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2-06-10 08:50:06
1.曲周縣人民法院原一級法官徐新東違規借機旅游問題。2019年3月,徐新東在辦案期間,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游,期間費用由管理服務對象承擔,并違規報銷差旅費。徐新東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徐新東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
2.邯鄲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部主任陳彥峰等人違規領取加班費問題。2018年陳彥峰等6人在承擔校外考試工作中,違規領取加班補貼費。陳彥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退還。
3.臨漳縣杜村集鄉東小莊村黨支部原書記徐振亮違規報銷個人車輛費用問題。2018年至2020年期間,徐振亮在擔任東小莊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規在村財務報銷個人車輛油費、交通事故賠償費、交通違章罰款等費用。徐振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邯鄲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