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違法事實
張貴林,男,漢族,大連市甘井子區營城子街道東小磨子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
2022年5月5日,甘井子區紀委監委對張貴林立案審查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張貴林紀法意識淡薄,私心貪欲膨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侵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
2022年8月1日,張貴林被開除黨籍,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022年11月10日,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依法判處張貴林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返還、上繳國庫。
懺悔書(節選)
雖然當了十四年“一把手”,為村里為村民辦了不少好事,但是所犯的錯誤,也是從當“一把手”開始的。
覺得用些開發商的錢沒有事,用他們的錢搞一些暫時的借貸就沒有問題。這種錯誤的意識使自己越走越遠,越過法律和黨紀的紅線,而自己卻不清楚,是那么的無知和可笑。
本來我打麻將的技術就不行,打十場能輸八場,也硬著頭皮參加。輸多了,就動起歪腦筋,從集體資金中套現出來一些用于參加活動,使集體資金造成損失。
現在想起來都是自己的草率造成的,自己對自己管理日漸放松,造成了今天的嚴重后果,不可收拾。既然自己犯了錯誤,就應當承擔錯誤的后果。沒什么可冤的。就是感覺對不起家人和父母,對不起他們的期望,給他們丟了人,在別人面前抬不起頭,無臉面對自己的朋友和全村的百姓,對不起父母的期望,對不起黨的培養和教育,對不起關心自己的人。(大連市甘井子區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周振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