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強監察司法社會治理等領域立法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0-05-26 08:29:15
5月2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透露:一年多來,常委會共審議法律草案、決定草案48件,通過34件,其中制定法律5件,修改法律17件,作出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12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真行使職權,圍繞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加強監察、司法、社會治理、國家安全等領域立法。其中,2019年10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國家監察委員會制定監察法規的決定》,為國家監察委員會制定監察法規提供法律依據。在2019年8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初次審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的基礎上,今年4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對該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
“草案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監督,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將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置于監督之下的改革要求,使政務處分依法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對于推進政務處分的法治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二審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時,與會人員普遍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爭取盡快出臺。
記者注意到,圍繞監察體制改革和監察法實施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還開展了專題調研。這是一年多來,常委會7項專題調研中的一項。2019年8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印發常委會專題調研組關于監察體制改革和監察法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
另據了解,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的代表議案中,包括制定監察官法在內的65個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立法工作計劃。(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