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3-07-05 16:00:36
“因為我的貪婪,將自己推向了曾經矢志不渝所要捍衛和維護的法律對立面?!北涣糁闷陂g,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縣蓋玉鎮派出所所長王磊悔不當初。
王磊出生于偏遠的高原小縣城,從小便立志成為警察。2007年開始,他懷著對公安事業的無限熱忱,扎根基層,服務群眾,先后獲得了“優秀民警”、“先進個人”等榮譽,是群眾口中貼心的“小王警官”。
一次偶然,王磊帶隊到沙馬鄉開展駐訓,接觸了當地工程建筑施工企業。在多次的治安管理、安全檢查、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中,王磊和企業負責人熟悉了起來,也第一次收受了500元紅包,他覺得這錢來得太容易、太輕松,甚至還有莫名的興奮。2012年9月,王磊被任命為沙馬鄉派出所所長,隨著手中的權力變大,一些別有用心的施工企業負責人也紛至沓來,大獻殷勤,王磊也就順勢跟老板們吃飯喝酒,稱兄道弟。從微信紅包到現金紅包再到收受名貴煙酒……
“開始只是被動地收,后來變成主動要……”辦案人員表示,面對各種誘惑,王磊從“眼紅手癢”到心理失衡,貪腐的膽子也越來越大,紅包禮品等“小恩小惠”已經滿足不了他的“胃口”,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生意經。
2017年6月,蓋玉鄉一村民扎某和王磊說起自己想買5捆鋼筋,王磊嗅到了一絲商機,轄區內施工企業多,鋼筋、水泥等建筑材料肯定是很多的,便告訴扎某自己可以幫他代買。于是,王磊轉頭找到了某施工隊負責人,向負責人索要了5捆鋼筋,帶著扎某到工地裝車后,扎某將現金3萬給了王磊。
這樣零成本高回報的生意讓王磊甚為興奮,上癮的他如法炮制,做起了中間商,向管理和服務對象不斷索要鋼筋并轉賣。經調查,2017年至2021年,王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隧道、電站、道路等多家施工企業負責人索要鋼筋、水泥、廢舊金屬等建材10余次,并通過轉賣累計非法獲利46.89萬元。在任沙馬鄉、蓋玉鎮派出所所長期間,還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貪污受賄共計105萬元。
2021年4月,王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1年7月,王磊犯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并處罰金31.4萬元。(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紀委監委 尼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