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02-21 08:54:23
“沒想到我們還能給巡察組打分。”大廠回族自治縣夏墊鎮祁屯村黨支部書記王連忠感慨地說。原來,十一屆縣委第七輪巡察結束后,剛被巡察過的祁屯村黨支部就收到一份《縣委巡察干部遵守紀律情況征求意見表》,請村黨支部給此次巡察工作打分、提意見。這是該縣建立實行巡察后評估制度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從2019年開始,該縣縣委巡察辦就探索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向被巡察單位了解巡察干部紀律作風執行情況。去年11月,在總結完善有關制度做法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關于對縣委巡察組作風紀律情況開展后評估的規定(試行)》。
《規定》明確每輪巡察意見反饋后一個月內,縣委巡察辦組成工作組,通過到被巡察單位召開會議、發放調查問卷、個別座談等方式,征求被巡察單位對巡察組在進駐期間工作情況的意見建議,發放《縣委巡察干部遵守紀律情況征求意見表》,讓被巡察單位給巡察組“挑刺”“打分”,作出具體評價。
征求意見表將評估內容分為執行政治紀律情況、執行組織紀律情況、執行廉潔紀律情況、執行群眾紀律情況、執行工作紀律情況、執行生活紀律情況、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遵守保密紀律情況和遵守其他制度規定情況九大類,每類細分為若干小項內容。
為強化結果運用,該縣將評估結果納入年度綜合考評,作為評先選優、改進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參考和依據。每次評估后,對得分較低的人員,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談話提醒;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巡察工作的人員,按程序予以組織調整。(廊坊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