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20-06-25 08:29:26
是東躲西藏、顛沛流離還是棄暗投明、回國投案?又一外逃人員做出正確的選擇。近日,“紅通人員”、職務犯罪嫌疑人海濤回國投案。這是紀檢監察機關持續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的重要成果,彰顯了黨中央有貪必肅、有腐必懲的鮮明態度和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定決心。
從2013年1月外逃到如今回國投案,其間歷時七年多。在“天羅地網,無處可逃”的聲勢氛圍下,海濤結束外逃生涯是形勢使然,背后也寫滿了追逃人員艱辛曲折的努力。在為追逃成果欣喜的同時,這一案件提醒我們:需要防患于未然,筑牢防逃的堤壩。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不斷扎牢防逃制度“籬笆”,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過去腐敗分子一逃了之的現象大幅減少,但仍有個別“漏網之魚”僥幸逃脫,有的甚至在黨的十九大之后逃之夭夭。這就要求我們,追逃不止步、防逃再加碼,境外追逃追贓不松勁的同時,進一步在境內扎緊“籠子”,讓企圖外逃者放棄幻想、插翅難飛。
直擊外逃人員“痛點”,將防逃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戰術打法轉化為防逃工作的成果。2015年,中央追逃辦首次撒下“天網”時就“靶向”明確,推出清理違規證照以及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目的就是要管住瞞天過海之“證”,切斷資金外流之“道”,讓心存幻想者無路可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大防逃力度,將新增監察對象全部納入防逃體系,注重補齊日常監督短板,完善“人、錢、證”管控制度,在審查調查中嵌入防逃程序,對黨員干部的外逃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一連串行動,讓外逃人員無機可乘,新增外逃人員“斷崖式”下降。要繼續堅持“防住一個就等于追回一個的理念”,用足用好經過實踐檢驗、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遏制外逃增量。
有效強化立案前的外逃風險研判,全面切斷腐敗分子外逃之路。過去一些外逃案件顯示,不少人正是聽見了風聲、瞅準正式立案前時機畏罪而逃。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紀檢監察機關要在日常監督中注重發現異常,將監督關口前移,對重點對象要在審查調查啟動初核時就研判其是否有出逃可能性,做好防逃預案,建立防逃預警機制,依規依紀依法采取防逃措施。2019年1月,追逃追贓紀實專題片《紅色通緝》曾經提到,浙江麗水市青田縣人防辦原常務副主任郭永軍以為初核階段尚未啟動防逃措施、企圖外逃,然而當地的防逃機制已經關注到了立案之前的風險管控問題,郭永軍的外逃幻想隨之破滅。深入研判外逃風險,根據情況提前采取防逃措施,有利于將企圖外逃的涉案人員及時攔截在國門之內。
針對薄弱環節有的放矢,進一步筑牢“堤壩”、扎緊“籠子”。在實踐中,不少地方發現防逃體系中還存在一些漏洞和短板。比如,有的地方和部門信息對接不及時,對黨員干部一人多證、虛假證照等情況缺乏有效監管,對干部因私出國(境)理由無法準確核實。比如,監察體制改革后,大量新增監察對象被納入監督范圍,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科教文衛事業單位以及村干部防逃壓力較大。紀檢監察機關要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堅決堵住戶籍管理和身份證辦理上的漏洞,避免出現一人多證等逃避監督的問題。要善于利用科技手段和大數據,將防逃觸角延伸到國有企業、公辦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新增監察對象群體,實現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統一。(李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