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04-19 08:59:58
1.高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稽查隊第四隊原負責人李衛東(非黨員)索要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現金問題。2020年9月,李衛東在帶隊檢查轄區幼兒園食堂過程中,以處罰為名向兩家幼兒園負責人索要現金共計1.2萬元。2020年10月,李衛東收受轄區另一幼兒園負責人現金1000元。2020年11月,李衛東受到政務撤職處分,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2.保定市徐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東分局科員岳巍索要管理服務對象財物問題。2020年2月,岳巍在對轄區某超市進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例行檢查時,索要價值650元香煙一條。同月,岳巍以幫助該超市辦理營業執照增項手續需交押金為由索要現金4000元。2020年12月,岳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退還該超市負責人。(保定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