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0-09-27 09:49:26
1.淶水縣副縣長張建敏(非黨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收受禮金等問題。2017年12月底,張建敏接受某公司邀請到海南旅游,費用由該公司承擔;2018年春節前,張建敏收受該公司送予的禮金。張建敏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0年9月,張建敏受到政務降級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2.高陽縣行政審批局社會事務股股長李建清索要、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李建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三次索要、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2020年9月,李建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保定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