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9-10-08 08:25:00
“今年以來,未收到反映張某等2人的信訪件和問題線索。”“經審核,劉某于2018年11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仍在處分影響期,建議對其暫緩提拔”……這是固安縣紀委監委對組織人事部門征求黨風廉政意見進行的回復。
近年來,該縣紀委監委圍繞履行監督首要職責,在干部“廉政體檢”中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堅決防止干部“帶病評優”“帶病提拔”。
據了解,該縣紀委監委細化了審核內容和處理辦法,制作了《征求黨風廉政情況反饋意見表》,在征求意見單位提出申請后,由案件監督管理室牽頭,案件審理室、信訪室、黨風政風監督室配合,對信訪舉報、立案審查調查、黨紀政務處分及誡勉談話等情況進行核查,再分別由相關室主任簽字確認后,呈報分管常委、副書記審核,做到層層把關、簽字背書,確保廉政意見回復及時、全面、準確。
“對于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我們明確專人負責,實行臺賬式管理,將征求意見單位、人員、事由、回復函件編號等內容,逐一登記在冊,并將每份征求意見函、復函等相關材料一并存檔,確保全程留痕、有據可查。”該縣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同志介紹,今年以來,共審核回復黨員干部黨風廉政情況1138人次,對其中12名尚在處分影響期或存在信訪反映的干部向組織人事部門及時進行了反饋,為干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和評先評優等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廊坊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