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09-22 15:09:10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視組于2020年7月19日至9月20日,對省工商聯黨組開展了常規巡視。2020年10月16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斷增強整改落實自覺。省工商聯黨組深刻認識巡視整改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政治任務,做到了全面整改。反饋意見當天,省工商聯立即召開黨組會議,傳達學習巡視意見反饋會議精神,進行交流和反思,切實增強抓好巡視整改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黨組會議、主席辦公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省委九屆十一次、十二次全會,省紀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整改決心。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黨組成員認真圍繞巡視反饋意見對照檢查、深刻剖析,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主動認領責任,明確整改措施,推動問題整改。
(二)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整改工作責任。省工商聯黨組自覺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強化組織領導,逐級傳導壓力,層層壓實整改責任。成立以黨組書記為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整改工作。召開省工商聯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對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抓好整改落實進行部署,提出具體工作要求。省工商聯黨組書記認真履行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巡視整改工作負總責,研究整改措施,督導整改進度,檢查整改成效,帶頭抓好整改落實。省工商聯主席加強對巡視反饋的業務方面問題的調度,推動工作落實,積極配合支持巡視整改工作。黨組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帶頭抓好分管領域問題整改工作。機關各處室、發展中心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
(三)強化督促檢查,切實推進整改任務落實。堅持問題導向,逐條逐項對照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四個方面問題,在分析問題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礎上,制定《省工商聯落實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形成整改的時間表、路線圖,確保了各項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黨組會議兩次專題聽取機關各處室、發展中心落實整改任務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堅持把巡視整改工作與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制定、完善22項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針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梳理出的四個方面37個具體問題,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一)“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深入,聚焦職能責任發揮作用不充分”方面
1.關于“政治理論學習不嚴不實”問題。
一是每年年初制定黨組理論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報黨組會議研究。2020年、2021年年初制定黨組理論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并報黨組研究通過,今后每年堅持。二是嚴格執行《省工商聯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每次召開的中心組學習會都設定學習主題,科學安排內容,組織部分黨組成員重點口頭發言,其他成員書面發言。三是建立學習考勤登記,每次中心組學習會上通報上次學習會出勤情況。
2.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夠有力”的問題
一是黨組會議專題研究省工商聯落實“六穩”“六保”決策部署,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制定《省工商聯關于深入貫徹落實“六穩”“六保”重要決策部署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具體做法》,與省工商聯2021年度工作要點相銜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二是對2020年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開展“回頭看”,形成專題總結報告和工作臺賬。三是制定《省工商聯機關督辦和落實工作辦法》,加強對省工商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督辦落實,促進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3.關于“主動靠前服務意識不強,為民營企業解決實際問題不多,存在‘清而不親’問題”問題
一是會同省委統戰部定期召開政企溝通協商會,邀請省直單位負責人與民營企業座談交流,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問題,推動構建親情政商關系。二是組織系列“惠企政策進商會”活動,為民營企業講解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減稅降費優惠政策、金融支持企業政策。三是會同省人社廳舉辦金秋招聘月活動、河北高層次人才引進交流大會,協助民營企業招聘高層次人才。四是加大“冀商e家平臺”訴求回應的宣傳力度,及時協調解決民營企業反映的訴求。五是認真落實省工商聯班子成員聯系制度,總結班子成員聯系市縣工商聯和直屬商會工作情況,提出工作要求,進一步密切與民營企業、商會的聯系。
4.關于“‘六穩’‘六保’工作不扎實”問題
一是制定省工商聯落實“六穩”“六保”工作措施,經黨組會議研究通過。二是聯合建行河北分行舉辦支持民營經濟暨百家商會簽約儀式,推動各市工商聯與建行二級分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各市建行與百家商會簽訂《金融服務商會發展合作協議》。三是召開省工商聯科技服務民營企業工作會議,邀請省科技廳、省科協和省科學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我省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發展政策措施和服務平臺建設情況,圍繞科技進民企工作進行交流,幫助企業解決科技難題。四是加強與省直部門的溝通,形成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合力,與省人社廳等單位印發《河北省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與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單位印發《關于共同促進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就業的倡議》。
5.關于“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不到位,組織民營企業家向黨政部門反映問題的主動性不足”問題
一是聯合省委統戰部定期召開政企溝通協商會,針對民營企業提出的融資、人才、技術創新、轉型升級等問題,省直單位負責人積極回應,并就相關政策作了宣傳解讀。二是會同省檢察院舉行“服務‘六穩’‘六保’ 護航民企發展”檢察開放日活動,組織部分民營企業負責人參觀省檢察院機關,圍繞檢察工作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座談交流,反映意見訴求。三是發揮參政議政職能,組織各市工商聯、所屬商會、民營企業家政協委員圍繞促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向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大會提交發言和提案20余篇。四是依托全國工商聯民營企業調查系統,組織執委企業、民營企業參與民營經濟運行狀況調查,反映生產經營情況。五是召開省工商聯直屬商會秘書長工作會議,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建言獻策工作的通知》,推動省工商聯執委、所屬商會參與建言獻策工作。
6.關于“對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關注不夠,數據庫中人數偏少”問題
一是召開省工商聯直屬商會秘書長工作會議、省工商聯組織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培養工作。二是向各市工商聯印發《關于做好河北省青年民營企業家商會組織摸底和優秀人才推薦工作的通知》、向所屬商會印發《關于做好河北省青年民營企業家優秀人才推薦工作的通知》,開展青年民營企業家商會組織摸底和優秀人才推薦工作,建立省工商聯年輕一代人才庫,推動加入青年商會組織。三是舉辦系列民營企業家培訓班,每期培訓都安排部分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參加,提高了年輕一代綜合素質。
7.關于“搭平臺、搞活動力度不夠大”問題
一是會同省委統戰部召開政企溝通協商會,就發展科技型民營中小企業進行座談,與會企業圍繞人才、技術創新等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省直部門負責人積極回應,宣傳解讀相關政策。二是加強與省科技廳、省科協、省科學院等部門的聯系,召開省工商聯科技服務民營企業工作會議,宣傳解讀我省科技創新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服務平臺建設情況,推動產學研交流協作。三是向商會、民營企業宣傳和解讀我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申報“專精特新”企業等政策,為有關企業申報“科技型綠色住宅項目”“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咨詢服務。
8.關于“服務民營經濟網絡平臺關注度低,數據中心建設緩慢”問題
一是通過“惠企政策進商會”等活動,積極向商會、民營企業宣傳“冀商e家平臺”主要功能,搜集民營企業相關訴求,引導民營企業使用“訴求回應”平臺。二是與建行河北分行簽訂《省工商聯綜合服務平臺開發建設合作協議》,不斷增強“冀商e家平臺”服務功能。三是對“冀商e家平臺”進行優化,瀏覽量得到較大提升。四是加強與省直有關單位溝通協調,對接民營市場主體相關數據,擴充數據中心數據。
9.關于“組織民營企業‘走出去’意識不強、實效不佳”問題
一是制定省工商聯2021年度出國計劃,要求出國(境)團組應有明確任務和實質內容,以達成具體協議為目標,提高項目落地率。二是組織民營企業、商會參加“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民營企業境外合規經營風險防范培訓班、民營企業標準化公益大講堂等活動,提升我省民營企業“走出去”能力水平。三是向民營企業推送外資外貿政策信息,鼓勵外貿民營企業拓展國(境)外項目。四是加強與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外辦等聯系溝通,了解民營企業走出去情況,幫助企業尋找項目,爭取資金支持。
10.關于“對民營經濟人士思想引領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通過“冀商e家”網站宣傳部分民營企業誠實守信、履行社會責任的典型案例,帶動更多的民營企業誠信守法經營。二是舉辦2期民營企業守法誠信專題培訓班,提高企業家的守法誠信意識。三是對《工商聯執常委組成人員屆中調整辦法》落實情況進行調研,提出意見建議,與省委統戰部和全國工商聯溝通。四是利用市縣工商聯換屆契機,強調“凡進必評”紀律,確保換屆工作風清氣正。
11.關于“工商聯系統覆蓋面不夠寬”問題
一是向有關單位了解了與政府部門脫鉤的工商經濟類商會情況,向有關商協會發去《關于商請增進工作交流的函》,主動加強聯系,邀請以團體會員身份加入省工商聯。二是召開省工商聯組織工作會議、直屬商會秘書長工作會議,部署推進組建吸納商會、發展企業和個人會員等工作,安排會員信息數據庫錄入工作。三是主席辦公會議專題學習貫徹全國工商聯商會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推進“四好”商會、“五好”縣級工商聯建設,將擴大工商聯工作覆蓋、對民營企業的覆蓋作為重要內容。四是經各市工商聯推薦,省工商聯審核把關,報全國工商聯評審研究,我省57家商會被認定為全國“四好”商會。五是修訂《省工商聯團體會員管理辦法》,規范和促進吸收團體會員工作,加強對團體會員的服務聯系。六是完善《省工商聯直屬商會會長考核辦法》,將商會發展會員情況納入直屬商會會長考核內容,推動商會加大發展會員力度。七是制定《省工商聯商會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大商會發展力度。
12.關于“組織引領指導商協會發揮作用不夠”問題
一是召開省工商聯直屬商會秘書長工作會議、組織工作會議,安排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發展工作,推動商會切實發揮作用、規范自身建設。二是印發《關于組織開展建言獻策工作的通知》,組織直屬商會開展建言獻策工作,并納入對商會會長的考核內容。三是在總結省工商聯企業家副主席副會長述職評價工作的基礎上,對評價指標和等次確定情況進行完善,組織開展年度履職評價工作,確定評價結果并予以通報。四是修訂《省工商聯兼職副主席(副會長)工作述職辦法》,對考核內容、標準和程序等進行完善,把信用建設情況列為考核內容,促進兼職副主席(副會長)企業健康發展。
13.關于“對市縣工商聯工作指導不夠有力”問題
一是召開省工商聯推進改革發展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全省工商聯系統深化改革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對工商聯改革進行再動員、再部署。二是舉辦全省會員組織統計工作培訓班,提升工商聯和商會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工作的能力,加強對市縣工商聯和所屬商會的工作指導。三是在2020年“五好”縣級工商聯確認工作中立行立改,組織各市工商聯對推薦的“五好”縣級工商聯全面進行實地查驗,省工商聯赴部分縣進行實地抽查。四是修訂《省工商聯(總商會)領導成員聯系市縣工商聯和直屬商會實施辦法》,充實聯系調研有關內容和要求。五是制定《關于開展基層組織先進經驗宣傳推廣活動方案》,利用“冀商e家”等宣傳平臺,宣傳推廣市縣工商聯工作經驗做法。
14.關于“對民營企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抓得不實”問題
一是舉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培訓講座,邀請省委黨校教授為機關干部講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推動民營企業健康發展”課程,提高干部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重要性的認識。二是組織民營企業參加境外合規經營風險防范培訓班、線上研討會等活動,引導民營企業全面客觀的認識國際形勢及風險挑戰,提高防范風險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認真落實領導成員聯系市縣工商聯和直屬商會的實施辦法,深入開展調研工作,了解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時提出預警,幫助民營企業化解風險。
15.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問題
一是將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列為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風險和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二是黨組會議專題研究《省工商聯黨組關于2020年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的專題報告》等4個意識形態工作相關報告,就進一步加強意識形態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三是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省工商聯黨組2021年工作要點》《省工商聯2021年工作要點》,對2021年意識形態重點工作進行安排,落實工作責任。四是制定《省工商聯黨組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省工商聯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制度》,進一步強化機關意識形態工作,全面落實責任制。
(二)“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不夠深入,履行‘兩個責任’有短板”方面
1.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抓得不夠有力”問題
一是黨組會議專題學習中央紀委全會和省紀委全會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二是認真執行《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2019年以來每年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切實抓緊抓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三是制定《關于開展廉政教育活動的工作方案》,通過組織觀看廉政教育片、通報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強機關干部警示教育,杜絕違紀違規問題發生。四是完善《省工商聯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黨組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進行明確規定。五是制定《省工商聯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工作辦法》,提升干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水平。六是完善《省工商聯機關紀委工作制度》,發揮機關紀委作用,加強對機關干部的監督。
2.關于“黨組決定在商(協)會黨支部開展的教育活動,未落實”問題
一是對2020年商(協)會黨委各項工作進行季度排查、梳理,特別是對黨組決定在商(協)會黨支部開展的教育活動認真落實。召開省非公經濟商(協)會黨建工作示范點現場交流會,授予7家黨支部為黨建示范點。二是在黨員發展工作中,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省委組織部《關于執行發展黨員工作程序的若干具體要求》規定,按程序發展黨員,加強審批管理。三是將認真落實《商(協)會黨委發展黨員工作規范》,不斷規范商會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
3.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缺乏連續性”問題
一是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意識,堅持每年召開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不斷推進省工商聯黨風廉政建設向縱深發展。2020年4月、2021年3月召開年度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今后每年堅持。二是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前,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之間,黨組成員之間,黨組成員與分管處室負責人、所在黨支部黨員干部代表之間,開展了面對面的談心談話活動。三是完善《省工商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對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增強黨員干部廉政觀念,改進工作作風進行了規定。
4.關于“有的黨組成員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問題
一是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有關黨組成員就落實“一崗雙責”不到位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二是民主生活會前,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分別進行談心談話,督促黨組成員強化思想認識,認真落實“一崗雙責”,不斷壓實管黨治黨責任。三是要求黨組成員、各黨支部書記、處室負責人分別對2020年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總結,全部完成并向黨組報告。
5.關于“廉政風險防范不足”問題
一是巡視期間開展廉政風險點大排查,建立廉政風險點排查防控工作臺賬,在有效防范廉政風險方面形成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工作機制。二是制定《省工商聯直屬商會會長、監事長、秘書長人選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明確考察內容、考察方式、組織實施、紀律監督等內容,確定了評價、考察工作機制,使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
6.關于“財務管理不規范,內控制度有漏洞”問題
一是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財務規定、財務知識、財務審批流程,提高業務能力,強化崗位風險防范責任制。二是每月月底開展財務“回頭看”工作,加強對機關處室和人員報銷票據的審核把關,及時對問題進行整改。三是聯系會計師事務所對機關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內部審計,發現了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落實。四是修訂《省工商聯機關財務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內控管理和把關審批,從制度上規范財務工作。
7.關于“有的工作不嚴不實”問題
一是對工作中出現的失誤,認真查找原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業務建設,提高綜合素質,努力提高各類信息的真實性。二是今后將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認真細致開展工作,逐級對相關數據嚴格審核把關,確保不出問題。
8.關于“出臺的雙向掛職管理辦法一直未執行到位”問題
認真落實《省工商聯機關和基層組織工作人員雙向掛職鍛煉管理辦法》,經黨組會議研究決定,選派一名干部到省工商聯所屬商會掛職鍛煉。
9.關于“發文量不減反增,且存在以函代文現象”問題
一是2020年10月以來,黨組嚴格控制發文數量,確有必要發文的按規定程序報審,一般公文不再以黨組名義發文。二是嚴格規范發文發函程序,杜絕以函代文現象。
(三)“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不到位,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和基層黨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方面
1.關于“班子溝通機制不健全”問題
一是對此問題,省工商聯黨組和班子成員多次開展對照檢查,特別是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黨組、黨組成員、班子成員緊密聯系實際,進行對照檢查、黨性分析,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了統一思想、團結鼓勁、凝聚力量的目的。二是民主生活會前,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黨組成員之間進行了談心談話,加強了思想溝通。三是巡視整改以來,提交黨組會議、主席辦公會議的議題,都提前征求會領導和有關處室的意見,經充分醞釀后再上會研究。四是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精神,要求班子成員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強溝通協調,維護班子團結,形成整體合力。五是根據班子成員工作任務變化,適當調整了部分班子成員的工作分工,使分工更趨合理。六是制定《省工商聯領導班子成員溝通協調制度》,對班子成員溝通協調工作進行規范。
2.關于“黨組議事有時不深不透”問題
一是在黨組會議上,分析問題所在及形成原因,明確了整改方向。二是利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和會前談心談話,黨組成員剖析自身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履職盡責情況,查找自身初心使命、權力與義務方面存在的問題,明確了努力方向。三是落實《省工商聯黨組工作規則》,每次黨組會議前,均就研究議題進行充分溝通、征求意見,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嚴格按照規則議定事項。
3.關于“個別干部紀律規矩意識欠缺”的問題
一是組織領導干部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從嚴要求自己。二是制定《關于開展廉政教育活動的工作方案》,通過組織觀看廉政教育片、通報典型案例、節假日廉政提醒等方式,進行廉政教育,增強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三是嚴格執行《省工商聯關于規范出席商(協)會及會員企業會議活動的管理辦法(試行)》,巡視整改以來沒有出現過未經批準擅自參加商會和企業活動的問題。四是制定《省工商聯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工作辦法》,進一步加強對干部個人事項報告的監督管理。五是完善《關于加強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監督檢查的工作制度》,加強對機關黨員干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監督檢查,增強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
4.關于“干部隊伍素質與新形勢新要求不適應”問題
一是加強干部教育培訓,舉辦民法典培訓講座、防范化解風險知識講座、網絡安全知識講座等,組織干部參加河北干部網絡學院專題網班學習,提高干部綜合素質。二是根據機關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向省委組織部申報“四級聯考”招聘計劃,充實干部隊伍。三是制定《省工商聯關于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措施》,完善《省工商聯處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省工商聯干部教育培訓制度》,從制度上營造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環境。
5.關于“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不規范”問題
一是堅持立行立改、邊整邊改,巡視以來,黨組會議認真落實回避制度,會議議題遇有需回避情形時,均要求相關人員回避。二是黨組會議嚴格落實“表決實行主持人末尾表態制”要求。三是規范黨組會議記錄工作,提高工作人員能力和水平,全面、準確地記錄會議情況。
6.關于“日常管理不嚴格,干部檔案專項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問題
一是按照2016年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工作要求,聯系當時人事處負責此項工作的審核人、復審人,在干部檔案專項審核任免表簽字,完成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工作。二是全面排查機關干部檔案,查漏補缺,對個別干部檔案中缺少材料的問題及時改正。三是修訂《省工商聯機關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7.關于“黨組對省非公經濟商(協)會黨委工作研究指導不夠”問題
一是黨組會議專題聽取商(協)會黨委2020年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商(協)會黨委重大事項及時向黨組報告,如召開的省非公經濟商(協)會黨建工作示范點現場交流會、黨委制定的相關制度、黨委主要成員出席商會黨支部活動及時向黨組或黨組書記報告。三是在實際工作中,強調商(協)會黨委接受兩新工委和工商聯黨組雙重領導,并要求其主動接受兩新工委領導和監督。
8.關于“省非公經濟商(協)會黨委未及時處理個別預備黨員預備期超期問題”問題
一是商(協)會黨委召開黨委會議專題研究此問題,督促相關商協會黨支部履行程序,按規定解決了個別預備黨員預備期超期問題。二是商(協)會黨委再次召開黨委會議,審議通過了對個別預備黨員預備期超期問題的處理意見。三是商(協)會黨委將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嚴格按照程序規范發展黨員,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9.關于“機關黨支部換屆不及時”問題
堅持立行立改,巡視期間,按照《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機關黨委組織所屬7個黨支部全部完成換屆。換屆后,7名正式黨員以上的黨支部設支委,其他黨支部設黨支部書記1名。
(四)“落實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成效有差距”方面
1.關于“上輪巡視反饋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徹底,問題仍然存在”問題
(1)針對“促進‘兩個健康’不到位”問題。一是加強對民營經濟人士教育培訓,舉辦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一帶一路”暨守法誠信、民營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暨民營企業黨建、民營企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商會組織建設等培訓班,提高企業家綜合素質。二是組織系列“惠企政策進商會”活動,為民營企業講解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減稅降費優惠政策、金融支持企業政策。三是圍繞民營企業就業、參與“兩新一重”投資狀況、參與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融資情況等開展專題調研,及時向有關部門建言獻策,助力市場主體平穩運行,推動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2)針對“對執常委人選考察不深入”問題。參與起草我省市縣工商聯換屆文件,對民營經濟代表人士人選考察把關工作提出要求,嚴格按照全國工商聯要求做好全國工商聯執常委人選的考察工作,并就工商聯執常委考察工作深入研究思考,在全國工商聯相關會議上提出意見建議。
(3)針對“未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履行‘一崗雙責’缺乏主動性”問題。一是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班子成員對照此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二是深化政治理論學習,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和省委重要會議精神,學習《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精神,要求班子成員帶頭嚴格執行和遵守《條例》等黨內法規,切實把“兩個維護”體現在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行動上,體現在履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的實效上,體現在日常言行上,堅守初心使命,嚴守紀律規矩,加強溝通協調,維護班子團結。
2.關于“上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仍未杜絕”問題
一是認真學習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新出臺的加強省直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國有資產日常使用和處置行為的規定,提高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的意識。二是制定《省工商聯機關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規范機關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三是向機關各處室印發《河北省省級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河北省省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等文件,使機關人員掌握了培訓、會議的具體標準和要求。四是了解了省直有關單位支付專家勞務費的有關規定,在修訂的《省工商聯機關財務管理辦法》中對支付專家勞務費進行規范。
3.關于“主題教育整改擬出臺的部分制度印發實施不及時”問題
一是商(協)會黨委召開黨委會議專題研究此問題,將商(協)會黨委工作制度、商(協)會黨委黨支部工作管理辦法等制度編印成冊,印發商會各黨支部執行。二是印發《省工商聯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信息發布審查制度》,進一步加強信息發布審查。
根據省委巡視移交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共談話函詢1人。其中,第一種形態處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省工商聯黨組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巡視工作要求,發揚釘釘子精神,持續抓好整改落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推進工商聯改革發展再上新臺階。
(一)突出政治建設,持續深化全面從嚴治黨。始終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兩個健康”和工商聯工作的重要論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各項工作要求在工商聯貫徹落實到位。嚴格落實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認真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堅持黨建與業務工作有機融合,持續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支持駐部紀檢監察組監督工作,發揮機關紀委作用,加大對機關干部的日常監督和教育力度。
(二)堅持一抓到底,持續做好整改后續工作。繼續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領導,扛起整改主體責任,扎實抓好巡視整改后續工作。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開展“回頭看”,及時查缺補漏,防止問題反彈,不斷鞏固整改成效;對已取得初步成效、需長期堅持落實的,持續跟蹤督促落實,在鞏固擴大成效上下功夫。注重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規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靠制度規范約束黨員干部,推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對出臺的制度,要嚴格執行,強化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督查,使黨員干部養成按制度按規矩辦事的良好習慣。
(三)強化使命擔當,持續推動工商聯改革發展。堅持把持續抓好巡視整改與抓好主責主業結合起來,與推動工商聯事業發展結合起來,進一步促進“兩個健康”。深化工商聯與省直有關單位聯系合作機制,豐富服務平臺和載體,打造特色工作品牌,持續開展民營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引導民營企業家聽黨話跟黨走,服務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加大對市縣工商聯的指導,抓好“五好”縣級工商聯和“四好”商會建設,促進工商聯系統上下貫通、執行有力。加強機關干部教育培訓、實踐鍛煉和管理考核,不斷提高干部專業素質和能力,切實推動干部擔當作為。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311-87894339;郵政信箱:石家莊市橋西區新華路236號省工商聯辦公樓203房間;電子郵箱:jgdw300@vip.sina.com。
中共河北省工商業聯合會黨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