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05-26 08:17:28
為全面加快構建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政商關系,廊坊市制定了《全面加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政商正常交往的15項正面清單和嚴禁政商違規交往的20項負面清單,為全面加快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立出規矩、亮明底線。
建立正面清單,規范政商正常交往。《辦法》明確規定,黨政部門及其公職人員要正確宣傳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經常聽取非公有制企業反映的問題和訴求,主動為企業服務,大力支持企業改革創新。經批準或者報備,可參加企業、商(協)會組織的旨在幫助解決生產要素瓶頸制約、破解發展難題的紓困解難等活動。參加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并嚴格遵守會議、食宿、交通等公務管理有關規定。
建立負面清單,嚴禁政商違規交往。《辦法》明確規定,黨政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在與企業及其負責人交往中,應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有關辦法措施,堅守底線、不碰紅線,嚴禁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索取和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或以各種名義和形式贈送的紅包、禮金、禮品、消費卡、獎品、獎金、名貴特產和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它金融產品財物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為暢通政商溝通渠道,該市創新探索建立健全聯席會議、企業走訪、在線交流、信息通報、活動參與、商會對接等6項政商常態化溝通制度,由專門機構具體負責統籌組織,相互協調、推動落實和督導檢查等工作。同時,設立政商交往投訴電話和電子郵箱,及時受理涉企投訴舉報,嚴肅查處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對涉企政策落實不力、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堅決嚴肅問責。(廊坊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