐”的自覺性、堅定性。二是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突出快查快結、一查到底。2018年共處分縣處級干部58人、鄉科級干部350人,同比分別上升93.3%、37.3%。
(2)針對“個別班子存在不團結”問題。一是及時對相關干部進行調整,班子結構進一步優化,凝聚力、戰斗力進一步增強。二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通過深入開展談心談話、召開高質量專題民主生活會、規范完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等形式,進一步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增強黨員干部黨性修養,為加強班子團結打好思想基礎和工作基礎。三是全面鞏固成果,將加強團結協作納入領導班子建設重要內容,在任前談話等環節提出要求、重點強調,不斷提升領導班子成員團結協作意識。結合機構改革,在新任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前談話時,將自覺維護領導班子團結作為談話重點,提出了明確要求。
2.關于“干部隊伍建設和選人用人存在不足”問題
(1)針對“強化干部擔當作為不夠”問題。一是深刻對照檢查,深入查找干部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慵懶散等問題,共查找問題15個。針對發現問題,責成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并對29人嚴肅追責問責,對10個單位通報批評。二是開展了“群眾反映問題主動認領”活動,首批征集到涉及環境保護、交通管理等8類70個問題,形成問題清單,于2019年1月4日上傳至衡水市重點工作大督查工作管理電子平臺,已有19個單位主動認領了61個問題,并初步解決了交通管理等21個問題。三是完善從嚴從實管理干部制度。全面落實市委《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研究制定了《市管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考察了解工作實施細則》等制度文件。
(2)針對“有的干部帶病提拔”問題。一是相關縣嚴格依程序對帶病提拔的國有企業干部予以解聘,并及時聘任了新的法人代表,變更了營業執照。二是相關縣重點對2017年度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撤銷行政職務以上處分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過程開展集中倒查,對2010年以來縣委組織部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的干部進行全面梳理。三是在全市舉一反三,嚴格執行“凡提四必”制度,堅決防止“帶病提拔”。
(3)針對“有的違反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問題。市委組織部對存在問題單位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約談和批評教育,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了深刻檢查。
(4)針對“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辦法不多,考慮結構人選多、研判素養搭配少,干部交流力度不夠”問題。一是積極推進與中省直單位和北京互派干部掛職工作,精心篩選推薦掛職干部人選,積極拓寬掛職鍛煉的渠道;做好招錄選調生相關工作,引進高素質干部人才取得了積極成效。二是出臺了《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實施意見》,對年輕干部的發現儲備、選拔使用、教育培訓、管理監督等作出制度安排;制定了《衡水市績效管理考評辦法(試行)》,有效解決“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三是抓住機構改革機遇,明確提出并嚴格落實班子配備、干部任用六條原則,進一步選優配強了領導班子。
3.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比較薄弱”問題
(1)針對“個別村‘兩委’換屆存在不合規”問題。一是指導相關村按規定進行第二輪推選,重新組織了換屆選舉。二是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村“兩委”換屆工作,市換屆領導小組多次召開調度推進會議,市委書記直接調度縣市區委書記,傳導壓力,推動落實。全市4994個建制村和59個有換屆任務的社區全部順利完成“兩委”換屆。三是印發了《關于認真組織村(社區)“兩委”換屆“回頭看”工作的通知》,指導各縣市區進行全面“回頭看”,對換屆程序進行了再檢查,對換屆質量進行了再檢驗,對換屆成果進行了再深化。
(2)針對“有的基層組織建設弱化”問題。一是對排查出的后進村,落實“三帶一包”舉措,全部完成整治轉化。二是實施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空白村“清零”行動,與各縣市區簽訂了《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工作承諾書》,建設任務全部完成。三是進一步發揮社區黨組織在社區治理和服務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提升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水平,建立健全制度機制,滿足黨員教育和服務群眾的需要。
(3)針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有的不實”問題。一是對發現的市管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漏瞞報問題,均已按照相關規定作出了處理。二是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將上級組織部門具體要求、相關問題解讀等內容輯印成冊,發放到每位領導干部手中,指導規范填報。三是嚴格做好抽查,對不一致的情況,逐一認真分析、綜合研判,從嚴做好查核結果的認定和處理。
(三)關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夠到位,持續保持糾治‘四風’和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工作任務較重”方面
1.關于“落實‘兩個責任’自覺性還不強”問題
(1)針對“貫徹省委《關于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意見》不夠到位”問題。一是2018年8月市委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十條措施》,就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再次提出剛性要求。二是2018年10月制定出臺了《衡水市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嚴格對照省委《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將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落實主體責任細化分解為三個方面54項具體內容,有力促進了主體責任落實落細。三是2018年9月制定出臺了《衡水市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清單》,細化分解了3方面43項具體內容,明確了責任主體、監督方式、結果運用等,使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職有依、問責有據、追責有力。
(2)針對“主體責任有的落實不到位”問題。一是市委向市四套班子分別發了《關于省委巡視組巡視衡水市反饋意見具體問題的交辦函》,要求對四套班子主要負責人責任狀簽訂、廉政談話、落實“一崗雙責”等情況進行認真“回頭看”,發現問題及時提請相關領導查漏補缺,切實整改。市委書記王景武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分別于2018年11月19日、11月22日、12月12日與三名縣委書記進行了談心談話,廉政談話記錄均為現場記錄,確保原汁原味。11月、12月,市委各常委均與分管領域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開展了集體廉政談話,實現了廉政談話全覆蓋。二是市委向市委各常委發了《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各項工作的提示函》,提請常委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有關要求,并就開展經常性警示教育談話、簽訂責任狀、認真撰寫述職述責述廉報告、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常態化等情況作出明確說明。三是2018年12月5日,市委印發《關于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重點圍繞落實主體責任方面存在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并對嚴格落實“雙報告”制度和廉政談話進行再明確。12月24日,市委主體辦對各級各部門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再次進行了書面督查,共自查出126個問題,其中13個縣(市、區)共自查出48個問題,131個市直單位共自查出78個問題,均已整改到位。四是2019年1月8日市委派出督查組對5個縣(市、區)、3個市直部門進行了實地抽查,共發現廉政談話不規范、警示教育開展不夠、“雙報告”不規范等58個問題,及時以《整改通知書》進行交辦并限期整改,相關問題均已整改到位。
(3)針對“監督責任有的落實不到位”問題。一是持續保持反腐敗斗爭高壓態勢,2018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8335件,同比增長16.8%;立案3267件,同比增長15%;處分3075人,同比增長25.5%;采取留置措施22人,移送司法機關37人。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第一、二、三、四種形態占比分別為60.8%、33.7%、3.3%、2.2%,“四種形態”運用更加合理,監督更加有力。二是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開展“大起底”專項行動,對存在問題“再核對、再查找、再深挖”,共篩查問題線索1251件并全部查結,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13人,組織處理345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
2.關于“政治規矩執行不嚴”問題
(1)針對“有的黨委(黨組)履職不力,‘三重一大’制度有的執行不嚴格”問題。市委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嚴格對照問題進行深入自查自糾,通過查擺,自查出黨委(黨組)履職不力問題15個、“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黨委班子會研究問題6個、未開黨組會議問題9個,以上問題均整改完成。
(2)針對“黨內政治生活有的不規范”問題。逐一反饋相關市直單位,督促召開黨組會、支部會,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改進措施,健全相關制度,約談相關責任人。對市直各單位《黨支部工作手冊》使用情況進行了集中檢查,堅持邊審核、邊反饋、邊整改。印發了《全市黨員教育管理重點任務安排》,對規范組織生活和民主評議黨員、落實“三會一課”制度、黨費收繳管理、規范使用填寫《黨支部工作手冊》等11項工作作出具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為全市基層黨組織配發了《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單行本)》和《黨支部工作掛圖》。同時印發了《關于開展黨費工作自查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黨費工作的通知》,基層黨組織黨費收繳工作進一步規范。
3.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未絕”問題
市、縣紀委監委深入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整治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津補貼、辦公用房超標、違規操辦婚喪事等重點問題。針對巡視以來發現的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違規超標辦公用房問題已按有關規定整改完畢。同時,按照“針對專題查、發現問題糾、盯著問題改、查清責任究”要求,2018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集中開展了“辦公用房仍有多處超標”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市紀委監委先后3次印發通知,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徹底清理違規占用使用的辦公用房,并對辦公用房清理整改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確保整改到位。2018年以來,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12件,處理250人,黨紀政務處分223人,累計曝光40批92件典型案例。同時,市縣制發了針對性強的制度規定,舉一反三,狠抓落實。
4.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及脫離群眾問題時有發生”問題
(1)針對“工作作風不扎實,‘大棚房’清理有的不徹底”問題。一是責成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真開展清理整治,相關違規用房、硬化地面等已全部整治到位。二是印發了《關于開展全市“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督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府組織成立3個督查組,對相關縣(市、區)部分已排查過的地方進一步核查核實,對違法違規項目進行重點督導,督促各縣(市、區)政府切實落實主體責任。三是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建立“大棚房”長效監管機制的通知》,進一步完善了設施農業管理機制。
(2)針對“有的縣電商扶貧項目村級服務站未運營等”問題。一是相關縣對相關村級服務站點進行整合撤并,所有村級服務站經過整改全部正常運營。二是由市商務部門督促各縣市區建立健全《縣級電商服務中心管理辦法》《縣鄉級電商物流管理辦法》《農村電商村級電商服務站管理辦法》等制度,對確無實際用途的全部撤銷;對人口數量少、不具備運營條件的進行了撤并整合。全市所有村級電商服務站已全部正常運營。
(3)針對“有的駐村工作隊員不在崗”問題。一是深入調查核實并向相關縣的縣委書記進行了反饋。相關縣立即對駐村人員進行了約談,并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二是印發《扶貧脫貧駐村幫扶“回頭看”方案》,圍繞解決駐村干部無故脫崗問題、提升駐村干部在崗率等目標,全面進行駐村幫扶“回頭看”。三是召開全市扶貧脫貧駐村幫扶工作推進會議,對抓實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提升幫扶工作“兩率一度”等提出明確要求。同時,統籌力量開展常態化督查,確保了駐村干部在崗在狀態。
(4)針對“有的虛假留痕,有的廉政談話記錄后補,有的支部手冊無活動虛記,有的心得體會為寫而寫”問題。一是相關縣于2018年12月5日印發了有關通知,要求全縣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對省委巡視組提出的問題進行認真自查自糾,并對查找出的4個問題中涉及的2名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對2個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健全完善了3項長效機制。二是市糾風辦于2018年12月5日、12月28日分別向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印發有關通知和方案,要求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和督導檢查活動。通過自查,全市共查找出問題42個,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共追責問責20人,其中通報批評1人、約談2人、提醒談話4人、批評教育9人、書面檢查4人;對6個單位進行了通報批評。三是針對查找出的典型問題,建立了完善廉政談話、理論知識學習、心得體會撰寫要求、《黨支部工作手冊》管理使用、績效管理考核等32項長效機制制度文件。
5.關于“紀律意識淡薄失之監管”問題
(1)針對“公款私存”問題。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相關責任人員作了剖析檢查。市紀委監委分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并調離原崗位,將銀行卡資金轉到公司基本戶,并結息銷戶。市財政局先后4次召開調度會,針對問題整改進行動員部署。自12月5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自查,并全面簽訂“整改工作承諾書”,進一步明確預算部門的整改主體責任。自12月9日起,組織精干力量對全市各級預算單位開展了重點檢查,抽查面達到20%,其中,市財政局抽查相關市直部門15個,縣(市、區)共檢查相關部門、鄉鎮153個。
(2)針對“挪用資金和違規開設賬戶”問題。挪用的專項資金已全部按原資金渠道歸還,違規開設的賬戶已全部撤銷,僅保留基本戶和零余額賬戶。同時,給予6名相關責任人行政記過處分。市財政部門在認真梳理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的基礎上,下發了《關于加強市級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完善了《財務管理實施辦法》,形成了一批管長遠的制度性文件。
6.關于“土地房地產工程項目問題突出”問題
(1)針對“工程招投標問題隱蔽復雜”問題。一是市住建局向全社會廣泛征集工程招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及黑惡勢力干預的舉報信息。二是對2018年以來全市所有公開招標項目進行了拉網式排查,同時,市住建局組織對相關縣(市、區)進行了抽查,發現代理公司違規收費、設置投標門檻違規、評標專家不規范等3方面5個問題,均已于2019年1月25日前整改完成。三是市住建局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招標代理行為的通知》《關于規范評標專家打分規則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建筑市場稽查監管力度的通知》,修訂完善了相關制度性文件。
(2)針對“地下水超采治理項目問題多發”問題。一是市水利局對2014和2015年的46個未招標、2個無監理項目,組織各縣(市、區)進行了全面“回頭看”,對未招標、無監理問題逐個項目分析原因、說明情況。二是市水利局印發了《2014-2017年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中央或省委歷次巡視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統計表》,對“未招標、無監理”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排查,逐個項目查看了相關支撐資料,并匯總建檔。三是由市水利局派出共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25名水利專家,組成驗收專家指導組,赴各縣(市、區)進行業務培訓,規范驗收程序及驗收資料。市水利局成立了由班子成員任組長的7個整改工作督導組,每周實地督導檢查項目驗收完成情況,54個項目已全部完成驗收任務。四是市水利局召開了副科以上干部及各縣(市、區)水務局長共100余人參加的警示教育大會,教育引導干部深刻反省,勸導有問題的干部迷途知返。五是市水利局每名參與地下水超采治理項目實施的重點人員,在限定時間內全部將自查報告報駐局紀檢組,如實說明參與的項目是否存在問題。六是駐市水利局紀檢組對壓采項目重點人員逐一進行談心談話,防止違法違紀問題發生。
7.關于“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仍有發生”問題
(1)針對“有的虛假脫貧”問題。一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并將涉及相關財政資金全部收回。二是相關縣制定種養產業三年扶貧發展規劃,突出抓好蔬菜、飼草等八大扶貧種養產業,統籌抓好光伏、電商、手工業等扶貧產業,帶動貧困戶多渠道增收,實現了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扶貧全覆蓋。三是加大就業扶貧力度,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通過發展扶貧車間,開發保潔、護林、護路扶貧專崗,增加貧困戶工資性收入,確保貧困戶多渠道增收,穩定脫貧。
(2)針對“有的違規收費,有的學校招生收取貧困生學費書費、住宿費后再集中返還”問題。一是嚴肅追責問責,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同時要求提高對學生資助工作的認識水平,嚴格落實資助政策,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二是完善相關制度,相關縣制定出臺了《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方案》《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實施細則》《關于做實做細學生資助“十二項”工作措施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執行好學生資助有關政策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三是完善了學生資助政策、完善教育與扶貧數據“雙向對比”機制和健全教育扶貧工作“雙臺賬”等12項工作措施,確保了各項教育扶貧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3)針對“有的違規操作”問題。一是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二是在嚴格執行國家、省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相關縣出臺了《以工代賑項目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
(4)針對“有的審核把關不嚴”問題。一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二是嚴格追繳資金,部分資金已追繳到位,剩余部分已由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依法追繳。
(5)針對“有的優親厚友辦事不公,有的村支書把不符合條件的親屬辦成貧困戶”問題。一是進一步加大對村干部的培訓力度,督促村干部提高思想認識,嚴格按程序審核貧困戶,避免出現錯評漏評。二是已查明被辦成貧困戶的村民不符合申報貧困戶條件,已取消該村民貧困戶資格,對該村支書進行了批評教育。三是相關縣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舉一反三自查整改。
(6)針對“有的雁過拔毛克扣截留”問題。一是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追繳違規收取的費用并退回當事村民。二是相關縣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審核監管的實施意見》,堵塞工作漏洞,構建長效機制。三是由市扶貧辦組成4個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巡視整改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督促問題落實到位。
(7)針對“有的挪用扶貧資金”問題。一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相關責任人作了檢討。二是根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推進脫貧攻堅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相關縣開展了巡視整改自查自糾工作,加強了對扶貧資金管理。
(8)針對“有的貪污侵占”問題。一是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務處分,并將違規資金全部追回。二是2018年9月26日相關縣制定了《2018年度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方案》,嚴把識別標準,規范識別程序,做到“應納盡納、應扶盡扶”;11月8日,制定了《關于光伏扶貧收益分配的指導意見(試行)》,明確光伏收益分配方式、分配流程,堵塞工作漏洞,保障貧困戶權益;12月27日,印發了《扶貧領域問題線索快查快結工作機制》,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加強扶貧領域監督管理。
8.關于“巡察工作規范化精準性亟待提高”問題
一是2018年9月4日,召開市委四屆64次常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了市委巡察五年規劃,并于9月11日以市委名義印發了《中共衡水市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二是12月18日,出臺了《關于聽取巡察情況匯報的規定》。三是11月29日,向各縣(市、區)、衡水高新區和濱湖新區下發了《關于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委巡視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對省委巡視有關反饋意見進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深入學習中央、省委巡視工作五年規劃,修訂完善本地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各縣(市、區)均已修訂印發了本地巡察工作五年規劃。四是2018年12月5日,市委巡察辦向74個市直被巡察單位下發了《關于省委巡視組巡察工作專項檢查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的通知》,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全面進行“大起底”。12月28日,制發了《關于嚴格報送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報告的規定》,要求被巡察單位切實承擔起整改主體責任,巡察組明確專人負責督查,指導被巡察單位整改工作。
(四)對巡視整改暨“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整改“回頭看”不夠完全徹底
1.關于“有的未整改到位”問題
針對房地產領域、土地閑置、違法占地等突出問題,一是研究起草了《房地產開發領域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實施辦法》,修訂了《建筑層高控制與建筑面積、容積率計算規定》《衡水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二是涉及的違法圖斑均已組卷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獲得批復,土地閑置項目已按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并按規定收取違約金、征繳閑置費。同時,各相關部門堅持實事求是、多措并舉,及時抓早、抓小,進一步落實責任,防止問題反彈。三是針對違法占地拆除不到位的問題,相關縣(市、區)成立了工作專班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專題研究,分管領導帶領縣國土局、相關鄉鎮有關人員深入一線、現場辦公,督導拆除。對相關鄉鎮黨委書記進行了約談,督促限期整改拆除到位。所涉違法占地已全部拆除到位。認真開展“回頭看”活動,深入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及時處置違法占地行為,堅決杜絕新的違法占地案件的發生,維護良好用地秩序。
2.關于“有的邊改邊犯數字整改”問題
(1)針對“2018年巡視整改時,縣直單位有黨政分設”問題。免去了相關單位黨組書記職務,黨政分設問題整改完成。
(2)針對“2017年違法占地的相關縣公司換名,實際未整改”問題。一是2018年12月8日,相關違建項目已拆除完畢。二是由相關縣領導就此問題專門約談了相關責任人,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縣“雙違辦”對相關部門進行了通報批評。三是市“雙違”辦向各縣(市、區)下發了《關于報送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有的企業換名實際違建未整改”有關情況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堅決杜絕邊改邊犯、數字整改現象。
(五)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辦理情況
市紀委監委對省委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進行了核查,已立案2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6人;組織處理2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采取第一種形態137人、第二種形態46人、第三種形態1人、第四種形態1人。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們將始終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深化靶向作業、標本兼治,不斷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和韌勁,堅定不移地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努力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整改答卷。
(一)堅持政治引領,持續深入掀起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熱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以及省委九屆八次全會精神,把準政治方向,堅持黨的政治領導、夯實政治根基、涵養政治生態、防范政治風險、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持續強化理論武裝。堅持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持續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組織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著力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著力在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上下功夫。
(二)堅持持續用力,推動巡視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到位。集中整改階段雖然已經結束,但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整改工作還需要久久為功、長抓不懈。我們將始終把深入持續抓好整改落實作為重大的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切實增強主體責任意識,克服“過關”思想,全面對標對表中央、省委關于巡視整改的各項要求,深入查找哪些方面還有“溫差”,哪些方面還有“落差”,哪些方面還有“偏差”。對已整改到位的問題,適時開展“回頭看”,堅決避免“舊問題新形式、老毛病新癥狀”等問題;對需中長期整改的問題,拉出時間表和路線圖,進一步強化整改措施,加快解決到位;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四風”問題、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等重點難點問題,堅持緊盯不放、持續用力,嚴防問題反彈回潮。
(三)堅持制與時移,努力建立一批管根本、管長遠的制度機制。針對反饋問題,既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倒查制度缺陷,形成“長久立”的機制,既立足當前,高標準、高質量完成點對點的整改,又著眼長遠、以點帶面,把制度建設貫穿始終。對整改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揮作用;對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緊時間研究完善,積極探索將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轉化為管黨治黨的制度機制;對已不符合新形勢要求的制度機制抓緊廢止,努力在各個領域形成簡易可行、具體有效、相互銜接的長效機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人、按規矩辦事成事。
(四)堅持統籌結合,以巡視整改的強大力量引領和促進改革發展。把整改落實作為牽動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以整改求突破,以整改活全局。將巡視整改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我省提出的“四個加快”“六個扎實”“三個扎扎實實”等重要指示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王東峰書記對我市提出的“五個堅持”要求和“新、高、實”理念結合起來,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相融合,以巡視整改為契機,著力解決一批長期困擾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干部隊伍建設、群眾反映強烈的“老大難”問題,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歷史耐心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責任擔當,努力營造干事創業新氣象,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市、美麗衡水提供堅強保證,為全省創新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大力量,以實際成效向新中國成立70周年獻禮。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318-2156039(工作時間);郵政信箱:衡水市委督查室001號信箱;郵政編碼:053000;電子郵箱:hsswzgb@163.com。
中共衡水市委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