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9-12-09 16:10:17
1.市生態環境局副縣級干部李輝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11月,李輝借公務差旅之機攜妻到旅游景點游玩。二人旅游期間的住宿費、車費等共計2380.5元由原市環境保護局及下屬單位支付。李輝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1月,李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2.昌黎縣馬坨店鄉莊窠村村委會委員高煥利為其子舉辦“升學宴”問題。2019年8月13日,高煥利為慶祝其子考上大學,在家中舉辦“升學宴”,違規收受非近親屬人員禮金2.36萬元。2019年8月,高煥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
3.山海關區人民法院司法技術輔助室原負責人陳毅華私車公養問題。2018年2月,陳毅華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6次,共計1491.55元。2019年7月,陳毅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秦皇島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