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3-11-13 16:50:00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10月15日,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巡視滄州市運河區工作動員會召開。會前,省委第十三巡視組組長紀國軍主持召開與運河區委書記盧曉東的見面溝通會,傳達了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省委書記倪岳峰在聽取十屆省委第三輪巡視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以及對十屆省委第四輪巡視工作的批示要求,通報了巡視任務和工作安排。會上,紀國軍作了動員講話。滄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宋成立出席會議并講話,區委書記盧曉東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紀國軍指出,巡視是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性制度安排。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巡視工作作出新部署,強調要發揮政治巡視利劍作用,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巡視利劍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劍,始終做到利劍高懸、震懾常在。對運河區開展巡視是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是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橋梁紐帶。運河區委及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準確把握、精準落實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實增強接受巡視監督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紀國軍強調,省委巡視組將突出政治巡視定位,全面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旗幟鮮明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帶頭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聚焦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使命任務,緊盯權力和責任,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聚焦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況,聚焦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情況,聚焦落實黨的組織路線情況,聚焦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情況,著力查找和糾正被巡視黨組織履職擔當中的政治偏差和突出問題,做到既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又堅持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不懈怠,為運河區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希望運河區委和各級黨員干部本著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支持配合巡視組工作,共同完成好這次巡視任務。
宋成立強調,省委巡視組巡視滄州市運河區,既是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行動,也是幫助運河區改進工作、推動發展的重要契機。區委要深刻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接受巡視監督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主動接受監督,如實反映情況,強化服務保障,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力配合巡視組工作,做好服務保障。要統籌巡視工作和第二批主題教育,把接受巡視監督的過程作為發現問題、查找差距、推動發展的過程,形成巡視工作和主題教育聯動互動、互促共進的工作格局。要強化政治擔當,扎實做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以整改為契機,切實提升各項工作質效。
盧曉東表示,運河區委及廣大黨員干部對巡視工作要堅決支持、積極配合、全力保障。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對巡視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配合做好巡視工作。要嚴守政治規矩,把支持配合巡視工作作為當前重要任務,嚴格按照省委巡視組的要求,把各項服務保障工作抓實抓細抓好。要強化政治擔當,以有力舉措抓好整改,對巡視組反饋的問題,主動認領、真改實改,確保巡視整改全面落到實處。要聚焦重點任務,將巡視工作與全區發展一體推進,把支持配合做好巡視工作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開展好第二批主題教育、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河北篇章緊密結合起來,全力推動運河區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省委巡視組在滄州市運河區的工作時間,從10月15日開始,至12月15日結束。巡視期間值班電話為0317-5505921,每天受理舉報時間為8:00至18:00;聯系手機為18830690113(僅接收短信);郵政信箱為滄州市380號郵政信箱轉省委第十三巡視組(收),郵編:061000;電子郵箱為hbswxsz13@hebei.gov.cn;在省委巡視組駐地頤和大酒店、區委、區政府、區人大、區政協、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群眾工作中心、區政務服務中心門口設置聯系信箱,同時,可通過巡視公告公布的“碼上巡視”二維碼進行信訪舉報。巡視組受理信訪時間截止到12月10日。根據有關規定,省委巡視組主要受理關于縣(市、區)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其他縣級干部,鄉科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人員的舉報和反映,重點是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的問題反映,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問題反映。對于巡視受理范圍之外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移交有關單位認真處理。
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副組長劉樹華及有關同志參加會議,運河區委常委,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區政協黨組成員,區人民法院和區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出席會議;其他在職處級領導干部,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領導班子成員,區委巡察辦主任和巡察組組長,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各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部分“兩代表一委員”,部分規上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等列席會議。