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封建議書糾治縣供銷系統腐敗亂象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02-02 15:11:30
“通寶公司被鵝吃了!”云南省曲靖市羅平縣紀委監委對該縣供銷社腐敗窩案開展調查時,縣供銷社下屬企業通寶公司員工有這樣的反映,還說該公司被違規注冊為私人企業,且供銷社資產流失和債務糾紛問題嚴重。
一封舉報信牽出縣供銷系統腐敗窩案
2019年6月,羅平縣委第二巡察組對縣供銷社開展巡察,收到一封反映縣農資公司經理王紹良違規撥付資金的舉報信。巡察組核實發現,縣農資公司在2010年與羅平縣明泰房地產開發公司土地合作開發中,520萬元的土地補償款10年未收回。
2019年10月,羅平縣紀委監委對王紹良進行審查調查。為快速查清問題,調查組走訪談話80余人,查閱資料、銀行憑證500余份。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縣供銷社原黨組書記、主任黃正康,供銷社原黨組成員、監事會主任保志武等更多涉案人員和腐敗問題線索浮出水面,查明供銷系統多名干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
2010年,上級單位分配給羅平縣供銷社農資配送中心、日用工業配送中心和農特產品配送中心三個項目,因為資金短缺,縣供銷社決定將項目交由下屬農資公司以招商引資形式來實施,并明確合作方支付農資公司土地補償款不能低于1000萬元。
經過接洽協商,最終縣供銷社與明泰房地產開發公司合作農資配送中心項目,縣供銷社領導多次暗示開發商給予好處費。
2011年初,黃正康伙同保志武、王紹良,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明泰房地產開發公司周某、晏某賄賂300余萬元,為其在工程承接、項目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而該公司本應支付給農資公司的1000萬元土地補償款中的520萬元卻遲遲未能到賬。三人因害怕事發未私分款項,將300余萬元受賄款以他人名義分批次轉入農資公司及批發公司賬戶作為個人集資款賺取利息共199萬多元。
調查發現,財物管理極度混亂,內控制度不健全,審批手續不完備,財經紀律松散是供銷社下屬農資公司、通寶公司存在的“通病”,據員工反映,企業資產流失嚴重,“通寶公司被鵝吃了”。
2013年縣供銷社出資成立的通寶公司被違規注冊為私人企業。2015年,通寶公司成立智龍養鵝專業合作社,再次被注冊為私人企業,一直靠通寶公司資金扶持,只有支出沒有進賬。通寶公司經營不善、賬務管理混亂,不將縣供銷社劃撥管理的資產收益入賬,把相關社有資產肆意抵押給個人,造成大量社有資產流失和債務糾紛。
調查組調閱供銷社下屬農資公司財物憑證發現,企業集資款達9000多萬元,集資款利率高,比如個人集資10萬元5年后即可翻番。巨額的負債和高昂的利息使物資公司經營處于癱瘓狀態。
同時,專案組查明,2010年至2014年,黃正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建設及超市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錢財14萬元;2009年6月至2017年10月,保志武先后6次收受賄賂共計90萬元;2010年4月至2016年春節期間,王紹良先后4次收受賄賂共計41萬元。
2020年1月,黃正康、保志武分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王紹良被開除黨籍。2020年11月,黃正康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保志武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王紹良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其余涉案的10余人均受到相應處理。
深挖窩案背后原因 防止干部“前腐后繼”
3名主要領導違紀違法,10余名干部職工牽涉其中,背后有哪些深層次原因?
針對縣供銷系統腐敗案件暴露的問題,羅平縣紀委監委深入剖析案發根源,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縣供銷社圍繞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舉一反三、查缺補漏。相關追責問責工作也隨之啟動。
“如果只是一查了之,而不深挖案發背后的深層次原因,難免會有干部繼續在同一個地方摔倒”,羅平縣紀委監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彭飛說,對于供銷社這種資金流較大的單位而言,還可能產生更大的風險與損失。
為找準問題根源,調查組結合掌握的情況,對供銷社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系統梳理,發現供銷社黨組長期以來管黨治黨寬松軟、黨的組織建設嚴重滯后、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黨內監督乏力等問題突出。
為全面掌握供銷系統及下屬企業的運作及生產經營狀況,調查組深入13個鄉鎮供銷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財政局等部門,圍繞企業審批登記、生產經營等關鍵環節進行摸底調查。
“供銷社管理層人員管黨治黨意識薄弱,政治學習常年缺位,政治操守和紀律規矩意識逐漸丟失;‘一把手’帶頭腐敗,潛規則盛行,上行下效、沆瀣一氣,導致集體腐敗發生;下屬公司財務制度形同虛設、監督缺失,主管單位對其疏于監督管理......”
針對企業管理存在的問題,專案組多次召開會議并形成剖析報告。同時,調查組在聽取相關部門開展日常監督的情況,專門召開集體研討會,對發現問題、存在隱患進行綜合分析,形成以案為鑒、完善管理、糾正措施等具體建議。
2020年10月,羅平縣紀委監委向供銷社黨組及供銷社聯社發出《關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紀檢監察建議書》。
為防止建議書一發了之,羅平縣紀委監委在跟蹤問效上持續發力。羅平縣紀委監委案管室主任佘萬斌介紹,按照“誰制發、誰負責”的原則,由專案組工作人員在縣供銷社召開案情通報警示會,面對面通報、分析案情,將建議書送達供銷社黨組,班子成員作表態發言。
為確保紀檢監察建議落實不打折扣,縣紀委監委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將采納和落實情況上報縣紀委監委案管室。同時,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供銷社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組落實主體責任報告中,作為評價供銷社政治生態的重要內容。
整改過程中,工作人員定期電話提醒督促黨組負責人履行整改責任,并通過隨機抽查、走訪座談、查閱整改臺賬等方式,對整改情況進行動態監督。
肅清不正之風 營造為農服務良好環境
接到建議書,羅平縣供銷社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整改牽頭負責人及責任部門,細化4方面17條整改措施。
根據建議書指出的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供銷社黨組及時召開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帶頭查擺自身問題。加強對單位班子成員及中層領導的教育管理,2次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剖析黃正康等人違紀違法案教訓。
針對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建立健全內部管理等方面7項制度,健全規范3個下屬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企業經營、項目、人事等重大事項,須經縣社理事會、監事會、社員代表大會討論表決;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末位表態”等制度,杜絕“一言堂”和過度干預企業經營。
針對企業集資款基數大、負債重等問題,成立農資公司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積極實行內部整改;將通寶公司資產重組,通過盤活資產、公開拍賣等方式籌措資金償還債務,其中,將所屬加油站公開拍賣,所得2820萬用于償還債務。
根據監察建議,縣供銷系統積極開展行業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聚焦易發生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的風險點和關鍵環節,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問題及風險漏洞,梳理權力清單22條,查找內部機構廉政風險13個,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點79處。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臺賬,細化46條整改措施。
同時,供銷社內部加大對重點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整改取得實效。對下屬3家公司、2個鄉鎮供銷社進行審計,要求各企業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完善電子賬目和手寫賬目,做好會計檔案歸檔工作。認真梳理全系統社有資產現狀,對固定資產定期盤點登記,修改完善《社有資產管理辦法》,收回企業管理資產3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馮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