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03-01 08:48:40
“我向縣紀委信訪室實名反映的村干部問題,沒幾天就接到了辦理情況反饋,期間,還找過我幾次告訴辦到啥程度了。”一位實名舉報信訪人在得到反饋辦理結果時滿意地說。
去年以來,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紀委監委在信訪實名舉報件辦理過程中,始終把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該縣紀委監委堅持班子成員接訪排班制,每日明確一名班子成員到接訪大廳接訪。接訪過程中,依規依紀依法受理信訪舉報,詳細詢問舉報具體情況,做好記錄;對重復訪信訪件,建立“坐班接訪領導+主管領導+承辦科室主任”共同研判答復制,現場召開分析討論會,盡最大努力當天給予答復,讓群眾滿意離開。
為提升信訪舉報質效,該縣紀委監委要求按照“誰調查誰反饋”原則,承辦單位須在15個工作日內通過當面、電話、書面等形式按時向實名舉報人反饋調查結論和處理結果,聽取信訪人對案件辦理情況的評價。當舉報人對調查處理結果不滿意時,對其合理訴求做好記錄并詳細解釋說明;對提出的新問題、新證據一一記錄,并迅速開展再次核查,進行二次反饋。同時,不定期對鄉鎮紀委和派駐紀檢監察組調查反饋后群眾不滿意的信訪件進行復查復核。去年以來共復核83件,因新證據開展二次核查1件。
該縣紀委監委強化信訪件處理結果和問題整改雙向追蹤,用好監察建議書追蹤問題解決,對信訪舉報核查中發現存在問題與薄弱環節,通過發放監察建議書,督促相關單位抓好整改,共發放監察建議書4件,提出建議8條。(承德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