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3-06-16 08:55:11

圖為白芬畫像。
白芬(1613-1677),字猗若,河北武安人,明末時中舉,清初任嘉興府通判、戶部山西清吏司郎中等職,一生清廉剛正,治家甚嚴。
白芬任浙江嘉興府通判時,兩浙以稻米納皇糧,漕運有南北之分,運費差價少則十多文,多則百余文,官吏將此差價私分,名曰“盡糧”。芬到任后,有人將此錢送來,并言明凡官吏皆有一份,歷來如此。芬為之震怒,訓斥道:“做官應為地方謀利,豈能害民而肥己?”遂向上請示使運價統一,假公濟私者無隙可乘,民得實惠。白芬后調任順天府通判,眾人送行,見其行李,除琴書筆硯外,只有妻子所用絲棉、苧麻,眾人不禁贊嘆:“古之良吏,莫過于此。”白芬多次任職戶部,其妻侯氏也誥封“宜人”,但仍食不挑揀,衣必親洗,無異于農家女。
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是共產黨人的做人之本;潔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領導干部的從政之基。新時代黨員干部要學習白芬清廉剛正的浩然正氣、嚴謹治家的廉潔家風。要立身樹德,涵養浩然正氣,堅持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始終做到清正廉潔、淡泊名利,不追名逐利、不與民爭利。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帶頭弘揚中華民族優良的家教家風,將清正廉潔作為對家人的最好關愛,時刻從嚴要求,教育引導家人清白做人、干凈做事,做勤儉節約、反對奢華的表率,以清廉家風涵養清朗黨風政風社風。(邯鄲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