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9-08-08 08:25:00
“2008年5月31日至2011年5月30日,高某被羈押及服刑期間,為什么還照常發著工資……”前不久,在開展專項檢查時,保定市紀委監委檢查組發現一起案件的處分決定執行被打了“白條”,隨即下發了整改通知,追回違規發放的工資18.34萬元,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進行全市通報。
為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保定市紀委監委聯合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利用2個月時間,對2013年以來全市受處分人員處分決定執行相關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處分決定送達、宣布、歸檔以及受處分人員職務級別、工資待遇、年度考核、獎金發放、評先選優、任用晉升等方面。
“通過檢查發現,違規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違規發放績效工資、年度考核不合規等問題較為普遍。”該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負責人分析說,出現這些問題,主要是由于紀檢監察機關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協調配合,工作人員對相關政策不熟悉、對處分決定執行跟蹤督促不到位造成的。
針對發現的問題,該市紀委監委建立了工作臺賬,加強跟蹤督導,實行銷號管理。同時,建立定期溝通制度,及時與相關職能部門、被處分人員所在單位溝通情況,落實各項要求。加大日常抽查、檢查力度,再發現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從嚴問責,公開曝光,形成震懾。(保定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