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09-22 15:09:10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視組于2020年7月17日至9月20日,對邯鄲市復興區委進行了常規巡視。10月16日,省委巡視組向復興區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政治任務抓實抓好
復興區委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
一是強化思想認識。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是落實“兩個責任”的現實考驗,是守紀律、講規矩的重要體現,也是對全區每名黨員干部政治品質、領導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檢驗。全區各級各單位以堅定的決心、積極的態度、認真的精神,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堅決做到讓組織放心、讓群眾滿意。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區委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巡視復興區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區委書記任組長,區長、區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全體常委為成員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每項整改任務都逐一明確了牽頭區級干部、責任部門,明確了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確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2020年12月9日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全體常委認真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強化督導調度。整改工作推進過程中,先后5次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區委書記堅持研究部署,帶頭直抓直管,逐一聽取每個問題的整改情況,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各牽頭區級干部、責任部門認真對照承擔的任務,堅持每周調度、強力推進,有力保障了整改工作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四是強化成果運用。在抓好整改落實的同時,及時總結整改經驗,注重建章立制,積極構建治根本、管長遠的制度體系,鞏固好、堅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為促進工作思路完善的過程,促進干部作風轉變的過程,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
二、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梳理出的4個方面12類26個具體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1個,階段性任務已辦結、長期推進5個。
(一)在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到位,推進高質量發展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關于推動轉型升級重要論述還有差距”問題
(1)針對“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不快”問題。一是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提出的“堅決去、主動調、加快轉”的指示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調結構、穩增長、促轉型。2020年共安排區級重點項目60個,總投資規模542.5億元,開工在建36個,竣工投產11個,新謀劃項目13個。列入市級以上重點項目14個,其中省重點4個,均超額完成全年投資任務。二是加大科技創新扶持力度,全區規上企業申報124個研發項目,納入R&D項目經費51718萬元,位列全市第二,R&D投入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1.08%,位列全市第五。37家高新技術企業已有17家提升為規上企業。三是制定了《關于2020年建設一流營商環境體系的實施方案》《復興區2020年建設一流營商環境體系的考核辦法》等文件,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增強民間投資動力。四是進一步加大對接京津力度,下大力引進戰略投資者,力爭更多京津冀合作項目落地復興。
(2)針對“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措施不硬”問題。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積極配合加快邯鋼退城搬遷進度,土地征收補償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將積極主動與市對接,全力配合市專班做好老區關停工作,盡快解決“‘城中鋼廠’污染”問題。二是對轄區重點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進出廠車輛進行高標準沖洗,嚴禁帶泥上路。在肖河服務區對進市重型車輛逐車沖洗、檢測尾氣。對全區公路清掃、灑水保持每天四遍,實現機械化保潔全覆蓋。三是制定了《復興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退出全省后十攻堅行動方案》,從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加快能源結構調整等10個方面,制定了36項措施,精準治理,科學治理,依法治理,鐵腕治理。
2.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明顯不足”問題
(1)針對“保障破產企業職工利益不夠”問題。及時撥付破產企業職工安置資金,解決了職工醫保、失業等問題,退還個人墊繳醫保費,補繳在職職工失業保險。向市爭取政策支持,加快推進破產改制工作,確保破產企業職工利益。
(2)針對“解決教育、醫療民生問題用力不足”問題。一是制定《“教育質量提升年”工作實施方案》,從隊伍建設、資金保障、教育設施、教研提升等各個方面制定措施,為教育質量提升提供組織保障、機制保障、資金保障。二是投入100余萬元用于智慧校園示范校的創建,四所學校通過市教育局驗收。加快推進市第五中學、豐泰豐逸初中、市32中等中學建設,已建成投用。三是不斷加大教師補充力度,有編即補,做好教師補充計劃和公開招聘工作。四是加快三甲醫院進度,已獲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批復,項目一期總建筑面積27787平方米,主要建設住院綜合樓1棟,設置床位468張,項目估算總投資33800萬元。目前已勘探進場,即將開工建設。
3.關于“履行深化改革責任不到位”問題
(1)針對“部分改革沒有落地生效”問題。一是制定了《關于承接落實市委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點的責任分工》《關于承接落實邯辦發〔2020〕11號文件重要改革任務的責任分工》等文件,將涉及我區333項的改革任務和市級創制性改革事項落到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了2020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強力推進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地,2批次對24個重點單位開展現場督導,下發督辦通知11份,有力推動深化改革工作落地見效。二是對2019年5項尚未完成的改革任務,均已向各單位下發了書面督辦通知。各單位均已經按要求完成任務。三是緊跟省委決策部署、市委工作要求,結合復興實際,創新提出“五個一批”改革工作法,強力推進改革工作高標準落實到位。《中國改革報》專題報道我區深化改革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驗。
(2)針對“推動機構改革不力”問題。一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組建并配齊班子,劃轉執法事項311項、人員87名。二是區融媒體中心已獲市委批復,機構編制人員職責已全部落實到位。
(3)針對“落實鄉鎮和街道改革有差距”問題。一是向鄉鎮和街道下放審批服務事項115項,全區各鄉鎮、街道均設立了綜合行政服務中心,分別配備事業編制6名,為鄉鎮和街道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招錄選調生14名。二是先后7次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全面提升基層審批服務工作水平,確保下放事項接得住、辦得好。三是所有鄉鎮和街道執法隊辦公場所、設備、制服均已按要求全部配備到位,綜合行政執法事項、行政執法制度、執法流程均已按要求在公示欄或網站全面公開,并分別配備了10名編制。先后多次對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題培訓,全面提升執法隊員專業水平。
4.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有短板”問題
(1)針對“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問題”。一是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對意識形態領域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二是研究制定了《復興區委關于加強完善意識形態工作的十項機制》,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定期召開意識形態分析研判會,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述職的重要內容。
(二)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力,履行“兩個責任”方面。
1.關于“區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
(1)針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抓得不緊”問題。一是完善區委常委班子及其成員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嚴格落實《準則》《條例》等黨內法規,認真執行黨內談話制度,杜絕走形式。二是梳理匯總2017年以來全區各單位違規違紀特別是個別部門多人次違規違紀情況,按照分工,向分管負責同志分別制發《落實主體責任提醒函》,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提醒教育、監督管理。
(2)針對“政治巡察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一是細化《中共復興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和《復興區委關于進一步推進新時代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復興區委巡察組質效評估辦法(試行)》,將巡察報告質量作為重要評估指標,每輪巡察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領導小組聽取匯報。二是在高質量開展巡前培訓的同時,每年開展至少兩次巡察干部集中培訓。積極組織巡察干部參加全市“以干代訓”等相關培訓,提升業務水平。
(3)針對“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機制運行不暢”問題。一是嚴肅處理。對2020年2月之前移送的10名人員問題線索進行了嚴肅處理。同時,對相關單位下達紀律檢查建議書,要求限時整改,進一步規范案件移送相關制度。二是健全機制。制定完善了《關于調整復興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的通知》《中共復興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及其成員單位職責(試行)的通知》《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關于實行案件線索移送“零報告”制度的規定》《對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違紀違法線索進行排查清理的工作方案》,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員和公職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移送、核查和通報機制,強化紀檢監察、公檢法等部門聯動,定期召開協調會議,督促相關案件快速辦理、及時移交,嚴查快處違紀違法人員,切實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2.關于“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問題
(1)針對“日常監督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一是建立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聯系部門聯動監督工作機制,圍繞上級決策部署、區委中心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依規依紀處理,并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健全作風建設常態化監督機制、紀檢監察機關與基層監督“雙聯雙網”監督機制,形成區級、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監督網絡。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向有關部門發出監察建議書,并督促整改到位。充分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的作用,加強對部門的常態化監督,加強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切實發揮監督實效。
(2)針對“存在執紀問責偏軟現象”問題。對近三年的重點案件進行深挖細查,未發現新的違紀問題,對有領導責任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提醒談話。同時,持續加大問責力度對違規違紀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并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懾效應。
3.關于“權力監督制約和防范廉政風險存在短板”問題
(1)針對“招投標等領域存在廉政風險”問題。一是建立廉政風險定期研判機制,督促職能部門進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標工作制度,分析研判招投標等領域存在的廉政風險,及時采取防范糾正措施。二是結合省委巡視反饋線索,對個別單位先簽合同后招標、涉嫌虛假招標、多個項目未進行招投標的問題進行全面排查,立案查處,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結合移交線索,對重點單位采購物品違反政府采購相關規定的問題開展調查,有關問題已嚴格整改到位。四是印發了《復興區限額標準以下較大資金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暫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嚴格相關規定要求,確保不出問題。
(2)針對“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依然存在”問題。反饋的問題線索,均已辦結,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處分,并對主管負責同志談話提醒。同時,制定了《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工作實施方案》,9個牽頭部門和11個鄉(鎮、街道)分別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8個工作專班,跟進督導各領域牽頭部門扎實有效開展工作。
4.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時有發生”問題
(1)針對“一些單位仍存在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下發了監察建議書,明確時限整改到位,查處了個別單位辦公用房超標問題,分別對責任人進行了黨紀政務處分。同時,在全區范圍內對辦公用房配備標準進行了細化講解、指導,全面杜絕辦公房變相超標等問題。
(三)關于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扎實,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短板的問題。
1.關于“班子建設存在不足”問題
(1)針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格”問題。責令有關單位,針對重大工程未提交區委常委會研究的情況,作出深刻檢查。同時,進一步完善《中共復興區委常委會“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實施細則》。
(2)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按照《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主要精神,制定《區委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工作方案》,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通報會,向全區通報民主生活會整體情況,接受黨員干部和廣大群眾監督。同時,派出7個區委督導組,督促指導各級黨組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確保取得實效。
2.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和隊伍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
(1)針對“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不嚴格”問題。一是針對“存在違規考察提拔問題干部現象”的問題,進一步健全聯審協作機制,嚴格把握政策,提高選人用人專業化水平。二是針對“部分事業編科級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方面存疑”的問題,對我區事業科級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開展全面核查,發現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時,研究制定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暫行辦法》《干部人事檔案溝通協作機制》等文件,嚴格規范干部人事檔案的補充、完善等工作程序,確保檔案材料源頭高質量;進一步加強干部檔案信息與干部任免、考核監督、黨員管理等統籌協作,防止出現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信息不一致問題。三是針對“干部交流力度小”的問題,按照“退休化解、個人意愿、組織調整”相結合方式調整,有序推進鄉鎮(街道)之間、鄉鎮(街道)與區直部門之間的干部交流。
(2)針對“干部日常管理監督不嚴格”問題。一是對因私出國境情況進行梳理核實,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印發了《進一步規范因私出國(境)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因私出國(境)人員管理范圍、審批原則、審批程序,健全完善管理審批體系,開展干部違規因私出國(境)問題專項整治。二是組織黨員干部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10個不予采信理由”告知函》等有關政策文件進行集中學習研討,把準政策規定,做到知行合一。
3.關于“黨建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
(1)針對“機關黨建工作弱化虛化”問題。一是落實區直機關黨組(黨委)黨建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專題匯報制度,完善區直機關黨建制度體系。印發《中共復興區委關于建立健全區直部門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區直機關黨組(黨委)落實黨建工作制度。二是區委常委會專題聽取機關黨建工作匯報,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和具體要求,研究制定《中共復興區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區直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明確區委常委會每年至少聽取1次全區機關黨建工作匯報。三是組織人員對全區機關黨建進行督導檢查,組織機關黨組織開展述職評議活動,把“如何促進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入融合”作為一項專題內容匯報,增強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的融合度,夯實機關黨建根基。
(2)針對“基層黨建工作不扎實”問題。一是強化基層黨建主體意識。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意識,嚴格落實《實施農村基層黨建“整鄉推進、全域提升”攻堅活動實施方案》《開展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統籌推進農村、社區、區直機關、中小學校、非公企業等各領域基層黨建工作。二是分解壓實基層黨建責任。抓實鄉鎮(街道)黨(工)委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全面梳理基層黨建責任清單,強化黨(工)委書記、班子成員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分解傳導壓力、全面夯實責任。三是嚴格基層黨建述職評議。制定《復興區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若干措施》,明確述職評議考核程序、范圍、標準,嚴格落實“三級書記”黨建述職。四是分別在太行山干部學院、白沙農村干部培訓中心、區委黨校舉辦培訓班、鄉鎮(街道)兜底培訓班15期,涵蓋科級以上干部、鄉鎮(街道)組織委員、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及“兩委”成員等累計2130余人次。
(四)在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方面。
(1)針對“整改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一是對上次巡視反饋等問題進行認真核查,再次重申相關制度規定,嚴格規范執行公務接待制度。二是對主題教育檢視“理論學習不深不透”等問題整改不徹底的問題,全面改進理論學習工作,建立區委理論中心組成員領學制度,明確每年研討重點發言不少于四次,切實提升理論學習效果。
(2)針對“履行整改監督責任缺失”問題。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日常監督機制,建立了日常監督臺賬,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同時,按照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聯系鄉辦、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工作分工,建立《日常監督常態化工作機制》,針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秉持“第一次通報、第二次約談、第三次問責”的原則,督促各單位限期整改到位。
(3)針對“整改長效機制不健全”問題。針對違規開設賬戶問題在全區開展2次專項督導,對責任單位提出嚴格整改要求,督導整改到位,并對主管負責同志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建立完善巡視反饋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根據省委巡視移交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共立案13件,受到黨紀政務處分12人,組織處理55人。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理59人,第二種形態處理11人,第四種形態處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復興區委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繼續把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堅持政治態度不變、整改標準不降、措施力度不減,確保向省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一)持續強化理論武裝,堅定踐行“兩個維護”。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持續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堅持各級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強化基層黨支部定期理論學習制度,引導黨員干部不斷增強擁護核心、跟隨核心、捍衛核心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引導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經常進行思想政治體檢,同黨中央要求“對標”、拿黨章黨規“掃描”、用人民期盼“透視”,用實際行動體現“兩個維護”的黨性覺悟。
(二)持續打牢執政基礎,建強基層戰斗堡壘。堅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圍繞打牢基層黨組織責任基礎、隊伍基礎、制度基礎,在全區開展基層黨建問題專項整治,推進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及時調整薄弱落后黨組織班子,配齊配強黨務干部,建立問題整改督查督辦制度,壓緊靠實“三級書記”主體責任,用巡視整改成效推進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實效。
(三)持續完善制度建設,形成整改長效機制。堅持把制度建設作為保持黨組織戰斗力、凝聚力、生命力的關鍵保障,注重將解決具體問題與完善體制機制結合起來,建立完善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的長效工作機制。健全區委工作規則和區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完善工作督查、目標考核等制度。強化制度執行,把制度執行和監督貫穿各項工作各環節、全過程,推動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
(四)持續推進深度融合,注重成果轉化運用。區委將始終把巡視整改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作為推進復興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環節,督促各級黨組織把全面從嚴治黨與中心工作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落實。從嚴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總結提煉巡視整改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規范依法行政行為,消除權力監督的真空地帶,壓減權力行使的任性空間。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310-3148888;郵政信箱:河北省邯鄲市復興區建設北大街519號;電子郵箱:fxqwbgs@163.com。
中共邯鄲市復興區委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