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20-08-12 08:25:44
“關系親近的人、或是熟人牽線搭橋的錢,可以放心大膽收;不熟悉的人,或是自己找上門來送錢的,要猶豫思量再三;認為不穩妥的錢,堅決不收……”為了安全起見,四川省原新津縣(現新津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王利志心里有一筆“明白賬”。這筆所謂的“明白賬”,其實正是他違紀違法的“糊涂經”。最終,他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數罪并罰,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9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起初王利志也曾是很多人眼中勤懇上進、工作投入的年輕人。而走上自認為有權有實的新崗位后,他在恭維聲中逐漸迷失、動搖了底線。從第一次的幾千塊錢紅包,到動輒幾十萬的禮品禮金,王利志的思想也從忐忑不安發展為理所當然,直至無所顧忌利用職權雁過拔毛、伸手要錢。特別是在兼任縣國投董事長后,王利志為了讓自己“平安”退休,心里有了收錢收物的“明白賬”,什么錢收、什么錢不收、怎么收,收紅包的套路爛熟于心。只是這本“明白賬”打著損公肥私、瞞天過海的“小算盤”,必為黨紀國法所不容。
現實中,有少數黨員干部同王利志一樣,用所謂的“明白賬”麻痹自我、放縱自己。有的人把時間算得“明白”,在位時用公權打好基礎,退位后再搞權力變現,總以為這樣“平安無事”;有的人把規矩立得“明白”,辦不成事絕不收錢,辦多大事收多少錢;有的人把地點定得“明白”,辦公室里不收,出差途中、指定地點“笑納”,天真地認為可以做到“天衣無縫”。他們明白所作所為觸碰了黨紀國法的“高壓線”,卻依然企圖以隱蔽的方式、畸形的“原則”來裝糊涂。卻不知,黨紀國法從不“糊涂”,只要邁出了違紀違法的第一步,就必有被嚴厲懲處的一天。
黨員干部手握公權力,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有一定的影響力、帶動力和輻射力,當然要算好“明白賬”。但這本“明白賬”,不是受私欲控制、被私利牽制的“糊涂經”。要多算一算紀法賬,把“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記在心頭上、體現在行動中;要多算一算親情賬,想一想“一人不廉,全家不圓”的痛楚;要多算一算經濟賬,牢記“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的古訓,不取不義之財,不拿不當得利。算好這幾本“明白賬”,方能行得穩、走得遠,在為民服務中實現人生的自我價值。(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