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0-02-20 09:38:54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這是一部關于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的法規制度。那么,什么是檢舉?什么是控告?檢舉與控告之間又有什么關系?這是不少黨員、群眾關心的問題,也是學習運用這部法規的一個基礎知識。
檢舉與控告既有區別,又有聯系。檢舉主要是指當事人以外的其他知情人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揭發黨組織、黨員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行為??馗嬷饕侵副缓θ讼蚣o檢監察機關報告、揭發黨組織、黨員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行為。檢舉和控告都包含有“揭發”的意思,都是黨員、群眾行使監督權利,但涵義有所不同。一是行為主體不同,檢舉人一般是與違紀違法案件沒有直接關系的人,既不是同案人,也不是被害人;而控告人則主要是被害人,或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親屬等。二是行為目的不同,檢舉一般是出于義憤或為了維護公共利益,而控告一般是出于保護自己的權益。
檢舉控告權屬于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規定的重要的黨員權利。黨章規定黨員基本權利就包括:“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蛾P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黨員有權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提倡實名舉報。”《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黨員四項監督義務,其中一項便是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堅決反對一切派別活動和小集團活動,同腐敗現象作堅決斗爭。
同時,檢舉控告權也屬于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睓z舉控告權是憲法性權利,著重強調公民通過檢舉、控告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來起到監督公權力的作用。刑法、刑事訴訟法、監察法等法律,也對公民行使檢舉控告權做出具體規定、提供法律保障。
總之,《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落實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和憲法、監察法等法律,堅持黨內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為保障黨員、群眾行使監督權利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