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9-03-27 10:32:23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保定市進行了常規巡視。11月28日,省委巡視組向保定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保定市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落實省委書記王東峰和省委關于巡視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終把抓好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作為對黨忠誠、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實踐,扎扎實實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全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強化政治擔當,持續發力加壓,高站位組織推動整改落實工作
省委巡視組對保定市反饋的巡視意見和情況,嚴肅指出了市委在“六個圍繞、一個加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市委堅決擁護、誠懇接受,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問題,保定市委全部認賬、主動認領、深刻反思、全面整改,并堅持把巡視整改落實作為踐行“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試金石,作為檢驗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標尺,按照省委要求和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以堅強有力的責任擔當、扎實有效的工作舉措,全面推進整改工作落實。
(一)以上率下,堅決扛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市委書記聶瑞平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巡視反饋意見后立即召開工作部署會,明確提出“建機構、定節點、嚴標準,市級領導牽頭,砸實市縣兩級黨委主體責任,全面整改、徹底整改、高質量整改”的總體要求,并先后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部署會、全市整改工作會議、市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工作調度會等,統籌部署推動整改工作;同時,既掛帥又出征,以身作則,帶頭履責,直接抓部署、抓推進,直接交辦督辦具體事項,每周協調調度全市整改落實工作。市委副書記、市長郭建英緊盯問題突出、整改難度大的事項,直接研究部署、協調推動,狠抓整改推進。市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加強督促調度,對具體整改事項逐個審核審簽,切實抓好分管領域和牽頭事項的整改落實。2018年12月21日,市委常委會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班子成員對照巡視反饋意見深刻剖析,把工作擺進去、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真負責,為全市扎實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和政治基礎。
(二)上下聯動,切實形成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為統籌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市委成立了以市委書記聶瑞平為組長,市委副書記、市長郭建英,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李雙喜,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楊建文為副組長,其他市級領導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專門負責統籌協調工作。第一時間制定印發了《關于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保定市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和選人用人、意識形態、巡察工作3個專項方案,梳理出本輪巡視的具體問題,分類制定清單、建立臺賬,逐個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堅決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崗、部署到位、要求到位,確保整改問題條條有措施、件件有著落。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參照市級模式,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面對標對表,對共性問題舉一反三,對點對點個性問題掛圖作戰,構建了上下一體、協調聯動、環環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嚴督實改,高效有序推進巡視整改落實落地。在集中整改階段,積極構建市縣黨委主體擔當、市級領導分工督促、整改辦統籌推動、牽頭部門負責落實、責任部門協助配合、工作推進組指導督導、組織紀檢系統監督問責的嚴密工作鏈條,確保整改實效。一是建立臺賬管理制度。對反饋問題、督導問題、交辦問題等全部事項,逐個建立工作臺賬,實行動態更新和掛賬銷號機制,堅決做到完成一項銷賬一項。二是實行周調度制度。市委每周調度各縣(市、區)委、開發區黨工委和市直相關部門整改工作,逐個問題聽取工作進展情況,聶瑞平同志直接協調解決具體問題,提出工作要求。各縣(市、區)委也加強工作調度,確保末端落實。三是實行周報告制度。定期收集匯總各牽頭單位和各縣(市、區)的整改工作情況匯報,逐項匯總整改事項進度,及時掌握工作情況,及時處理整改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四是加強督導指導。成立5個整改工作推進組,分片包干,捆綁責任,深入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全面加強有關整改工作的指導、協調、督導、調度。五是突出追責問責。始終把追責問責作為巡視整改的重要環節,堅持零容忍,不僅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追究領導責任和部門的監管責任,查實一個、問責一個,絕不姑息、絕不遷就,以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四)標本兼治,建立健全長效常態機制。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把巡視整改和深化標本兼治有機結合起來”的要求,綜合運用巡視成果,做到改當下和改長遠相結合、解問題和建制度相結合、追責任和改思想相結合,確保整改標本兼治、常態長效。一是舉一反三集中治標。在巡視整改期間,既拿出“當下改”的舉措,集中力量解決巡視發現的具體問題,又舉一反三搞好自查自糾,確保在集中整改期間盡可能多的解決問題,防止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全面整改類似問題。二是建章立制強化治本。堅決防止運動式治理、突擊式整治傾向,透過現象看本質,加強對共性問題和產生問題原因的分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長久立”的機制,并抓好長期落實,堅決防止“雨過地皮濕”。
(五)統籌推進,借勢推動全市各項重點工作。目前,保定正處于新時代大發展的歷史性窗口期和戰略性機遇期,市委堅決利用好巡視整改的有利契機,堅持對黨用心、對群眾用心、對事業用心,做好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各方面工作。堅持把巡視整改和當前各項重點工作有機結合,統籌安排,一體推進,以整改促作風轉變,以整改促工作落實,經濟運行、扶貧考核、生態環境治理、掃黑除惡、基層組織建設、社會穩定等各項工作都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
二、聚焦反饋意見,堅持問題導向,整改落實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梳理出的61個具體問題,已完成51個、基本完成9個、未完成1個。
(一)黨的政治建設和思想建設方面
1.關于“市委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實”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市委重部署、輕落實,學習指導、督促檢查抓得不緊,持續系統深入學習不夠”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嚴格落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理論武裝工作的實施意見》,堅持領導帶頭、示范帶動,推動中心組學習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2018年11月28日—12月21日先后組織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3次,系統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各級領導干部自覺用新理念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是印發《關于做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課件學習使用工作的通知》,緊扣整改任務重點,明確階段性學習主題,推動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高校師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是注重學用結合、學以致用,充分利用全市領導干部大講堂、干部網絡課堂、“互聯網+”等方式,拓寬學習渠道,加強學習指導和督促檢查,提升學習的系統性、針對性。
(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某黨組2018年以來未專題學習十九大精神”問題。整改措施:市委專門起草《關于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檢查保定市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反饋意見專項整改工作方案》,指導各級各部門對照反饋問題,深刻反思、認真整改,同時將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納入市、縣巡察重點內容。2018年12月12日,該黨組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反饋問題,班子成員進行深刻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認真分析查擺問題,推動整改任務落地落實。
(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某黨組出臺學習十九大精神的相關文件不及時”問題。整改措施:該黨組專門印發《關于推進全面興起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方案》《十九大精神輔導100問》等,組織全體黨員干部系統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縣沒有認真組織黨員干部集中輪訓”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市委組織部印發《關于抓好省委巡視意見整改落實進一步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抓好整改落實,推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二是相關縣分別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任務分工,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組織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開展集中輪訓“回頭看”,進一步擴大學習培訓覆蓋面,保證學習培訓效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分批組織培訓,對應訓未訓的科級黨員干部進行了補訓,開展了“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題考試。
(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談話發現,部分領導干部對黨的十九大精神認識還不夠清晰”問題。整改措施:在深入推進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各項工作的同時,對各縣(市、區)和市直單位組織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應知應會測試,進一步激發學習熱情、營造學習氛圍,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向高潮、引向深入。
2.關于“踐行‘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還需進一步加強”問題。
(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未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落實舉措”問題。整改措施:市委研究制定了《中共保定市委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扎實推進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見效的實施意見》,印發了《中共保定市委關于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的通知》。認真梳理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對保定的重要指示批示,扎實開展對照檢查,對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全面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大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全面構建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體制機制。
(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肅清周本順、楊崇勇、張杰輝等人惡劣影響剖析還不夠深刻”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市委常委班子于2018年12月21日召開巡視整改民主生活會,各常委進行了深刻查擺,徹底肅清周本順、梁濱、景春華、張越、楊崇勇、張杰輝等人惡劣影響,堅決與之劃清界限。二是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強對肅清周本順、楊崇勇、張杰輝等人惡劣影響的監督檢查。三是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報等制度,對中央、省、市典型案件,及時通報,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增加市委常委會對中央、省、市典型案例專題通報頻次,強化以案明紀、警鐘長鳴,肅清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帶來的惡劣影響,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
(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開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抓得不緊”問題。整改措施:一是重點對2018年未按規范要求組織召開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的縣(市、區)進行督導,清苑區、安國市、高陽縣已分別于12月7日、14日、21日召開了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順平縣已于12月14日召開了全縣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順平縣原縣委書記張麗娟違紀違法案件,并印發《關于加強警示教育推進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態化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二是將廉政教育工作納入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聯縣(市、區)監督重點內容,制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警示教育工作備案及情況通報制度。
3.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扎實、不到位”問題。
(9)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產業轉移思路不寬、辦法不多”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根據保定市機構改革完成后最新機構設置,起草了《關于對保定市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進行調整的通知》,對全市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充分發揮好市領導小組對全市協同發展工作的統籌統領作用。二是研究出臺了《保定市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保定市2019年深入推進協同發展精準對接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全年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工作措施和工作保障等,提出了具體的工作安排,并將工作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抓好貫徹落實。三是提出全年對接具體方案,2019年重點推進與京投公司、國資公司、京能集團、北控集團、北科建集團、中國航天動力技術研究院、海淀國投、北大資源集團等一批國企、央企、大型民企主動開展深入對接,積極謀劃推進一批新的重大合作項目落實落地。四是為扎實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2018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相關工作共4次,其中巡視整改期間1次。
(10)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目前只有65個京津保合作項目竣工,僅占項目總數的14%”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加強項目儲備,進一步健全完善與京津合作項目庫建設。將我市37個非首都功能疏解重點項目列入省項目盤子。二是嚴格執行《關于承接京津產業轉移項目管理辦法》,健全完善市、縣與京津重點合作項目建設儲備庫建設,加強與京津合作項目、省市重點項目的聯動管理,加快推進項目進度。三是深入貫徹實施《保定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機制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意見》(保政函〔2017〕79號),加強對京津重點合作項目的管理,完善領導包聯和清單管理制度,嚴格貫徹落實好重點項目“五個一”分包機制,在與京津合作省、市重點項目中確定一批重大項目,逐項明確一名市級領導牽頭成立專班,由項目所在地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作為責任人,全程負責項目推進工作。四是對實行分包責任制的重大項目,由市重點辦每季度進行一次調度,年末按分包方案進行回頭看。對一批重大合作項目進行實地跟蹤督導,及時向省、市及京津和雄安新區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通過積極整改,全面加強項目管理和督導調度,截至2018年底,我市京津冀合作項目達到457個(其中,洽談項目130項,簽約項目140項,在建項目111項,竣工項目76項),其中竣工項目增加12項,達到76項,項目竣工率達到40.6%(竣工項目個數/<在建項目個數+竣工項目個數>)。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保定分院、中國五礦涿州科技產業園等一批項目相繼落戶,河北京車造車基地、中船重工涿州海洋裝備科技園、中電科淶水產業園、北京公交智造產業園、通美晶體等項目加快建設,新發地高碑店農副產品物流園區(一期)、(安國市)北京同仁堂集團中藥材加工生產及物流配送等項目竣工投產。
(1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白洋淀上游流域綜合治理進展緩慢”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全面開展河道污染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大力推進城鎮雨污分流工程、加快黑臭水體和納污坑塘整治、全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擴容、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啟動農村垃圾污水綜合整治、全面推進農業畜禽污染防治、多渠道實施調水補水措施等白洋淀上游流域綜合治理行動,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白洋淀流域水生態環境。二是建章立制,實施長效源頭管控。組織編制《保定市落實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規劃實施方案(2018-2035年)》(草案)。目前,《實施方案》(草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市委常委會研究,將結合省委、省政府印發的總體方案進行調整后,盡快印發實施。起草《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目前已經保定市15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表決通過,準備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三是精心研究務實舉措。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精心精細精致極致地抓好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推進轄區白洋淀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根本性改善,服務雄安新區規劃建設。
(1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省級經濟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排位后50名中,保定市2016年占10家,2017年占7家”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突出規劃引領,優化功能布局。《保定市開發區建設發展規劃(2018-2025)》已經市政府批準。二是深入推進項目建設與開發區聯動發展。建立完善1114工作體系,印發實施《保定市推進項目建設與開發區聯動發展工作方案》。三是深入推進開發區提升能級打造高質量發展新平臺,《關于推進開發區提升能級打造高質量發展新平臺的實施方案》已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印發,正在逐步推進。四是強化調度監控,促進開發區增比進位,將2016年度和2017年度位列全省后50位的10家省級經濟開發區納入重點監控,堅持做好月度通報、弱項指標預警、年度綜評考核等工作。
(1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曲陽、淶源等縣資源型、粗放式產業仍居主導地位”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曲陽縣圍繞“兩都兩地”總目標,加快推進北岳古城、楊平雕刻小鎮等四個“引爆點”建設,成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制定《曲陽縣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推進落實方案》《關于對接京津支持服務雄安新區規劃建設發展意見》。二是淶源縣以項目建設為載體,加快新興產業項目建設進度,2016-2018實施省、市重點項目53項,全部為新能源、服務業、航空航天、現代農業等新興產業項目,無礦業等資源型粗加工型項目,三產已經成為全縣發展的主導產業。三是編制完成《保定市主導產業發展行動方案(2018-2020)》(初稿),正在積極與省對接溝通,各縣(市、區)主導產業發展規劃均已完成初稿。
(1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2017年全省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保定市和曲陽縣等8個縣為一般檔次,唐縣為較差檔次。中央巡視河北反饋意見涉及保定的6項具體事項中有3項是關于脫貧攻堅的問題。易地扶貧搬遷考核中,淶水、阜平縣在34個縣中排在后五位”問題。整改措施:一是重點抓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通過強化主體責任、精準動態管理、嚴格保證政策落地、聚焦產業就業攻堅、強化資金投入監管、提高扶貧工作規范化水平、嚴格駐村工作隊管理、健全幫扶包聯機制等各項工作的強化落實,全市脫貧攻堅工作得到根本性改變和提升。截至目前,2017年國家考核反饋的5大類11個問題,省考核反饋的6大類28項78個問題,舉一反三自查問題490個,已經全部整改并持續鞏固提升。2018年省考核反饋我市9個貧困縣、2個非貧困縣的主體責任、精準識別、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駐村幫扶、扶貧資金、問題整改及其他8方面792個問題,除部分需要持續整改提升外,能夠立行立改的已經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中央巡視反饋保定市脫貧攻堅的3個具體問題已經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切實做好易地扶貧搬遷領域問題的查擺和整改,重點要求淶水、阜平兩縣針對點對點問題進行整改,其他5縣針對共性問題舉一反三、查漏補缺。淶水縣現已全部完成967人的國定搬遷任務;阜平縣確定工期節點,壓實工作責任,強化過程控制,嚴格兌現獎懲,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全力推進項目建設。截至目前,已經完工并搬遷入住的項目9個,剩余18個項目住宅樓按驗收標準完成工程建設,并已分房交鑰匙。
(1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空氣質量在全國169個重點城市中排名較為落后。曲陽縣因大氣污染防治問題先后被全省通報、生態環境部約談,順平縣、徐水區等6個縣(市、區)被省政府約談”問題。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我市實施雙代23.98萬戶;淘汰燃煤鍋爐15臺280蒸噸,淘汰火電產能28萬千瓦,“散亂污”企業1443家全部完成整改。市主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85 %,檢測重型貨運柴油車8.15萬輛。2018年我市PM2.5濃度均值66μg/m3,同比下降了21.43%,超額完成了省定任務目標,下降率在“2+26”城市排名第一。二是被約談縣(市、區)全面扭轉落后局面。按照我市專項整改方案,各相關縣(市、區)開展專項整治,積極整改,曲陽縣環保部強化督查組第1-13輪交辦的186個問題現已全部整改到位。順平縣PM2.5平均濃度及下降率均退出秋冬季全省后5名。徐水區、滿城區、高碑店市綜合指數及PM2.5變化率退出全省傳輸通道134個縣(市、區)后10名。淶水縣、安國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和PM2.5月均濃度值均退出全省傳輸通道134個縣(市、區)后10名。
(1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談話反映城市建設、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問題比較集中”問題。整改措施:一是關于城市建設方面的問題,圍繞“城市雙修”工作目標,立足高起點、高標準,全面統籌,精心謀劃,實施了包括路網工程建設、城市供排水及水治理、城市供熱供氣建設、城市園林綠化、城市精細化等在內的一大批項目,不斷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功能。二是關于教育醫療方面的問題,圍繞“合理布局教育設施、加強師資力量投入”兩方面,深入整改。突出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從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和創新舉措四個方面,先后制定出臺17項制度措施進行整改和規范。
4.關于“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主導權還不夠有力”問題。
(1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些縣市區和部門黨委(黨組)責任意識弱化”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指導市屬各黨委(黨組)召開理論中心組學習會,加強對中央、省市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相關要求的學習。二是加大培訓力度,組織市理論戰線、宣傳骨干13人參加省哲學社會科學培訓班。三是明確市直宣傳文化系統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形成了市委宣傳部牽頭協調、市直宣傳文化系統齊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機制和舉系統之力抓意識形態工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推進意識形態工作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1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涿州、安國等10個縣(市、區)委宣傳部長兼任農工委書記。全市5所市屬高校宣傳部長都不是班子成員”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結合機構改革,免去涿州市、安國市等縣(市、區)委宣傳部長兼任的農工委書記職務,保證各縣(市、區)的宣傳部長集中精力抓好意識形態工作。二是關于“市屬高校宣傳部長都不是班子成員”的問題,經請示省委組織部、省委高校工委,宣傳部長由常委或黨委委員擔任,需隨市屬高校黨委換屆一并完成。
5.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不夠系統深入”問題。
(19)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存在整體性、系統性、指導性不夠問題和上熱下冷、重視程度層層遞減的現象,個別縣(市、區)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進展緩慢”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有力向縱深整體推進、平衡開展。印發《保定市進一步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機制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工作職責、工作方法、制度建設及工作要求。著力強化市領導小組、市掃黑辦統籌協調、指導推進作用,突出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建立健全長效常態機制,確保邊掃邊治邊建要求落地落實。組織實施土地工程項目、交通運輸、民間借貸、涉賭等重點行業、領域的打擊整治,最大限度擠壓黑惡勢力生存空間,為進一步扎實扎牢防黑防惡籬笆提供強力支撐。加強工作指導,市縣兩級組織舉辦掃黑除惡專題培訓活動90余期,開展新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等基層干部掃黑除惡工作培訓5期3000余人。二是層層傳導壓力,夯實工作責任。市級領導帶隊,組建5個督導組,加強工作指導督促力度,確保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落地落實。逐一向22個縣(市、區)委書記發送信函,明確工作要求,強化第一責任人責任。積極推動市級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持續深入開展逐級逐層談話活動,切實壓實縣鄉村三級工作責任,累計開展談話2.1萬余人次。出臺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年度考評細則,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情況納入年終市管領導干部和領導班子考核指標體系。三是加大打擊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工作力度。進一步夯實相關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整改責任,組織市縣兩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推進掃黑除惡打“傘”工作。
(二)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方面
1.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
(20)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縣處級干部年齡結構、學歷結構不太合理”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制發了《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若干意見》,健全年輕干部選拔、培育、管理、使用全鏈條機制,努力形成高素質專業化年輕干部不斷涌現的生動局面。二是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凡是領導班子職數出現空缺的,優先補充年輕干部。三是強化源頭建設,加大從清華、北大等“雙一流”院校和專業定向招錄選調生工作力度,力爭今年的招錄計劃比去年翻一番,以后每年逐年遞增,為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打牢基礎。四是加強年輕干部培養鍛煉。堅持把年輕干部教育培訓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采取分級負責辦法,每年對新納入信息庫的優秀年輕干部輪訓一遍,時間一般不少于1個月。分批選派年輕干部到協同發展、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招商引資、征地拆遷、信訪維穩等工作第一線經受鍛煉,引導他們在急難險重任務中歷練成長。
(2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某縣級干部任現職時間較長”的問題。整改措施:12月27日,市委常委會研究了市級機構改革人事安排方案,反饋意見中指出的需交流的市管干部已進行交流任職。今后,市委將嚴格執行干部交流制度,達到任職年限的必須交流。
(2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某縣級干部履歷造假”問題。整改措施:2016年12月21日,該干部已被原市監察局給予開除公職處分。一是市委組織部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了倒查,嚴肅追究對其公務員登記把關不嚴、考察審核檔案不認真以及對其轉干問題未再進行深入調查的相關人員的責任。二是制定《關于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常考察了解實施辦法》,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全方位、多角度、近距離考察了解干部。認真落實干部檔案任前審核規定,嚴格審核擬任人選干部的檔案,做到“凡提必審、凡轉必審、凡進必審”。開展檔案審核業務培訓,提高組工干部檔案審核業務水平,確保考察干部時準確識別干部檔案問題,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政治功能弱化”問題。
(2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發現有的村‘兩委’班子成員涉黑涉惡”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村“兩委”換屆聯查機制,嚴把候選人資格,換屆過程中,先后兩次就當選人任職資格條件開展“回頭看”,共取消候選人資格1461人。二是嚴格落實縣鄉黨委抓基層黨建主體責任,切實抓好新一屆村“兩委”班子建設,加強日常管理監督,嚴防黑惡勢力滲透、插手基層事務。三是發揮組織部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舉報電話作用,暢通群眾舉報渠道,重點接受現任村“兩委”成員涉黑涉惡、家族長期把持政權、操縱破壞選舉等問題線索。對收到的舉報線索,專門建立臺賬,及時移交同級掃黑辦。對相關單位查處移交的有關基層干部,及時進行調整處理,堅決防止黑惡勢力插手基層政權。
(2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些村5年以上未發展黨員,有的10年以上未發展。某村發展黨員近親屬比例較高”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制發《關于解決發展黨員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就進一步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落實發展計劃、嚴格政治標準、防止“近親”發展等作出規定。二是建立周報制度,要求各縣(市、區)每周上報發展黨員工作進度,確保精準掌握全市整體進展情況。三是印發《關于解決農村支部多年不發展黨員問題情況的通報》,制定《解決農村10年以上不發展黨員責任清單》和《解決農村5年以上不發展黨員責任清單》,要求縣(市、區)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分包鄉鎮、鄉鎮黨委書記分包村,切實推動整改工作落實落地。四是嚴格執行“兩委”干部親屬入黨備案制,嚴格控制農村黨支部每批發展的黨員中“兩委”干部親屬比例,防止農村發展黨員家族化、親朋化。
3.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禁而未絕”問題。
(2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某縣為創建省級園林縣城投資建設的公園存在形式主義問題”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市紀委就此問題研究線索處置意見,督促該縣政府寫出情況說明,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依法創園。該縣紀委成立辦案組,進駐該縣住建局開展調查處理。二是該縣委深入開展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認真對照,舉一反三,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三是研究通過《公園游園綠地維護管理責任制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嚴厲打擊違反規劃的違法行為,促使公園游園綠地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四是對公園易地重建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目前已完成選址并完善用地手續。
(2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重點工程拆遷遲滯”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樂凱大街南延建設工程項目初設總投資30.28億,截至目前,累計完成161818萬元,完成總投資的53.44%。下一步將全面加大征拆力度,盡快完成國有單位的拆除和集體土地剩余拆遷,推動工程建設順利推進和早日竣工。二是大世界商業城片區改造各項工作進展較為順利,指揮部積極作為,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采取有力舉措提速拆遷進程,加快完善各項手續,確保早日實現安置房開工建設,讓搬遷居民早日回遷。三是2018年10月31日,白洋淀大道蓮池區段剩余757米段,包含路基路面及路燈、綠化、雨污水管道等附屬工程全部完工,至此白洋淀大道全線建成通車。
(2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某違章建筑監管不力”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工作專班,制定整改方案,定期調度,集體研判,按照依法依規、兼顧民生的原則,指導該地按照完成時限要求全面落實整改。二是依法對違法部分進行拆除或沒收實物,并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罰款,并對違法違規建筑主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為人不履行的,依法申請強制執行。三是持續加強規劃區宅基地建房管控,開展常態化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對違章建筑密切監控,確保其不再新增建設面積。四是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城中村宅基地建設管理,完善網格化巡查機制,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加強土地知識宣傳教育,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五是嚴肅問責,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力的予以處理。
(2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不力,市本級保留行政審批事項340項”問題。整改措施:根據中央、省簡政放權相關政策要求,對市本級保留的340項行政許可事項(現為338項,2018年9月銜接國務院取消事項2項),在認真征求市行政審批局等10個部門意見基礎上,進行了全面深度清理,12月20日印發了《保定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調整市本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通知》,精簡行政許可事項117項,市本級保留行政許可事項由338項減少為221項。
(29)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西安一運輸公司反映的公路超限運輸通行證審批難問題,暴露出有關部門主動服務和跟進服務意識還有差距”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提升辦證服務,進一步整合現有資源,最大限度方便群眾辦理通行證,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優化微信辦證服務,完善通行證審核系統,發揮網上辦證作用,建立“貨運車輛通行證”網上辦理機制,實現第一時間審核、第一時間發證。簡化辦證手續流程,實現即來即辦、立等可取。二是提高窗口服務能力。積極組織交警系統內部各窗口單位,開展全崗位警示教育,落實“放管服”各項舉措,改進服務方式方法。結合西安運輸公司反映的問題,在交警內部開展全系統排查整改行動,從每一個辦證流程做起,逐一進行優化完善,逐項制定了服務標準。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對所有車駕管服務網點、事故處理大廳、違法處理網點、外勤警務室等,進行不間斷明察暗訪。三是強化整改監督力度。針對暴露出的服務簡單化、不精細等問題,逐項制定整改標準,全部列出清單,明確責任領導和人員,限期整改到位。完善交警支隊“民意云平臺”,拓展社會監督渠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回應、及時整改,以最快的速度、最有力的措施回應群眾的服務訴求。
(30)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縣級干部工作日借工作之機飲酒”問題。整改措施:嚴肅查處相關縣處級干部工作日中午借工作之機飲酒問題,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
(3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某單位違規發放交通補貼”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期間發放的交通補貼予以清退并上繳市紀委。自2015年5月起,該單位已停止發放此項費用。二是市紀委責令該單位主要領導寫出書面檢查,并進行誡勉談話。三是該單位黨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會議,剖析原因,深挖思想根源,開展批評自我批評,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四是全面梳理各項制度規定,查漏補缺,修訂完善,嚴格落實公務車輛保障和財務管理等各項制度規定,杜絕發生類似問題。
(3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2018年中秋節期間,市紀委監委暗訪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5個”問題。整改措施: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和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聚焦不正之風新表現新動向,加大明察暗訪、交辦督辦力度。中秋節期間,市紀委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35個,現已全部辦結。
(三)紀律建設和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
1.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規范不嚴肅”問題。
(3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有的領導干部未按要求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統一安排部署,制定《市委常委2018年度民主生活會方案》,再次明確提出“市委各常委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過好雙重組織生活。市委各常委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由常委所在部門提出具體安排意見,與市委組織部溝通”。二是市委組織部建立市級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記錄臺賬。三是舉一反三,嚴肅紀律,制發《認真開好2018年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保組字〔2018〕68號),就全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縣處級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再次進行強調,提出具體要求。
(3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一些單位民主生活會流于形式,2017年某單位僅在系統內發放了50份征求意見表”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制發《認真開好2018年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保組字〔2018〕68號),對民主生活會各環節提出明確要求,特別是對會前征求意見環節,要求各地各單位“合理確定征求意見范圍,充分征求基層黨員群眾、服務對象等方面意見,征求意見少、內容空洞的,要進一步征集方方面面的意見,堅決避免‘走過場’現象”。二是向該單位黨組發放整改督辦函,要求按照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認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到位。該單位結合單位實際,進一步擴大征求意見范圍,重新征求了意見建議,發放征求意見函140余份。2018年12月24日,該單位黨組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征求意見情況;12月29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后,該單位黨組進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清單,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3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單位向巡視組提供材料不嚴肅”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二是深刻反思,深入查找問題根源,舉一反三,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2.關于“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統籌和推進力度還不夠問題”問題。
(3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2014年以來全市有大量縣處級干部被查處,市委總結反思領導干部違法違紀的深層次原因及落實從嚴要求還不到位”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對重大典型案例剖析,查找體制機制等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提出了加強懲腐打“傘”的有關建議。二是用好紀律檢查和監察建議書,2018年以來,全市共使用紀律檢查建議書429人次,監察建議書592人次。
(3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存在漏報瞞報問題”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的通知》,出臺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四項舉措”:將“兩項法規”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填報政策列入黨校干部培訓內容;建立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輔導員制度,負責本地本單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填報輔導等工作;開通熱線電話,解答領導干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的疑問;在科級干部首次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時,對其進行一對一輔導,進一步規范全市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二是2019年1月4日,召開全市2019年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集中報告專項部署暨培訓會,對2019年的集中報告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對各縣(市、區)委常委、組織部長和市直各單位主管組織人事工作的副職及各地各單位輔導員進行培訓,進一步提升全市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準確性、完整性。
(3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2015年以來多名縣處級干部未經審批因私出國(境)或超越審批時限逗留”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省委巡視反饋的10名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未履行審批手續和超審批時限逗留的問題,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逐人提出了處理意見。二是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國(境)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組字[2019]3號)和《保定市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報備信息系統動態管理維護辦法》(保公辦[2019]13號),進一步明確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審批程序、證件保管、責任追究等事項,加強對市管干部因私出國(境)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全市因私出國(境)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工作,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有效維護我市國家工作人員報備信息全面、準確。三是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每半年對在職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和因私出(國)境情況查詢1次;對退(離)休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和因私出(國)境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對違規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未經審批擅自出國(境)或延期滯留的依規依紀進行問責。
(39)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下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抓得不緊,某單位2015年至今未專題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委統一部署,起草了《2018年度市管領導班子及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和《2018年度縣(市、區)領導班子及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協調組織11個專項檢查組,對94個市直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24個縣(市、區)、開發區領導班子及成員2018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各單位年終考核定檔的重要依據。二是該單位相繼召開黨組擴大會議、省委巡視整改動員部署會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對抓好省委反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整改進行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扎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問題整改“六個一”活動。
(40)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部分縣(市)有的年度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時縣(市)委主要領導沒有參加”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涉及的縣(市)委主要領導進行了深刻反思和對照檢查。二是有關縣市分別制定印發了《關于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實施辦法(試行)》《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健全警示教育大會制度的試行辦法》等文件,對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進行了規范,確保了制度化、常態化和規范化。
(4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第一輪巡察,領導小組聽取匯報、書記專題會聽取匯報以及巡察組向巡察單位反饋意見時間間隔過長”問題。整改措施:市委認真分析原因、總結不足、吸取教訓、立行立改,在今后開展巡察工作中,嚴格按照《中共保定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的時限規定執行,要求巡察組從被巡察單位撤回后,基本完成巡察報告,隨時做好向領導小組匯報準備,匯報完成后起草反饋意見,盡快向被巡察單位反饋,保證巡察工作程序的規范性,杜絕各環節時間間隔過長的問題出現。
(42)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市委對某單位政治巡察不到位問題被中央巡視組指出”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及時了解市委第一巡察組巡察該單位的具體情況和巡察報告,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嚴肅批評,責成作出深刻檢查,并要求提高巡察政治站位,杜絕問題再次發生。二是立即啟動全面整改工作,向縣(市、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通知要求,對于點對點的問題逐項拿出具體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對于普遍性的問題要求認真查擺,舉一反三,迅速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組織學習研討。2018年8月30日,開展第一期“以行動學習法,深化政治巡察,提高巡察工作質量”研討會,提高巡察工作人員善于從政治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把握問題、歸納問題的能力素質。9月29日,開展第二期“以行動學習法,提高問題線索的科學分類處置”大討論活動,提高巡察工作人員對問題線索的科學分類處置的能力素質。2019年1月20日,召開近400人參加的全市巡察干部培訓班,提高全市巡察工作人員,特別是新進干部的業務素質。
(43)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20個縣(市、區)委巡察機構實際到編人員偏少”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為配優配強市委巡察機構工作人員,經市委、市政府、市委組織部及市編委辦同意,面向縣(市、區)公開招錄4名人員。目前,招錄工作已結束,招錄人員已到位,計劃選調的3名科級干部正在實施階段。二是全市縣級巡察機構共設20個巡察辦、77個巡察組,其中巡察辦在編人員81人,巡察組在編人員231人,共312人,人員已全部配備到位。
(44)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巡視暗訪發現的8個單位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空崗問題處理不力”問題。整改措施:截至目前,8個問題已經全部查清,共處理12人,其中給予政務記過處分3人,誡勉談話4人,通報批評4人,批評教育1人。
(四)關于巡視整改暨“一問責八清理”整改“回頭看”方面
1.關于“落實整改政治責任還不到位”問題。
(45)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對巡視指出的違規違法建設、曲陽縣新建辦公樓閑置浪費等問題的整改,攻堅克難勇氣不足、措施乏力”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曲陽縣問題,下一步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完成對辦公樓的產權界定;?提出使用申請;?做好相關后續工作。二是關于違法建設拆,截至目前,全市拆違工作在“一區三邊”基礎上不斷向街巷社區,村道、河道、山道等全域延伸,同時突出雄安周邊違建拆除管控、高鐵沿線安全隱患整治等工作。
(46)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某縣對違規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清退不徹底”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違規進入事業單位人員全部進行清退,并按省委組織部要求對14名黨政領導干部追責問責。二是認真吸取違規進人問題教訓,舉一反三,以此為戒,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嚴格執行干部人事工作有關政策法規,特別是在事業單位進人工作中,全面落實《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到招聘崗位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從制度上防止違規進人問題的發生。
2.關于“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
(47)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涉及保定6個問題,現已整改完成4個,2個還在推進落實”問題。整改措施:有關部門加快推進,截至目前,2個推進落實的問題均已按省要求完成。
(48)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八屆省委巡視共反饋問題639件,仍有28件未整改到位”問題。整改措施:積極組織專門力量督促相關縣(市、區)進行整改,并印發督辦函,每周進行情況匯總,對完成進度慢的加大督辦力度,推動巡視整改見實效。截至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28件問題中,已整改完成12件。
(49)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九屆省委前三輪巡視6個縣共反饋問題236件,尚有37件沒有完成”問題。整改措施:積極組織專門力量督促相關縣(市、區)進行整改,并印發督辦函,每周進行情況匯總,對完成進度慢的加大督辦力度,推動巡視整改見實效。截至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37件問題中,已整改完成24件。
(50)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環保部督察交辦問題629個,123個未完成整改”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截至2018年8月25日,省委巡視組反饋我市的環保部督察交辦未完成整改的123個問題,已全部在生態環境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于9月11日通過生態環境部復查認定完成整改并銷號。原環保部督察交辦629個問題共計立案處罰144件,罰款336.04萬元,移送公安處理4件,行政拘留4人,問責6人。二是對整改完成的環保部督察交辦的629個問題進行“回頭看”,嚴防出現反彈問題。
(51)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曲陽縣委對‘南環路東延、東環路南延至今仍未完工’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曲陽縣成立工作專班,全力以赴加快整改。二是對未完成的南環路東延工程,結合今年旅發大會重新進行了規劃提升,將設計長度由原來未完成的360米延長至2465米。目前,該工程已列入2019年度項目建設及財政預算,完成初步設計方案,發改局已批復南環路東延項目建議書,征地工作基本完成。開春后啟動建設,預計9月份全部完工。三是對未完成的東環路南延工程,2018年10月對七里莊村段600米道路進行了拓寬改造,新修建連接曲燕路瀝青路面595米,徹底打通了曲燕路,保障了交通暢通。
省委巡視組移交我市紀委監委的問題線索,到目前,共初核12件、立案61件;移送司法機關1人、組織處理9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6人。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85人、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理132人、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理13人、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理4人。
三、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成果,不斷推進全市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在近兩個月的集中整改階段,通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巡視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與中央、省委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下一步將繼續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務實的作風,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深化鞏固整改成果,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切實推動黨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在保定落地見效。
(一)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以及省委九屆八次全會、省紀委九屆四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五個持續”的重要要求,堅決克服“過關”思想,切實增強踐行“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此次省委巡視整改為契機,進一步夯實從嚴治黨和巡視整改的政治責任,切實強化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意識、主要負責同志“第一責任人”意識以及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充分發揮各級紀委監督作用,使管黨治黨嚴緊硬成為常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二)鞏固提升整改成果,做到全面整改、徹底整改、高質量整改。在集中整改的基礎上,嚴格按照省委關于巡視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繼續抓好持續深入整改,切實做到要求不變、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從嚴從實堅決全面整改、徹底整改、高質量整改。對已完成事項或取得階段性成果的事項,扎實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擴大成果;對長期推進的事項,緊盯時間表、路線圖,強化督導調度,持續深入推進,確保如期完成。堅持抓常抓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確保整改問題不反彈,類似新問題不發生。
(三)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推動全市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通過巡視整改,全市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思想作風進一步轉變,一批熱點難點問題得以解決,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健全完善,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成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對保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九屆八次全會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進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大力實施“協同發展、創新驅動、環境支撐”三大主體戰略,全力打好城市做大、產業做強、生態做美、民生做富四場攻堅硬仗,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進一步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加快推動京津冀地區率先聯動發展,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打下決定性基礎,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312-3089842(工作時間);郵政信箱:保定市東風西路5號中共保定市委辦公室;郵政編碼:071000;電子郵箱:bd3089842@163.com。
中共保定市委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