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12-15 08:32:40
今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同有關單位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對于有行賄行為的涉案單位和人員,按規定記入相關信息記錄,可以作為信用評價的依據。筆者結合辦案實踐,對如何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健全與此相關的懲戒體系談幾點看法。
參與單位要全面。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單靠紀檢監察機關遠遠不夠,因為行賄人的主體身份比較復雜,既有單位行賄,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企業等;還有自然人行賄,包括公職人員和非公職人員,需要多個部門共同查處。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聯合組織人事、政法機關、司法機關、市場監督管理、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金融監管、財政稅務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責任分工要明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作為牽頭單位,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制度的各項工作。一是做好內部職責分工,確保工作落實。不僅要明確行賄人“黑名單”的建立主體、運維部門以及單位和個人享有的查詢權限,而且要制定操作流程,制定統一的數據采集、查詢、維護以及應用反饋流程等。二是明確參與單位工作職責,防止推諉扯皮。要加強制度構建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各自的責任,既要使制度構建“接地氣”,更要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確保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取得實效。
管理平臺要統一。要通過一定的載體將行賄人“黑名單”制度落實,方便向社會提供公開查詢。一是建立行賄人數據庫,實行動態臺賬管理。可先在省級層面建立行賄人數據庫,將“圍獵”領導干部、存在行賄行為的企業和個人列入“黑名單”。之后再建立起全國統一、互聯互通的行賄人“黑名單”查詢平臺,無死角地懲治行賄人。二是數據錄入應完整全面,避免出現遺漏。應將涉嫌行賄犯罪以及被紀檢監察機關做出黨紀政務處分的行賄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信息統一錄入“黑名單”,實現信息分級分類錄入,確保數據準確和完整。
數據信息要共享。建立行賄人數據庫后,要利用大數據技術,公開、共享、實時更新數據庫信息,打破行業、部門的信息壁壘,實現數據信息互聯互通。通過信息的實時共享,加大行賄人數據庫建設和成果運用,將行賄人“黑名單”制度與干部任用、企業市場準入、行政處罰等有效銜接。
聯合懲戒要配套。參與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聯合懲戒行賄的工作合力。一是各單位要根據行賄人的信息,按照部門、行業、領域的有關規定,明確禁限情形、程序和時限,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依法依規對行賄人實施懲戒。二是公職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行賄人“黑名單”的,不僅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對其進行組織處理,而且還要向征信機構通報行賄人信息,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著力營造“一處行賄、多處受限”的社會氛圍,提高治理行賄的綜合效能。(上海市松江區紀委監委 張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