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發布時間:2019-12-02 08:43:04
現實中有這樣一種現象,個別領導干部認為干出了一點成績就必須被提拔,每隔幾年就應該上一個臺階,論資歷哪個位子理所當然應該是自己的……如果實現不了愿望,就好像組織虧待了自己,思想、行為開始出現變化。特別是看到同一批次的其他干部被提拔重用而自己未得到擢升,就覺得受到冷落,難以調整好心態,進取心喪失、責任心消退,有的甚至走上違紀違法的歧途。
當個人的想法與組織的決定不一致,就埋怨組織、蜚短流長,這是沒有擺正個人與組織的關系,是典型的自我設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成長為一個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組織培養。”自身努力不是自我設計,不是自己想著幾年干到什么職位,而是要加強政治歷練、實踐磨煉,成長為忠誠于黨、對祖國有用的人。黨管干部、組織選人,年輕干部不能搞自我設計,自己考慮多了就容易違背組織原則。
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將組織需要和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自覺地服從黨組織對自己工作的分配、調動和安排。如果因為職務安排不隨心、不如意,就耍態度、撂挑子,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的行為。同時,遇到“仕途不順”就輕則對工作消極應付,看組織怎么辦;重則以“報復”心態,不完成任務、不遵守紀律,諸如此類的想法、做法,不僅是錯誤的,而且是危險的。“因嫌紗帽小,致使枷鎖扛”的案例并不鮮見,令人嘆息,更令人警醒。
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是黨組織和人民群眾對領導干部的應有素質的最低要求。符合這些標準,是領導干部提拔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具有這些條件就必然要提拔。在很多情況下,還取決于黨的工作和事業的需要,取決于組織基于全局的考慮。此外,對于個人來說,有時候還需要在一個崗位上多干一段時間“墩墩苗”,增加一些歷練和經驗。陳云同志提出的“臺階論”,說的不僅是干部使用要逐級提拔,更要把每一級臺階踩實踩穩,才能走得更好更遠。
“當干部的,不能老是想著自己的升遷。‘莫道昆明池水淺’,一個干部,無論處在什么崗位,只要心系群眾,都可以做出一番事業來。”《之江新語》中的這番話給我們非常深刻的啟迪。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當領導干部是為了黨的事業而奮斗。無論被組織安排在哪個崗位、賦予哪個職位,都是為了干事而不是為了當官。每一個領導干部,對此都應該深刻理解、牢記于心,始終以強大的定力、健康的心態和良好的作風,為黨、為人民做好工作。(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